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城关镇消防队(东蒙)西南面【盛新·都市名苑】202号商铺等2359处资产
德保县城关镇消防队(东蒙)西南面【盛新·都市名苑】202号商铺等2359处资产
项目名称 | 德保县城关镇消防队(东蒙)西南面【盛新·都市名苑】202号商铺等2359处资产整体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307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4/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标的 | 房地产 | ||||||||||||||||||||||||||||||||||||||||||||||||||||||||||||||||||||||||||||||||||||||||||||||||||||||||||||||||||||||||||||||||||||||||||||||||||||||||
标的简介 | 一、标的清单
上述标的清单仅为转让标的中部分清单,全部标的清单详见附件下载材料中的附件5。 | ||||||||||||||||||||||||||||||||||||||||||||||||||||||||||||||||||||||||||||||||||||||||||||||||||||||||||||||||||||||||||||||||||||||||||||||||||||||||
二、标的简介 本次转让标的为德保县城关镇消防队(东蒙)西南面【盛新·都市名苑】202号商铺等2359处资产,整体转让,总建筑面积/容积*.54平方米。包括: (略) (略) 柳荫路112号雅江苑2栋3栋负一层1号、 (略) 桂柳路52号福东苑地下室负一层1号、 (略) 东环大道145号金色世纪35、36、37栋2-1号、 (略) 城中区桂中大道南端2号 (略) 广场9栋4-15等1267项资产; (略) (略) 兴宁区东州路1号保利·山水怡城怡雅园8栋1602号、 (略) 兴宁区友爱南路8 (略) 广场1C132号、 (略) 人民东路158号置地广场二层2002号商铺等189项资产; (略) (略) 德保县城关镇消防队(东蒙)西南面【盛新·都市名苑】202号商铺、 (略) 田阳县田州镇隆平大道开发区A15-2区(欧艺新城)15幢销售中心商铺、 (略) 新兴路体育广场南侧“恒升大厦”第四层等17项资产; (略) (略) 象山区中山中路2号3-3号餐厅、 (略) 灌阳县工 (略) 冶炼园房屋、 (略) 秀峰区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3层1号商铺等30项资产; (略) (略) 金城江区南新东路五巷1号、 (略) 宜州庆远镇城西开发区(转盘东南) (略) 凯旋酒店共2项资产; (略) (略) 武宣县东乡镇金岗村民委金榜村办公用房、 (略) 八一街道人民路1号熙景花园2、3号楼2-1号商铺等25项资产; (略) 内梧州长洲区红岭路7号第5幢六层5号至24号、33号至50号商场、 (略) 探花商住区广利村十二米街(东顺大酒店)共计3项资产; (略) (略) 人民东路730号美家园商业广场1F-A098-3号等39项资产; (略) (略) 西山区山海城邦A2-4地块S4幢103等765项资产; (略) (略) (略) 高新园区黄埔路701号9层3号房等22项资产。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金投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L23J566 法定代表人:李冬林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金投 (略) 支委纪要〔2023〕2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金融 (略) 关 (略) 金投 (略) 《柳金投资管报〔2023〕10 号 关于山海城邦A2-4地块S4幢103等2363处资产整体打包出售项目以评估价挂网的请示》方案的批复(集团党委会决定通知〔2023〕27号) | ||||||||||||||||||||||||||||||||||||||||||||||||||||||||||||||||||||||||||||||||||||||||||||||||||||||||||||||||||||||||||||||||||||||||||||||||||||||||
转让底价 | 972,606,822.00元 |
特别 | 风险提示: 1.该组包内的标的部分存在瑕疵(具体详见“标的清单”),意向方参拍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网络竞价须知等有关材料。除“标的清单”中已标注的瑕疵外,商铺及写字楼普遍存在已与其他资产打通、所处位置重新布局等问题,意向方参拍前应并对标的进行逐一的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转让方仅对已知瑕疵及问题做披露义务,交易所与转让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方一旦报名参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所有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截止竞拍之日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 (略) 场、政策、在建工程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完全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转让方以现状出售,不负责对实物进行测绘、分割、整合等操作。 3.竞拍过程中,租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转让方不再就变更情况另行通知,不再变更挂网公告,参与竞拍视为完全接受租赁情况变更;租赁情况请买受人自行与承租方对接,转让方只协助买受人对接事宜。 4.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5.承租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按照在报名截止期满前在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按照交易规则行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7.标的物不存在按份共有人、不转让给近亲属、未设立居住权,未设立抵押权。 8.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9.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等原因导致无法过户或过户时间延长,转让方概不承担责任。 10.转让方挂牌资产产权清晰,如交接时资产有被占用现象,由受让方自行清退占用方。 11.若涉及转让方( (略) 金投 (略) )收取租赁押金的,由转让方( (略) 金投 (略) )原路退还承租人,之后由买受方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押金收取事宜;涉及第三方(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收取押金的,由买受方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押金收取事宜。