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景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
扬州景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
扬州景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扬州景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 | |||||||
项目编号 | YZSCQGQ* | |||||||
转让行为 | 批准单位: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05月04日09时00分 |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06月13日16时00分 | ||||||
转让方名称 | 扬州 (略)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扬州景 (略) | ||||||
公司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注册号码 | *MA27KBLP40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 | |||||||
法定代表人 | *振宇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其它 | ||||||||
标的企业 | 扬州 (略) 100% | |||||||
审计情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27979.72 | ||||||
净资产(万元) | 2000.22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0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0.0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0.0 | |||||||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 资产总额(万元) | 27979.72 | ||||||
负债总额(万元) | 25979.5 |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2000.22 | |||||||
营业收入(万元) | 0 | |||||||
净利润(万元) | 0 | |||||||
资产评估 | 评估机构 | 江苏世联仁合房地产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世联仁合评报字(2023)第00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01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28289.54 | 净资产:2310.0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310.04万元 | |||||||
特别事项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未涉及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未涉及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它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未涉及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未涉及 | |||||||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未涉及 | |||||||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 未涉及 | |||||||
评估基准日到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日期间损益增减额 | 由转让方承担或享有 | |||||||
其他重要事项 | 1.受让方须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前与经开区管委会、转让方签订《投资发展协议》2.意向受让方认可股权交易对价为股权转让价款(按实际成交价)+ (略) 债务(本息),即确定为受让方后须支付除股权转让价款外,同时还应在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前,按债 (略) 清偿债务。 3、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扬州 (略) 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扬州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转让参考价值 | 2310.04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namespace prefix = o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意 (略) 的企业发展充分了解、思路清晰,具备稳步发展的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有充足的收购资金,能够一次性付清股权交易对价款,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不良记录。 4、意向受让方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情况。 5、需独立法人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公开公告信息所载的全部受让要求。本受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且得到相应批准。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收购资金来源合法,符合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受让方条件的规定。 3、如实填写受让申请资料并提交有关附件,并对以上材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4、受让申请系我方真实意愿,一经报名不予撤回或变更并认可该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接受资格审核,严格遵守有关交易规则。 5、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产权成交价款。 6、如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有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 |||||||
备查文件 | 1、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文件< :namespace prefix = o /> 2、股东会决议 3、审计报告 4、评估报告 5、备案登记表 | |||||||
尽职调查 | 现场查勘时间 | 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6月08日 | ||||||
联系人 | 戴冬冬 | |||||||
联系电话 | * | |||||||
报名方式 | 请各意向受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系统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 |||||||
保证金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06月14日 16时00分 | ||||||
保证金金额(元) | * | |||||||
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账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交易结束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产权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退还。户名: (略) 财政局,帐户:**,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 | ||||||||
转让及竞价方式 | 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受让方网上公开竞价。 | |||||||
竞价时间 | 2023年06月15日 10时00分 | |||||||
竞价方式 | 加价 | |||||||
届时请各意向受让方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因意向受让方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 ||||||||
收费标准 | 相关费用由交易双 (略) 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行承担,收费详情(http://**_23726.html在此基础上半价收费);交易服务费帐户帐号:**户名: (略) 财政局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成交款帐户帐号:**户名: (略) 财政局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 | |||||||
其它 | 受让方一经确认,即被视为已知悉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并按照交易中心相关规则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因受让方逾期或拒不签定,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即视为放弃参与受让:1、逾期未向交易所提交报名材料或所提交报名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2、逾期未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3、因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的;4、转让方认为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略) 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张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14-* | |||||||
传真 | 0514-* |
扬州景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扬州景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 | |||||||
项目编号 | YZSCQGQ* | |||||||
转让行为 | 批准单位: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05月04日09时00分 |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06月13日16时00分 | ||||||
转让方名称 | 扬州 (略)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扬州景 (略) | ||||||
公司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注册号码 | *MA27KBLP40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 | |||||||
法定代表人 | *振宇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其它 | ||||||||
标的企业 | 扬州 (略) 100% | |||||||
审计情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27979.72 | ||||||
净资产(万元) | 2000.22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0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0.0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0.0 | |||||||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 资产总额(万元) | 27979.72 | ||||||
负债总额(万元) | 25979.5 |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2000.22 | |||||||
营业收入(万元) | 0 | |||||||
净利润(万元) | 0 | |||||||
资产评估 | 评估机构 | 江苏世联仁合房地产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世联仁合评报字(2023)第00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01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28289.54 | 净资产:2310.0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310.04万元 | |||||||
特别事项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未涉及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未涉及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它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未涉及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未涉及 | |||||||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未涉及 | |||||||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 未涉及 | |||||||
评估基准日到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日期间损益增减额 | 由转让方承担或享有 | |||||||
其他重要事项 | 1.受让方须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前与经开区管委会、转让方签订《投资发展协议》2.意向受让方认可股权交易对价为股权转让价款(按实际成交价)+ (略) 债务(本息),即确定为受让方后须支付除股权转让价款外,同时还应在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前,按债 (略) 清偿债务。 3、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扬州 (略) 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扬州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转让参考价值 | 2310.04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namespace prefix = o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意 (略) 的企业发展充分了解、思路清晰,具备稳步发展的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有充足的收购资金,能够一次性付清股权交易对价款,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不良记录。 4、意向受让方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情况。 5、需独立法人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公开公告信息所载的全部受让要求。本受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且得到相应批准。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收购资金来源合法,符合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受让方条件的规定。 3、如实填写受让申请资料并提交有关附件,并对以上材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4、受让申请系我方真实意愿,一经报名不予撤回或变更并认可该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接受资格审核,严格遵守有关交易规则。 5、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产权成交价款。 6、如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有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 |||||||
备查文件 | 1、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文件< :namespace prefix = o /> 2、股东会决议 3、审计报告 4、评估报告 5、备案登记表 | |||||||
尽职调查 | 现场查勘时间 | 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6月08日 | ||||||
联系人 | 戴冬冬 | |||||||
联系电话 | * | |||||||
报名方式 | 请各意向受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系统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 |||||||
保证金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06月14日 16时00分 | ||||||
保证金金额(元) | * | |||||||
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账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交易结束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产权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退还。户名: (略) 财政局,帐户:**,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 | ||||||||
转让及竞价方式 | 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受让方网上公开竞价。 | |||||||
竞价时间 | 2023年06月15日 10时00分 | |||||||
竞价方式 | 加价 | |||||||
届时请各意向受让方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因意向受让方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 ||||||||
收费标准 | 相关费用由交易双 (略) 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行承担,收费详情(http://**_23726.html在此基础上半价收费);交易服务费帐户帐号:**户名: (略) 财政局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成交款帐户帐号:**户名: (略) 财政局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 | |||||||
其它 | 受让方一经确认,即被视为已知悉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并按照交易中心相关规则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因受让方逾期或拒不签定,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即视为放弃参与受让:1、逾期未向交易所提交报名材料或所提交报名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2、逾期未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3、因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的;4、转让方认为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略) 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张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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