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同步去除碳氮磷的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等2项专利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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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用于同步去除碳氮磷的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等2项专利权转让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一种用于同步去除碳氮磷的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等2项专利权转让项目编号Z*
    项目类型技术转让
    挂牌起始日2023-04-28挂牌截止日2023-05-09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技术成果数量2
    标的名称“一种用于同步去除碳氮磷的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等2项专利权
    技术领域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
    标的权证类型专利
    权证编号序号名称权证编号申请日授权日失效日
    1一种用于同步去除碳氮磷的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ZL*.42017-04-212019-09-272037-04-21
    2一种景观水体底泥修复剂、制备及使用方法ZL*.92016-03-312019-03-082036-03-31
    项目阶段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TRL4进行了基本部件集成,但与最终产品系统相比,并非真正的集成。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本项目包含2项专利权。

    专利一属于水污染治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同步去除碳氮磷的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先用去离子水对天然斜发沸石进行冲洗,并烘干;采用可溶性钙盐溶液对烘干后的天然斜发沸石进行恒温翻转浸渍,制得预处理的天然斜发沸石;将制得的预处理的天然斜发沸石加入到含有可溶性钙盐、碱以及聚*二醇的混合溶液中,搅拌至分散均匀;向混合溶液中缓慢滴加双氧水溶液,后经离心、烘干,即可。

    专利二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成:1050份无机金属盐,520份活性炭,1080份贝壳粉,1080份硅藻土;所述景观水体底泥修复剂的制备方法是将1080份贝壳粉和1080份硅藻土研磨,过200目筛,加入1050份无机金属盐和520份活性碳,搅拌混合均匀。所述的景观水体底泥修复剂的使用方法是将修复剂配成浓度为50g/L~100g/L的修复剂浊液,再通过底泥注射器注入底泥中,依据水质情况和处理要求,控制修复剂使用量为1立方米景观水2~10L修复剂浊液


    技术效果与指标专利一提供一种可同时对碳氮磷污染物质进行同步去除,经济实用性好,可大规模生产,能有效解决水体富营养化和黑臭问题的用于同步去除碳氮磷的纳米复合材料。专利二提供一种制备简单、价格低廉的景观水体底泥的修复剂。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专利一纳米复合材料对污染物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和氧化能力,可实现不同类型实际污染水体中的碳氮磷高效同步去除,氮磷去除率均可达到80%以上,碳去除率也在50%以上,具有碳氮磷同步去除效果好、制备工艺简单等优点。专利二的底泥修复剂制作成本低,修复效果明显,可以有效改善河流湖泊底泥环境,抑制水体富营养化的发生,适合中小型景观水体的推广应用。
    技术评估内容
    技术团队名称同济大学环境科 (略) 柴晓利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主要研究方向: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温室气体控制与资源化技术
    技术负责人姓名柴晓利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ttp://**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20003年7月-,同济大学环境科 (略) 2002年1月-6月,希腊亚里士多德大学化学系合作研究2005年5月-2006年5月,日本九州大学访问学者2010年7月-9月,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访问
    法律意见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法人
    基本情况法人名称同济大学
    注册地(地址) (略) 四平路1239号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交易金额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12.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面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5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点击收起承诺全文
  • 公示附件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一种用于同步去除碳氮磷的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等2项专利权转让项目编号Z*
    项目类型技术转让
    挂牌起始日2023-04-28挂牌截止日2023-05-09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技术成果数量2
    标的名称“一种用于同步去除碳氮磷的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等2项专利权
    技术领域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
    标的权证类型专利
    权证编号序号名称权证编号申请日授权日失效日
    1一种用于同步去除碳氮磷的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ZL*.42017-04-212019-09-272037-04-21
    2一种景观水体底泥修复剂、制备及使用方法ZL*.92016-03-312019-03-082036-03-31
    项目阶段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TRL4进行了基本部件集成,但与最终产品系统相比,并非真正的集成。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本项目包含2项专利权。

    专利一属于水污染治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同步去除碳氮磷的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先用去离子水对天然斜发沸石进行冲洗,并烘干;采用可溶性钙盐溶液对烘干后的天然斜发沸石进行恒温翻转浸渍,制得预处理的天然斜发沸石;将制得的预处理的天然斜发沸石加入到含有可溶性钙盐、碱以及聚*二醇的混合溶液中,搅拌至分散均匀;向混合溶液中缓慢滴加双氧水溶液,后经离心、烘干,即可。

    专利二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成:1050份无机金属盐,520份活性炭,1080份贝壳粉,1080份硅藻土;所述景观水体底泥修复剂的制备方法是将1080份贝壳粉和1080份硅藻土研磨,过200目筛,加入1050份无机金属盐和520份活性碳,搅拌混合均匀。所述的景观水体底泥修复剂的使用方法是将修复剂配成浓度为50g/L~100g/L的修复剂浊液,再通过底泥注射器注入底泥中,依据水质情况和处理要求,控制修复剂使用量为1立方米景观水2~10L修复剂浊液


    技术效果与指标专利一提供一种可同时对碳氮磷污染物质进行同步去除,经济实用性好,可大规模生产,能有效解决水体富营养化和黑臭问题的用于同步去除碳氮磷的纳米复合材料。专利二提供一种制备简单、价格低廉的景观水体底泥的修复剂。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专利一纳米复合材料对污染物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和氧化能力,可实现不同类型实际污染水体中的碳氮磷高效同步去除,氮磷去除率均可达到80%以上,碳去除率也在50%以上,具有碳氮磷同步去除效果好、制备工艺简单等优点。专利二的底泥修复剂制作成本低,修复效果明显,可以有效改善河流湖泊底泥环境,抑制水体富营养化的发生,适合中小型景观水体的推广应用。
    技术评估内容
    技术团队名称同济大学环境科 (略) 柴晓利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主要研究方向: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温室气体控制与资源化技术
    技术负责人姓名柴晓利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ttp://**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20003年7月-,同济大学环境科 (略) 2002年1月-6月,希腊亚里士多德大学化学系合作研究2005年5月-2006年5月,日本九州大学访问学者2010年7月-9月,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访问
    法律意见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法人
    基本情况法人名称同济大学
    注册地(地址) (略) 四平路1239号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交易金额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12.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面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5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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