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或分次付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因组包标的无法在同一时间做交割,尾款的分次款项对应的标的交割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协商,并由出让方确定。交易所每次在收到受让方的成交价款后,将每次收到的全部成交价款足额转入转让方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至税务局办理申报税务工作;双方办理缴税完结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等资产交付相关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后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过户税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柳州) 2.交易价款。(1)如果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支付完交易所规定的首付款(成交价的30%,含已支付给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后并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2)如果采用分次付款方式的,除受让方支付完交易所规定的首付款(成交价的30%,含已支付给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后,还必须在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后,将剩余的成交款(成交价的70%)自成交之日起4个月内,可分为4笔支付完毕,具体每次支付时间、金额,以出让方预计办理过户数所对应的时间及所对应的成交金额的70%为准并由出让方确定;(3)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等原因导致过户时间延长的资产,可适当该资产的所对应的剩余的成交款(成交价的70%)的支付时间、金额,具体以出让方预计办理过户数所对应的时间及所对应的成交金额的70%为准。(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因本项目可能涉及承租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可能出现非承租意向受让方报价后承租人以同等价格主张受让,非承租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风险。非承租意向受让方应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判例,一旦报名并参与竞价即表明其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并愿意接受可能面临的纠纷。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展示地点:挂牌标的所在地 展示时间:挂牌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女士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4/11至 2023/5/9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附件1)、网络竞价须知(附件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优先承租权人证明资料;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亿元整(¥100,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项目未成交的,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项目成交的,按成交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年4月11日10 :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4.标的照片.zip |
联系 | 标的咨询 | 陈经理 0771-*(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陈经理 0772-*(柳州产权交易所)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联系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略) 城中区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11楼(柳州产权交易所)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受让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项目名称 | 德保县城关镇消防队(东蒙)西南面【盛新·都市名苑】202号商铺等2359处资产整体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307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4/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标的 | 房地产 | ||||||||||||||||||||||||||||||||||||||||||||||||||||||||||||||||||||||||||||||||||||||||||||||||||||||||||||||||||||||||||||||||||||||||||||||||||||||||
标的简介 | 一、标的清单
上述标的清单仅为转让标的中部分清单,全部标的清单详见附件下载材料中的附件5。 | ||||||||||||||||||||||||||||||||||||||||||||||||||||||||||||||||||||||||||||||||||||||||||||||||||||||||||||||||||||||||||||||||||||||||||||||||||||||||
二、标的简介 本次转让标的为德保县城关镇消防队(东蒙)西南面【盛新·都市名苑】202号商铺等2359处资产,整体转让,总建筑面积/容积*.54平方米。包括: (略) (略) 柳荫路112号雅江苑2栋3栋负一层1号、 (略) 桂柳路52号福东苑地下室负一层1号、 (略) 东环大道145号金色世纪35、36、37栋2-1号、 (略) 城中区桂中大道南端2号 (略) 广场9栋4-15等1267项资产; (略) (略) 兴宁区东州路1号保利·山水怡城怡雅园8栋1602号、 (略) 兴宁区友爱南路8 (略) 广场1C132号、 (略) 人民东路158号置地广场二层2002号商铺等189项资产; (略) (略) 德保县城关镇消防队(东蒙)西南面【盛新·都市名苑】202号商铺、 (略) 田阳县田州镇隆平大道开发区A15-2区(欧艺新城)15幢销售中心商铺、 (略) 新兴路体育广场南侧“恒升大厦”第四层等17项资产; (略) (略) 象山区中山中路2号3-3号餐厅、 (略) 灌阳县工 (略) 冶炼园房屋、 (略) 秀峰区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3层1号商铺等30项资产; (略) (略) 金城江区南新东路五巷1号、 (略) 宜州庆远镇城西开发区(转盘东南) (略) 凯旋酒店共2项资产; (略) (略) 武宣县东乡镇金岗村民委金榜村办公用房、 (略) 八一街道人民路1号熙景花园2、3号楼2-1号商铺等25项资产; (略) 内梧州长洲区红岭路7号第5幢六层5号至24号、33号至50号商场、 (略) 探花商住区广利村十二米街(东顺大酒店)共计3项资产; (略) (略) 人民东路730号美家园商业广场1F-A098-3号等39项资产; (略) (略) 西山区山海城邦A2-4地块S4幢103等765项资产; (略) (略) (略) 高新园区黄埔路701号9层3号房等22项资产。