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沿江开发区G区46#房产处置拍卖公告
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沿江开发区G区46#房产处置拍卖公告
吉林化 (略) 受委托,在吉拍平台(http://**) (略) (略)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G区46#房产处置拍卖。本次拍卖共计1个标的。
参拍标的:
标的1:*烯化工厂运销处写字楼地 (略)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G区46#,房屋所有权出售,房屋所有权人: (略) ,产权证编号:* ,建于1993年,房屋总层数5层,房屋所在层数3-4层,混合结构,室内铺地摊,内墙面贴壁纸,水、电、暖配套设施齐全,建筑面积:252平方米,混合结构,设计用途为办公。房屋无出租、抵押、查封情况,无土地证,委托方对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处置权。
拍卖地点:吉拍平台(http://**)
拍卖时间:2023年5月16日14:00价结束。
预展时间:2023年5月10-2023年5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展地点: (略)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G区46#。
竞买人条件及要求: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竞买人如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勘验标的,却依然报名参加拍卖项目的,出现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请各位竞买人于预展时间前一日16时之前向工作人员预约,否则委托人能否允许勘验标的,拍卖人无法承诺。标的勘验期间,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必须遵守委托人安全要求,否则委托人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 标的1:197.27万元
保证金:60万元,由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统一收取。
委托人要求如下: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款。
3、竞买人须全额付款购买,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支付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所收款后向中国石 (略) (略) 送达“收款确认通知书”。中国石 (略) (略) 根据“收款确认通知书”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若买受人在20个工作日内尚未与委托方中国石 (略) (略) 签订转让合同或者悔拍,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产权交易所收到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至合同中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4、其他要求:竞买人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核查,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决定是否接受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所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5、本项目房产建成于1993年,房产证号:丹房权证振兴字第*号,证载权 (略) (略) ,现该公司已注销。 (略) (略) 现已改制为中国石 (略) (略) *烯化工厂,故房产由中国石 (略) (略) 即本项目委托方作为房产持有主体对外公开挂牌转让。
6、 (略)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G区46#房产所在房屋总层数5层,房产所在层为3-4层,建筑面积252㎡。
3、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买受人应现场查看,一经参加竞买视为竞买人完全接受、认可该房产现状及瑕疵(包括面积、建筑结构、质量等)。
7、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无抵押、无查封、无租赁情况,委托方对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处置权。
8、本项目房屋在购置时国家暂未执行房地证合一政策,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向有关部门重新申领不动产权证书,故房屋占用土地性质、权属、面积等情况须由买受人须自行到有关部门落实,如在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补缴土地金,由买受人进行补缴。
9、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报名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同意被确定为买受人并与委托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资料等的交接。买受人核查验收后,委托方与买受人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3)同意被确定为买受人且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纳完毕后,在资产交接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如在权属变更过程中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补缴。
(4)已了解并知晓房产的证载房屋所有权人已注销的情况,已了解并知晓在房产权属变更过程中有可能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最终无法实现过户情况。买受人不得因不能办理过户向委托方要求解除合同,否则委托方有权单方面通知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扣除买受人交易保证金及服务费。在解约事实发生时,买受人自愿无条件接受,无权追究委托方任何相关责任及索要任何经济补偿。
10、拍卖成交后,委托方配合买受人办理产权手续及配合提供现有的资料。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拍卖成交之日前,房屋所拖欠水、电、暖气、物业等费用由委托方承担,房产交接后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1、买受人是一般纳税人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2、竞买人须认可《房屋转让合同》条款中全部内容,再报名缴纳保证金,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毁拍,否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13、买受人应在接到委托方签订合同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买卖合同,否则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
14、受让方是一般纳税人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报名参与项目,请将签字盖章后的《拍卖确认书》*@*prtc.com
竞买人必须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摘牌后,方具备竞买权限,详见http://**其他要求详见《网拍须知规则》。
产权交易所摘牌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
拍卖登记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16日10: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的具体情况及瑕疵请竞买人务必前往标的展示地点查看。
联系方式:吴女士 0432-*/*
佣 金:
拍卖佣金应在拍卖结束5个工作日内缴纳,否则保证金将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协议转让按照转让底价0.8%收取服务费;拍卖转让按照成交总价的3% 收取拍卖佣金。沈交所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另外收取服务费用。
佣金账户名称:吉林化 (略)
账号:080 2212 0092 *
