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阜宁县路灯管理所废旧物资公开打包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FNCQ[2023]05-001号 经县有关部门批准,阜宁县路灯管理所将已使用过的废旧物资对外公开竞价出售, (略) (略) 受委托具体负责上述项目的拍卖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 序号 | 物料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参拍 保证金 (元) | 网上竞 拍时间 | 备注 | 1 | 灯头、射灯、投光灯、方形灯具、点光源 | 批 | 1 | 10500 | 10500 | | 2023.5.17上午9:00 | 整体 拍卖 | 2 | 阜益线太阳能板 | 套 | 384 | 132 | 50688 | 3 | 阜益线电瓶 | 吨 | 41.28 | 5800 | * | 4 | 线槽 | 米 | 10993 | 1 | 10993 | 5 | 角铁 | 米 | 200 | 5 | 1000 | 6 | 线盒 | 批 | 1 | 800 | 800 | 7 | 数码管 | 批 | 1 | 500 | 500 | 8 | 小控制箱 | 个 | 96 | 15 | 1440 | 9 | 电线 | 米 | 3507 | 1.5 | 5260 | 10 | 配电柜 | 个 | 4 | 200 | 800 | 11 | 变压器 | 个 | 1 | 7000 | 7000 | 合计(元) | * | 70000 |
注:上述标的出售时均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标的物拍卖为公有资产拍卖,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 2、该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信息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信息发布所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代理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三、参考拍卖金额:详见拍卖标的概况: 四、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线上(不见面)方式,设置20分钟自由竞价和延时出价功能,延时出价是在20分钟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每2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2分钟。此次每个标的加价幅度为5000元整或其整数倍。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本次竞买收取保证金:详见拍卖标的概况 1、凡自愿参与竞买的单位,请在2023年5月17日上午9时前, 登录http://**:17172/TPBidder/ 或中文输入“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报名手续和缴纳相应数额的竞价保证金。注册报名账号时必须在诚信库中录入与单位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上一致的基本账号和开户银行,保证金只能通过该账号转入到系统自动生成的缴纳保证金子账户中,其余账号转账或汇款均会被视为无效缴纳。保证金成功缴纳后请务必点击“资格确认书”和“缴纳查询”,否则无法正常进入竞价系统,因为竞价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登录竞价大厅的,竞价人自行承担责任。注:当报名时保证金子账号显示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时,请电话联系拍卖代理机构提交资质材料,核验资质,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常展示保证金缴纳账号,方可继续报名。报名人的资质材料请于2023年5月12日18时前完成提交,逾期不接受。2023年5月15日9时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2、竞价结束后,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结束后,原路退回。成交人的保证金待公示结束,凭竞买人的书面退款通知(见附件),由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批退款,参拍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或其它应交款项。无论是成交人或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均不计息。如有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情形之一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保证金直接上缴财政国库专户。 3、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竞价人之间有互相串通行为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的。 (3)竞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成交的。 (4)恶意质疑、投诉,干扰拍卖活动的。 (5)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 (6)未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完全履行义务的。 六、竞买人应具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先与阜宁县路灯管理所预约看标的物,认可标的瑕疵和内容。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竞拍人具备含有危险废物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废旧蓄电池回收、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竞拍人公章; 2、竞拍人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竞拍人公章; 3、竞拍人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竞拍人公章; 4、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提供两年以上4名及以上员工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直接封装在袋子里面,无需装订。 特别提醒:有意参加以上项目竞拍方须自行掌握和预留好资格审查的合理时间节点,要提前做好各竞拍人应具备资格审查材料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足够网上报名注册流程时间。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2023年5月9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阜宁县路灯管理所联系(联系人:胡所联系电话:0515-*) 现场看样时间:2023年5月9日-10 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5时-17时在标的物场所展示。联系人:陈工* 八、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1、竞买人应于竞价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略) (略) 与阜宁县路灯管理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等并按要求支付全额成交价款(参拍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若竞买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竞买人承担违约责任。若拍卖双方届时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拍卖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成交价款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竞买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项汇入阜宁县路灯管理所指定账户。此付款方式为本标的成交价款唯一支付方式。 3、因*方场地需有其他安排,竞拍人于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完成废旧物资提取。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阜宁县路灯管 (略)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略)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2、竞买人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阜宁县路灯管理所将标的物交付成交人。 3、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竞买报名人、缴纳保证金及成交人三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资产拍卖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拍卖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拍卖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拍卖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拍卖秩序的; (3)拍卖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6、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拍卖文件》和《操作指南》。详细报名竞价流程见附件《操作指南》。 联系方式:阜宁县路灯管理所 联 系 人:胡所联系电话:0515-* 联系地址:阜宁县向阳西路196号 联系方式: (略) (略) 联 系 人:陈工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0楼 报名流程咨询:0515-* * (略) (略)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