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约533亩麻竹
柳州市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约533亩麻竹
项目名称 | 柳州市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约533亩麻竹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GXNCCQ*-0009 | 产权子类型 | 竹林地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2月15日1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2月21日17: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标的概况 | 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树种 | 预计面积(亩) | 交易底价(不含生产成本)(元) | 加价幅度(元) 及其整数倍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
1 | 柳州市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约533亩麻竹 | 麻竹 | 533 | 250元/吨 | 10 | 3 | 0 | ||||||
标的现状 | 本次转让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物具体采伐地点及采伐红线图、范围等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到转让方处咨询。 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人民币250元/吨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覃旺杰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或他项权利纷争;2.我方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本转让申请为我方之真实意思表示,如在信息发布期间征集到一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我方愿按照竞价交易方式之规定确定受让人;5.我方已认真考虑了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6.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特别告知 | 1.风险提示。 (1)本次转让资产为麻竹,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相关附件下载”中的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交易所及转让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对转让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2) 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4)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列示的预测面积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成交价格,其他运输单、木材调拨通知单及运输证记载的数据等不作为计算林木实际采伐数量的依据。 (5)转让标的林地可能存在交通运输纠纷,水泥硬化道路的赞助费等其他额外费用,请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充分了解此类风险问题。 (6)本次交易可能发生的风险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畲地、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最初设计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调查设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7)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前,若转让项目因特殊原因灭失或终止挂牌等情形致使意向竞买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受让方不得向交易所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转让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交易所无关,受让方仅有权要求交易所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交易条件 | 成交价款 支付方式 | 按《交易合同》约定支付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竞买人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标的竹子由转让方砍伐并运往竹子处理点与受让方进行交割和交付,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单价。成交成交单价不含交割交付后的包装费、装载费、运输费、受让方需承担竞价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2.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受让方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运输成交标的,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交割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单价。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等相关文件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受让方。 2.签订《交易合同》及足额交清成交价款后,受让方须按《成交确认书》的要求,按时、足额地交纳成交价款,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按违约处理。 3.清运期间责任承担:受让方清运期间以办理标的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卸、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交割后运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5)。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申请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鹿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交易所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因受让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合同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其他事项详见《交易合同》。 7.生产成本由受让方承担。 8.竹子由转让方砍伐并运往竹子处理点,收购款由受让方支付,砍伐日期、竹子处理点位置及收购款支付时间于《交易合同》中约定。 | ||||||||||||
交易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时间: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1日(联系后组织察看标的)。 2.地点: (略) 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下塘尾屯。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年2月15日10:00至2021年2月21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㈠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㈡报名手续 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2022年2月22日15:00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竞买人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竞买人。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㈢注意事项 1.竞买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竞买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2月21日17:00,缴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户名:北部湾产权交 (略)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方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方签署转让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方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竞价服务费之后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10元 | |||||||||
自由 竞价时间 | 2022年2月15日10:00至2022年 2月22日15:30 | 延时竞价周(秒) | 180秒 | ||||||||||
服务费 | 按约定收取。竞价成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交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陈经理 | |||||||||||
咨询电话 | 0771-* | ||||||||||||
咨询时间 | 早上: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
技术支持 | |||||||||||||
其他 | 特别声明:关于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与意向受让方/竞价成交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项目名称 | 柳州市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约533亩麻竹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GXNCCQ*-0009 | 产权子类型 | 竹林地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2月15日1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2月21日17: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标的概况 | 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树种 | 预计面积(亩) | 交易底价(不含生产成本)(元) | 加价幅度(元) 及其整数倍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
1 | 柳州市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约533亩麻竹 | 麻竹 | 533 | 250元/吨 | 10 | 3 | 0 | ||||||
标的现状 | 本次转让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物具体采伐地点及采伐红线图、范围等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到转让方处咨询。 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人民币250元/吨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覃旺杰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或他项权利纷争;2.我方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本转让申请为我方之真实意思表示,如在信息发布期间征集到一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我方愿按照竞价交易方式之规定确定受让人;5.我方已认真考虑了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6.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特别告知 | 1.风险提示。 (1)本次转让资产为麻竹,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相关附件下载”中的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交易所及转让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对转让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2) 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4)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列示的预测面积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成交价格,其他运输单、木材调拨通知单及运输证记载的数据等不作为计算林木实际采伐数量的依据。 (5)转让标的林地可能存在交通运输纠纷,水泥硬化道路的赞助费等其他额外费用,请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充分了解此类风险问题。 (6)本次交易可能发生的风险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畲地、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最初设计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调查设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7)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前,若转让项目因特殊原因灭失或终止挂牌等情形致使意向竞买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受让方不得向交易所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转让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交易所无关,受让方仅有权要求交易所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交易条件 | 成交价款 支付方式 | 按《交易合同》约定支付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竞买人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标的竹子由转让方砍伐并运往竹子处理点与受让方进行交割和交付,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单价。成交成交单价不含交割交付后的包装费、装载费、运输费、受让方需承担竞价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2.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受让方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运输成交标的,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交割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单价。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等相关文件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受让方。 2.签订《交易合同》及足额交清成交价款后,受让方须按《成交确认书》的要求,按时、足额地交纳成交价款,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按违约处理。 3.清运期间责任承担:受让方清运期间以办理标的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卸、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交割后运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5)。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申请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鹿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交易所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因受让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合同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其他事项详见《交易合同》。 7.生产成本由受让方承担。 8.竹子由转让方砍伐并运往竹子处理点,收购款由受让方支付,砍伐日期、竹子处理点位置及收购款支付时间于《交易合同》中约定。 | ||||||||||||
交易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时间: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1日(联系后组织察看标的)。 2.地点: (略) 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下塘尾屯。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年2月15日10:00至2021年2月21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㈠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㈡报名手续 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2022年2月22日15:00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竞买人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竞买人。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㈢注意事项 1.竞买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竞买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2月21日17:00,缴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户名:北部湾产权交 (略)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方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方签署转让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方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竞价服务费之后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10元 | |||||||||
自由 竞价时间 | 2022年2月15日10:00至2022年 2月22日15:30 | 延时竞价周(秒) | 180秒 | ||||||||||
服务费 | 按约定收取。竞价成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交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陈经理 | |||||||||||
咨询电话 | 0771-* | ||||||||||||
咨询时间 | 早上: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
技术支持 | |||||||||||||
其他 | 特别声明:关于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与意向受让方/竞价成交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项目名称 | 柳州市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约533亩麻竹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GXNCCQ*-0009 | 产权子类型 | 竹林地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2月15日1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2月21日17: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标的概况 | 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树种 | 预计面积(亩) | 交易底价(不含生产成本)(元) | 加价幅度(元) 及其整数倍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
1 | 柳州市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约533亩麻竹 | 麻竹 | 533 | 250元/吨 | 10 | 3 | 0 | ||||||
标的现状 | 本次转让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物具体采伐地点及采伐红线图、范围等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到转让方处咨询。 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人民币250元/吨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覃旺杰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或他项权利纷争;2.我方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本转让申请为我方之真实意思表示,如在信息发布期间征集到一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我方愿按照竞价交易方式之规定确定受让人;5.我方已认真考虑了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6.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特别告知 | 1.风险提示。 (1)本次转让资产为麻竹,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相关附件下载”中的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交易所及转让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对转让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2) 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4)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列示的预测面积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成交价格,其他运输单、木材调拨通知单及运输证记载的数据等不作为计算林木实际采伐数量的依据。 (5)转让标的林地可能存在交通运输纠纷,水泥硬化道路的赞助费等其他额外费用,请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充分了解此类风险问题。 (6)本次交易可能发生的风险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畲地、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最初设计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调查设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7)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前,若转让项目因特殊原因灭失或终止挂牌等情形致使意向竞买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受让方不得向交易所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转让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交易所无关,受让方仅有权要求交易所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交易条件 | 成交价款 支付方式 | 按《交易合同》约定支付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竞买人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标的竹子由转让方砍伐并运往竹子处理点与受让方进行交割和交付,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单价。成交成交单价不含交割交付后的包装费、装载费、运输费、受让方需承担竞价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2.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受让方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运输成交标的,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交割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单价。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等相关文件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受让方。 2.签订《交易合同》及足额交清成交价款后,受让方须按《成交确认书》的要求,按时、足额地交纳成交价款,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按违约处理。 3.清运期间责任承担:受让方清运期间以办理标的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卸、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交割后运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5)。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申请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鹿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交易所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因受让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合同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其他事项详见《交易合同》。 7.生产成本由受让方承担。 8.竹子由转让方砍伐并运往竹子处理点,收购款由受让方支付,砍伐日期、竹子处理点位置及收购款支付时间于《交易合同》中约定。 | ||||||||||||
