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全镇瑞阳村章底来料加工点兼农产品加工点第二层和第三层各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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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镇瑞阳村章底来料加工点兼农产品加工点第二层和第三层各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3年5月13日10时至5月13日16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网址:https://zc-http://**/;户名:平阳县农村产权网络竞价平台)对下述两个标的五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起拍价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m2

租赁经营范围

首年租金

起拍价(万元)

竞租保证金

(万元)

履约保证金

(万元)

2

万全镇瑞阳村章底来料加工点兼

农产品加工点第二层五年租赁权

均约920

均为环保型轻工业产品加工

17.2

4

3

3

万全镇瑞阳村章底来料加工点兼

农产品加工点第三层五年租赁权

16.7

4

3

特别说明:

1、上述标的出租人暨所有权人:平阳县万全镇瑞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若因权益而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腾空等均由出租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解决,与其他方均无涉。

2、上述标的位置均坐落:平阳县万全镇瑞阳村章底,东至砖砌章底安置房、南至章底停车场、西至周德明厂房、北至砖砌围墙后畔山。

3、上述标的均以现状、现功能、现质量进行招租,建筑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不作确权依据,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务请竞租人标的现场自行查验踏勘清楚,一旦参与即表明竞租人已对上述标的了解清楚并承担可能的一切,与其他方均无涉。

4、上述标的出租人在第一层电力房内提供给标的2和标的3均为30kW电力接口,如超负荷,统一安装计量电表,由各竞得人自行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责任、费用等,出租人协助;上述标的楼顶平台归出租人所有,南面地面场地为公用场地。

5、上述各标的竞得人均不得从事噪音、污染、危险物品经营等行为(包括餐饮、娱乐行业);竞得人对于承租的上述各标的消防、安全负全责,竞得人如要改变上述各标的用途,须提前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更不得利用上述标的进行违法经营,否则一切均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承租后所需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均由其自行申请办理,出租人协助,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与其它方均无涉;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如期办好各种手续造成上述标的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其自行承担,与其他方均无涉。

7、竞得人在承租期间享有上述标的所属设施的专用权,竞得人负责上述标的内所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年审及相关费用,并保证在租期终止时上述标的设施可使用状态归还出租人。

8、竞得人在承租期内使用上述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管理费、网络费、电话费、治安费、卫生费、水电费等所有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且自负盈亏。

9、竞得人如需在上述标的承租期内新增设备由其自行购买,承租期满由其自行处理完毕,如拒不处理,出租人有权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其他方均无涉。

10、承租期内政府部门如要求上述标的及场地的安全、环保等设施建设,费用竞得人承担,期满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11、如政府征用使上述标的不能正常经营、影响并停产,出租人有权收回,竞得人无条件服从,其租金从停止营业之日起按剩余日数计算无息一次性退给竞得人,出租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给竞得人。

12、竞得人先付租金后使用,租金一年一付(不含税),无递增,无免租期,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均在该年租赁权开始生效前1个月内付清,依此类推。

13、上述各标的竞得人凭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五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前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各3万元(款汇出租人指定账户)。

二、拍卖方式:网络增价式拍卖。不设保留价,加价幅度:均为2000元或其整倍数。

三、竞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咨询、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平阳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昆阳镇平鳌路166号);标的展示时间:即日起至5月12日16时止,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现场。

有意竞租者,自然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及公章,即日起至5月15日12时

受委托,定于2023年5月13日10时至5月13日16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网址:https://zc-http://**/;户名:平阳县农村产权网络竞价平台)对下述两个标的五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起拍价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m2

租赁经营范围

首年租金

起拍价(万元)

竞租保证金

(万元)

履约保证金

(万元)

2

万全镇瑞阳村章底来料加工点兼

农产品加工点第二层五年租赁权

均约920

均为环保型轻工业产品加工

17.2

4

3

3

万全镇瑞阳村章底来料加工点兼

农产品加工点第三层五年租赁权

16.7

4

3

特别说明:

1、上述标的出租人暨所有权人:平阳县万全镇瑞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若因权益而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腾空等均由出租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解决,与其他方均无涉。

2、上述标的位置均坐落:平阳县万全镇瑞阳村章底,东至砖砌章底安置房、南至章底停车场、西至周德明厂房、北至砖砌围墙后畔山。

3、上述标的均以现状、现功能、现质量进行招租,建筑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不作确权依据,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务请竞租人标的现场自行查验踏勘清楚,一旦参与即表明竞租人已对上述标的了解清楚并承担可能的一切,与其他方均无涉。

4、上述标的出租人在第一层电力房内提供给标的2和标的3均为30kW电力接口,如超负荷,统一安装计量电表,由各竞得人自行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责任、费用等,出租人协助;上述标的楼顶平台归出租人所有,南面地面场地为公用场地。

5、上述各标的竞得人均不得从事噪音、污染、危险物品经营等行为(包括餐饮、娱乐行业);竞得人对于承租的上述各标的消防、安全负全责,竞得人如要改变上述各标的用途,须提前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更不得利用上述标的进行违法经营,否则一切均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承租后所需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均由其自行申请办理,出租人协助,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与其它方均无涉;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如期办好各种手续造成上述标的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其自行承担,与其他方均无涉。

7、竞得人在承租期间享有上述标的所属设施的专用权,竞得人负责上述标的内所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年审及相关费用,并保证在租期终止时上述标的设施可使用状态归还出租人。

8、竞得人在承租期内使用上述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管理费、网络费、电话费、治安费、卫生费、水电费等所有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且自负盈亏。

9、竞得人如需在上述标的承租期内新增设备由其自行购买,承租期满由其自行处理完毕,如拒不处理,出租人有权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其他方均无涉。

10、承租期内政府部门如要求上述标的及场地的安全、环保等设施建设,费用竞得人承担,期满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11、如政府征用使上述标的不能正常经营、影响并停产,出租人有权收回,竞得人无条件服从,其租金从停止营业之日起按剩余日数计算无息一次性退给竞得人,出租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给竞得人。

12、竞得人先付租金后使用,租金一年一付(不含税),无递增,无免租期,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均在该年租赁权开始生效前1个月内付清,依此类推。

13、上述各标的竞得人凭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五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前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各3万元(款汇出租人指定账户)。

二、拍卖方式:网络增价式拍卖。不设保留价,加价幅度:均为2000元或其整倍数。

三、竞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咨询、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平阳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昆阳镇平鳌路166号);标的展示时间:即日起至5月12日16时止,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现场。

有意竞租者,自然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及公章,即日起至5月15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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