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5.99%股权转让
赤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5.99%股权转让
标的企业名称 | 赤峰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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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1136.0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服务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范围 | 销售(含网上)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医疗器械、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矿产品、建筑用品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种子、水果、蔬菜、化肥、农药、农机具;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业服务;农业观光旅游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汽车及机械设备租赁;粮食收购、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销售;仓储服务;普通货物运输;票务代理;摄影服务;软件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研发、推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投资、理财、资产管理、基金等国家限制的项目除外)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略)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53.26 | |||
内蒙古供销 (略) | 44.01 | |||
李楠 | 2.73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37.97 | -37.9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53.27 | 522.74 | 930.53 | ||
审计机构 | (略) 保盈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37.97 | -37.9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53.27 | 522.74 | 930.53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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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5.99%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5.9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财政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批准日期 | 2022-07-22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决议文件名称 | 市供销社2022年第19次党组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636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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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易凭证出具后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 4、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承担各自的交易服务费用;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涉及股权转让变更相关政策、流程,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7、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180 |
交纳时间 | 2023-05-04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5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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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0.0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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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赤峰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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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1136.0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服务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范围 | 销售(含网上)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医疗器械、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矿产品、建筑用品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种子、水果、蔬菜、化肥、农药、农机具;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业服务;农业观光旅游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汽车及机械设备租赁;粮食收购、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销售;仓储服务;普通货物运输;票务代理;摄影服务;软件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研发、推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投资、理财、资产管理、基金等国家限制的项目除外)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略)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53.26 | |||
内蒙古供销 (略) | 44.01 | |||
李楠 | 2.73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37.97 | -37.9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53.27 | 522.74 | 930.53 | ||
审计机构 | (略) 保盈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37.97 | -37.9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53.27 | 522.74 | 930.53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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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5.99%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5.9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财政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批准日期 | 2022-07-22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决议文件名称 | 市供销社2022年第19次党组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636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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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易凭证出具后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 4、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承担各自的交易服务费用;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涉及股权转让变更相关政策、流程,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7、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180 |
交纳时间 | 2023-05-04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5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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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0.0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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