海口市琼山区府城街道中山路61-4号商铺招租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街道中山路61-4号商铺招租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街道中山路61-4号商铺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2061-1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4月2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5月15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琼山区府城街道中山路61-4号商铺( (略) 药品总汇)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 (元)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
1 | 府城街道中山路61-4号商铺招租 | 1 | 108 | * | 59400 | 53460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5年;租金每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2% | |||||||||
装修期限 | 装修免租期为1个月(含在5年租赁期内)。 | 履约保证金(元) |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现状 | 该临街商品建筑面积108㎡,所处 (略) 琼山区府城镇中心繁华地带。附近有忠介路步行街、建国路、文庄路、新城路、高登东西路等,交通较为便捷。周围建筑密集,人口密度高。铺面无公共停车位,附近停车位偏少。 | |||||||||||
租赁期 限用途 | 房屋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经营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有严重噪音或者严重污染环境以及一切违法项目。除双方另有约定,*方不能以其工商执照所规定的经营项目为由随意改变商铺的用途。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594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2月01日 | |||||||||||
评估机构 | 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 (海资评报字[2022]第081号)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RFYMT24 注册地: (略) 法定代表人:彭志远 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关 (略) 商铺对外公开招租请示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琼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竞租人可以是单位或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25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 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该商铺按现状出租,招租方负责清场。装修免租期为1个月。 4、承租方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商铺转租,否则招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6、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因政府征收、业态调整、旧房改造等原因需要收回企业国有资产的,则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必须无条件返还房产,招租方无须赔偿损失。 7、承租方提前终止租赁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的,对商铺的装修增设且已经形成附合的设施不得拆除或损毁,应无偿移交给招租方。 8、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 |||||||||||
标的交割 | 按《 (略) 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因政府征收、业态调整、旧房改造等原因需要收回企业国有资产的,则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必须无条件返还房产,招租方无须赔偿损失。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其他相关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 (略) 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琼山区府城街道中山路61-4号 | |||||||||||
报名时间 | 2023年4月28日至 2023年5月15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5月15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承租方按照5年总租金的2.5%缴纳交易服务费。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府城街道中山路61-4号商铺招租 | 2023年4月 28 日9:00 | 2023年5月 16日9:00 | 1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咨询:麦先生 *、刘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街道中山路61-4号商铺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2061-1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4月2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5月15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琼山区府城街道中山路61-4号商铺( (略) 药品总汇)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 (元)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
1 | 府城街道中山路61-4号商铺招租 | 1 | 108 | * | 59400 | 53460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5年;租金每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2% | |||||||||
装修期限 | 装修免租期为1个月(含在5年租赁期内)。 | 履约保证金(元) |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现状 | 该临街商品建筑面积108㎡,所处 (略) 琼山区府城镇中心繁华地带。附近有忠介路步行街、建国路、文庄路、新城路、高登东西路等,交通较为便捷。周围建筑密集,人口密度高。铺面无公共停车位,附近停车位偏少。 | |||||||||||
租赁期 限用途 | 房屋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经营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有严重噪音或者严重污染环境以及一切违法项目。除双方另有约定,*方不能以其工商执照所规定的经营项目为由随意改变商铺的用途。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594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2月01日 | |||||||||||
评估机构 | 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 (海资评报字[2022]第081号)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RFYMT24 注册地: (略) 法定代表人:彭志远 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关 (略) 商铺对外公开招租请示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琼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竞租人可以是单位或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25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 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该商铺按现状出租,招租方负责清场。装修免租期为1个月。 4、承租方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商铺转租,否则招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6、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因政府征收、业态调整、旧房改造等原因需要收回企业国有资产的,则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必须无条件返还房产,招租方无须赔偿损失。 7、承租方提前终止租赁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的,对商铺的装修增设且已经形成附合的设施不得拆除或损毁,应无偿移交给招租方。 8、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 |||||||||||
标的交割 | 按《 (略) 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因政府征收、业态调整、旧房改造等原因需要收回企业国有资产的,则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必须无条件返还房产,招租方无须赔偿损失。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其他相关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 (略) 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琼山区府城街道中山路61-4号 | |||||||||||
报名时间 | 2023年4月28日至 2023年5月15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5月15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承租方按照5年总租金的2.5%缴纳交易服务费。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府城街道中山路61-4号商铺招租 | 2023年4月 28 日9:00 | 2023年5月 16日9:00 | 1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咨询:麦先生 *、刘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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