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扬子创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批抗氧化母核、成核剂等产成品闲置资产第三次公开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3JS100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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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扬子创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批抗氧化母核、成核剂等产成品闲置资产第三次公开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3JS1001279)

项目名称南京扬子 (略) 一批抗氧化母核、成核剂等产成品闲置资产第三次公开转让项目编号N0117WZ*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28挂牌截止日期2023-05-1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 评估价(元)
1南京扬子 (略) 一批抗氧化母核、成核剂等产成品闲置资产(内容详见公告附件可移交资产清单)-133400.00
合计33400.00
存放地 (略) 江北新区科技创业中心1202室
标的现状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具体种类数量见附件《可移交资产清单》,并以现场勘查为准。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33400.00
评估基准日2023-03-06
评估机构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转让底价(元)33400.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南京扬子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N

住所: (略) 江北新区科技创业中心1202室

法定代表人:高春江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转让方承诺

我方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南京扬子 (略) 内部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特别
告知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国有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四、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五、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25-*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3-04-28 17:00:00至2023-05-16 17:00:00
报名手续

一、交易方式:竞价转让。

二、竞价资格申请:竞买人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http://**.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自身行为。

三、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四)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五)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五、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交易所(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5-1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三)《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三、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04-28 17:00:00-2023-05-17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详 (略) 场网交易指南)
附件下载

可移交资产清单(产成品).pdf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产成品).pdf

收购承诺函.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王女士
咨询电话025-*
咨询时间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
其 他传真:025-*
,南京
项目名称南京扬子 (略) 一批抗氧化母核、成核剂等产成品闲置资产第三次公开转让项目编号N0117WZ*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28挂牌截止日期2023-05-1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 评估价(元)
1南京扬子 (略) 一批抗氧化母核、成核剂等产成品闲置资产(内容详见公告附件可移交资产清单)-133400.00
合计33400.00
存放地 (略) 江北新区科技创业中心1202室
标的现状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具体种类数量见附件《可移交资产清单》,并以现场勘查为准。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33400.00
评估基准日2023-03-06
评估机构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转让底价(元)33400.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南京扬子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N

住所: (略) 江北新区科技创业中心1202室

法定代表人:高春江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转让方承诺

我方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南京扬子 (略) 内部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特别
告知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国有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四、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五、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25-*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3-04-28 17:00:00至2023-05-16 17:00:00
报名手续

一、交易方式:竞价转让。

二、竞价资格申请:竞买人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http://**.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自身行为。

三、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四)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五)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五、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交易所(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5-1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三)《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三、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04-28 17:00:00-2023-05-17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详 (略) 场网交易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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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移交资产清单(产成品).pdf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产成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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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王女士
咨询电话025-*
咨询时间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
其 他传真:025-*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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