交易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时间: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1日(联系后组织察看标的)。 2.地点: (略) 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下塘尾屯。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年2月15日10:00至2021年2月21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㈠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㈡报名手续 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2022年2月22日15:00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竞买人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竞买人。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㈢注意事项 1.竞买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竞买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2月21日17:00,缴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户名:北部湾产权交 (略)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方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方签署转让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方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竞价服务费之后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10元 | |||||||||
自由 竞价时间 | 2022年2月15日10:00至2022年 2月22日15:30 | 延时竞价周(秒) | 180秒 | ||||||||||
服务费 | 按约定收取。竞价成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交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陈经理 | |||||||||||
咨询电话 | 0771-* | ||||||||||||
咨询时间 | 早上: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
技术支持 | |||||||||||||
其他 | 特别声明:关于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与意向受让方/竞价成交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项目名称 | 柳州市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约533亩麻竹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GXNCCQ*-0009 | 产权子类型 | 竹林地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2月15日1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2月21日17: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标的概况 | 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树种 | 预计面积(亩) | 交易底价(不含生产成本)(元) | 加价幅度(元) 及其整数倍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
1 | 柳州市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约533亩麻竹 | 麻竹 | 533 | 250元/吨 | 10 | 3 | 0 | ||||||
标的现状 | 本次转让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物具体采伐地点及采伐红线图、范围等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到转让方处咨询。 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人民币250元/吨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覃旺杰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或他项权利纷争;2.我方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本转让申请为我方之真实意思表示,如在信息发布期间征集到一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我方愿按照竞价交易方式之规定确定受让人;5.我方已认真考虑了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6.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特别告知 | 1.风险提示。 (1)本次转让资产为麻竹,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相关附件下载”中的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交易所及转让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对转让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2) 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4)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列示的预测面积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成交价格,其他运输单、木材调拨通知单及运输证记载的数据等不作为计算林木实际采伐数量的依据。 (5)转让标的林地可能存在交通运输纠纷,水泥硬化道路的赞助费等其他额外费用,请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充分了解此类风险问题。 (6)本次交易可能发生的风险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畲地、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最初设计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调查设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7)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前,若转让项目因特殊原因灭失或终止挂牌等情形致使意向竞买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受让方不得向交易所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转让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交易所无关,受让方仅有权要求交易所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交易条件 | 成交价款 支付方式 | 按《交易合同》约定支付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竞买人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标的竹子由转让方砍伐并运往竹子处理点与受让方进行交割和交付,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单价。成交成交单价不含交割交付后的包装费、装载费、运输费、受让方需承担竞价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2.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受让方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运输成交标的,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交割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单价。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等相关文件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受让方。 2.签订《交易合同》及足额交清成交价款后,受让方须按《成交确认书》的要求,按时、足额地交纳成交价款,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按违约处理。 3.清运期间责任承担:受让方清运期间以办理标的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卸、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交割后运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5)。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申请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鹿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交易所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因受让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合同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其他事项详见《交易合同》。 7.生产成本由受让方承担。 8.竹子由转让方砍伐并运往竹子处理点,收购款由受让方支付,砍伐日期、竹子处理点位置及收购款支付时间于《交易合同》中约定。 | ||||||||||||
交易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时间: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1日(联系后组织察看标的)。 2.地点: (略) 鹿寨县江口乡新安村下塘尾屯。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年2月15日10:00至2021年2月21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㈠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㈡报名手续 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2022年2月22日15:00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竞买人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竞买人。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㈢注意事项 1.竞买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竞买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2月21日17:00,缴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户名:北部湾产权交 (略)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方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方签署转让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方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竞价服务费之后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10元 | |||||||||
自由 竞价时间 | 2022年2月15日10:00至2022年 2月22日15:30 | 延时竞价周(秒) | 180秒 | ||||||||||
服务费 | 按约定收取。竞价成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交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陈经理 | |||||||||||
咨询电话 | 0771-* | ||||||||||||
咨询时间 | 早上: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
技术支持 | |||||||||||||
其他 | 特别声明:关于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与意向受让方/竞价成交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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