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缘湾游艇港岸线服务配套房屋招租公告
五缘湾游艇港岸线服务配套房屋招租公告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一)出租资产位置和面积:五缘湾游艇港游岸线服务配套房屋(门牌:槟城道106号)内部分面积,图示位置,面积50㎡;
(二)出租用途:滨海旅游纪念品、地方特色产品、文化创意产品、轻食等展览销售。
(三)租赁期间:3年,含装修免租期1个月。
(四)租金及收缴方式:
1.租金标准:200元/月*平方米起,最高价成交。
2.物业费标准:无。
3.租金缴交方式:按季度收取,首次为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收取;后期于自然季度末月的15日前缴交下季度的全额租金。
4.水电费缴交: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承担其经营活动所消耗的水电费用,由承租方自行与水电管理单位结算。
(五)履约保证金
按首月月租金标准缴交,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无息返还。
(六)租赁方式:
1.公开竞租。
2.意向承租单位请自行下载附件,根据附件要求填写报价,并提供相关要求资料,低于竞租底价为无效报价。现场查勘联系人:盛先生,联系电话:0592-* *。
3.报价单提交地址及截止时间:①报价单及所需材料密封加盖公章/签 (略) 湖里区槟城道289号18楼厦门五缘 (略) 港区运营部,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2-*,*。②截止时间: (略) 国资委网站公示之日起第11个工作日上午09:00止。
(七)竞租条件:
1.竞租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
2.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为实缴资本。
3.竞租人必须为以旅游服务、旅游零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须具有自有电商平台和线下销售经验,同时拥有烘培类生产许可证SC资质。
4.竞租人及其法人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5.信誉良好,无违约经营的不良记录。
6.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不能参与竞租:拖欠厦门 (略) 及所属企业租金的;与厦门 (略) 及所属企业有诉讼或纠纷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略) 国有企业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
(八)其他事宜:
1.承租人须对合作场地的现状及权属状况有充分了解知悉,且无任何异议并同意按现状合作,自行负责办理因使用场地所需的消防、工商、安全、卫生等所有政府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承租人已预先对场地的水电、给排水、屋面防水等相关设施设备现状充分了解,并自行负责场地(含建筑主体结构)的维修维护,装修时如发现存在隐患应同步整改到位并承担费用。
3.承租人应负责门前三包工作并做好垃圾分类及环境卫生。
4.承租人负责二次装修、布置并承担费用。
5.承租人不得销售与出租方有同质化的产品,销售的产品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并负责产品销售和售卖人员的配置并承担费用。
6.因相关部门要求遇台风 、暴雨等特殊原因 ,承租方应配合并暂停营业 。
7.房屋交付使用及退还时,应与承租方做好验收工作。
(九)附件:报价单
厦门五缘 (略)
2023年4月27日
报价单
致:厦门五缘 (略)
根据 (略) (略) 产权交易中心招租公告,我司意向承租,现报价如下:
序号 | 承租位置/单元 | 建筑面积 | 承租期限 | 竞租价 | 递增方式 | 用途 |
1 | ||||||
备注 |
并提供承租材料:
一、三合一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征信、自有电商平台及线下渠道销售合同四份等佐证材料,各一式一份。
意向承租人(签章):
年月日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一)出租资产位置和面积:五缘湾游艇港游岸线服务配套房屋(门牌:槟城道106号)内部分面积,图示位置,面积50㎡;
(二)出租用途:滨海旅游纪念品、地方特色产品、文化创意产品、轻食等展览销售。
(三)租赁期间:3年,含装修免租期1个月。
(四)租金及收缴方式:
1.租金标准:200元/月*平方米起,最高价成交。
2.物业费标准:无。
3.租金缴交方式:按季度收取,首次为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收取;后期于自然季度末月的15日前缴交下季度的全额租金。
4.水电费缴交: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承担其经营活动所消耗的水电费用,由承租方自行与水电管理单位结算。
(五)履约保证金
按首月月租金标准缴交,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无息返还。
(六)租赁方式:
1.公开竞租。
2.意向承租单位请自行下载附件,根据附件要求填写报价,并提供相关要求资料,低于竞租底价为无效报价。现场查勘联系人:盛先生,联系电话:0592-* *。
3.报价单提交地址及截止时间:①报价单及所需材料密封加盖公章/签 (略) 湖里区槟城道289号18楼厦门五缘 (略) 港区运营部,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2-*,*。②截止时间: (略) 国资委网站公示之日起第11个工作日上午09:00止。
(七)竞租条件:
1.竞租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
2.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为实缴资本。
3.竞租人必须为以旅游服务、旅游零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须具有自有电商平台和线下销售经验,同时拥有烘培类生产许可证SC资质。
4.竞租人及其法人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5.信誉良好,无违约经营的不良记录。
6.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不能参与竞租:拖欠厦门 (略) 及所属企业租金的;与厦门 (略) 及所属企业有诉讼或纠纷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略) 国有企业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
(八)其他事宜:
1.承租人须对合作场地的现状及权属状况有充分了解知悉,且无任何异议并同意按现状合作,自行负责办理因使用场地所需的消防、工商、安全、卫生等所有政府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承租人已预先对场地的水电、给排水、屋面防水等相关设施设备现状充分了解,并自行负责场地(含建筑主体结构)的维修维护,装修时如发现存在隐患应同步整改到位并承担费用。
3.承租人应负责门前三包工作并做好垃圾分类及环境卫生。
4.承租人负责二次装修、布置并承担费用。
5.承租人不得销售与出租方有同质化的产品,销售的产品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并负责产品销售和售卖人员的配置并承担费用。
6.因相关部门要求遇台风 、暴雨等特殊原因 ,承租方应配合并暂停营业 。
7.房屋交付使用及退还时,应与承租方做好验收工作。
(九)附件:报价单
厦门五缘 (略)
2023年4月27日
报价单
致:厦门五缘 (略)
根据 (略) (略) 产权交易中心招租公告,我司意向承租,现报价如下:
序号 | 承租位置/单元 | 建筑面积 | 承租期限 | 竞租价 | 递增方式 | 用途 |
1 | ||||||
备注 |
并提供承租材料:
一、三合一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征信、自有电商平台及线下渠道销售合同四份等佐证材料,各一式一份。
意向承租人(签章):
年月日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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