开户银行: (略) 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吉林化 (略) 受委托,在吉拍平台(http://**) (略) (略)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G区46#房产处置拍卖。本次拍卖共计1个标的。
参拍标的:
标的1:*烯化工厂运销处写字楼地 (略)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G区46#,房屋所有权出售,房屋所有权人: (略) ,产权证编号:* ,建于1993年,房屋总层数5层,房屋所在层数3-4层,混合结构,室内铺地摊,内墙面贴壁纸,水、电、暖配套设施齐全,建筑面积:252平方米,混合结构,设计用途为办公。房屋无出租、抵押、查封情况,无土地证,委托方对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处置权。
拍卖地点:吉拍平台(http://**)
拍卖时间:2023年5月16日14:00价结束。
预展时间:2023年5月10-2023年5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展地点: (略)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G区46#。
竞买人条件及要求: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竞买人如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勘验标的,却依然报名参加拍卖项目的,出现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请各位竞买人于预展时间前一日16时之前向工作人员预约,否则委托人能否允许勘验标的,拍卖人无法承诺。标的勘验期间,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必须遵守委托人安全要求,否则委托人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 标的1:197.27万元
保证金:60万元,由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统一收取。
委托人要求如下: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款。
3、竞买人须全额付款购买,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支付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所收款后向中国石 (略) (略) 送达“收款确认通知书”。中国石 (略) (略) 根据“收款确认通知书”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若买受人在20个工作日内尚未与委托方中国石 (略) (略) 签订转让合同或者悔拍,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产权交易所收到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至合同中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4、其他要求:竞买人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核查,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决定是否接受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所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5、本项目房产建成于1993年,房产证号:丹房权证振兴字第*号,证载权 (略) (略) ,现该公司已注销。 (略) (略) 现已改制为中国石 (略) (略) *烯化工厂,故房产由中国石 (略) (略) 即本项目委托方作为房产持有主体对外公开挂牌转让。
6、 (略)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G区46#房产所在房屋总层数5层,房产所在层为3-4层,建筑面积252㎡。
3、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买受人应现场查看,一经参加竞买视为竞买人完全接受、认可该房产现状及瑕疵(包括面积、建筑结构、质量等)。
7、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无抵押、无查封、无租赁情况,委托方对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处置权。
8、本项目房屋在购置时国家暂未执行房地证合一政策,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向有关部门重新申领不动产权证书,故房屋占用土地性质、权属、面积等情况须由买受人须自行到有关部门落实,如在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补缴土地金,由买受人进行补缴。
9、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报名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同意被确定为买受人并与委托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资料等的交接。买受人核查验收后,委托方与买受人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3)同意被确定为买受人且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纳完毕后,在资产交接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如在权属变更过程中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补缴。
(4)已了解并知晓房产的证载房屋所有权人已注销的情况,已了解并知晓在房产权属变更过程中有可能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最终无法实现过户情况。买受人不得因不能办理过户向委托方要求解除合同,否则委托方有权单方面通知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扣除买受人交易保证金及服务费。在解约事实发生时,买受人自愿无条件接受,无权追究委托方任何相关责任及索要任何经济补偿。
10、拍卖成交后,委托方配合买受人办理产权手续及配合提供现有的资料。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拍卖成交之日前,房屋所拖欠水、电、暖气、物业等费用由委托方承担,房产交接后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1、买受人是一般纳税人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2、竞买人须认可《房屋转让合同》条款中全部内容,再报名缴纳保证金,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毁拍,否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13、买受人应在接到委托方签订合同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买卖合同,否则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
14、受让方是一般纳税人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报名参与项目,请将签字盖章后的《拍卖确认书》*@*prtc.com
竞买人必须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摘牌后,方具备竞买权限,详见http://**其他要求详见《网拍须知规则》。
产权交易所摘牌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
拍卖登记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16日10: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的具体情况及瑕疵请竞买人务必前往标的展示地点查看。
联系方式:吴女士 0432-*/*
佣 金:
拍卖佣金应在拍卖结束5个工作日内缴纳,否则保证金将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协议转让按照转让底价0.8%收取服务费;拍卖转让按照成交总价的3% 收取拍卖佣金。沈交所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另外收取服务费用。
佣金账户名称:吉林化 (略)
账号:080 2212 0092 *
开户银行: (略) 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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