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金投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L23J566 法定代表人:李冬林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金投 (略) 支委纪要〔2023〕2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金融 (略) 关 (略) 金投 (略) 《柳金投资管报〔2023〕10 号 关于山海城邦A2-4地块S4幢103等2363处资产整体打包出售项目以评估价挂网的请示》方案的批复(集团党委会决定通知〔2023〕27号) | ||||||||||||||||||||||||||||||||||||||||||||||||||||||||||||||||||||||||||||||||||||||||||||||||||||||||||||||||||||||||||||||||||||||||||||||||||||||||
转让底价 | 972,606,822.00元 |
特别 | 风险提示: 1.该组包内的标的部分存在瑕疵(具体详见“标的清单”),意向方参拍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网络竞价须知等有关材料。除“标的清单”中已标注的瑕疵外,商铺及写字楼普遍存在已与其他资产打通、所处位置重新布局等问题,意向方参拍前应并对标的进行逐一的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转让方仅对已知瑕疵及问题做披露义务,交易所与转让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方一旦报名参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所有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截止竞拍之日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 (略) 场、政策、在建工程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完全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转让方以现状出售,不负责对实物进行测绘、分割、整合等操作。 3.竞拍过程中,租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转让方不再就变更情况另行通知,不再变更挂网公告,参与竞拍视为完全接受租赁情况变更;租赁情况请买受人自行与承租方对接,转让方只协助买受人对接事宜。 4.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5.承租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按照在报名截止期满前在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按照交易规则行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7.标的物不存在按份共有人、不转让给近亲属、未设立居住权,未设立抵押权。 8.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9.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等原因导致无法过户或过户时间延长,转让方概不承担责任。 10.转让方挂牌资产产权清晰,如交接时资产有被占用现象,由受让方自行清退占用方。 11.若涉及转让方( (略) 金投 (略) )收取租赁押金的,由转让方( (略) 金投 (略) )原路退还承租人,之后由买受方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押金收取事宜;涉及第三方(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收取押金的,由买受方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押金收取事宜。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或分次付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因组包标的无法在同一时间做交割,尾款的分次款项对应的标的交割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协商,并由出让方确定。交易所每次在收到受让方的成交价款后,将每次收到的全部成交价款足额转入转让方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至税务局办理申报税务工作;双方办理缴税完结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等资产交付相关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后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过户税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柳州) 2.交易价款。(1)如果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支付完交易所规定的首付款(成交价的30%,含已支付给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后并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2)如果采用分次付款方式的,除受让方支付完交易所规定的首付款(成交价的30%,含已支付给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后,还必须在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后,将剩余的成交款(成交价的70%)自成交之日起4个月内,可分为4笔支付完毕,具体每次支付时间、金额,以出让方预计办理过户数所对应的时间及所对应的成交金额的70%为准并由出让方确定;(3)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等原因导致过户时间延长的资产,可适当该资产的所对应的剩余的成交款(成交价的70%)的支付时间、金额,具体以出让方预计办理过户数所对应的时间及所对应的成交金额的70%为准。(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因本项目可能涉及承租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可能出现非承租意向受让方报价后承租人以同等价格主张受让,非承租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风险。非承租意向受让方应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判例,一旦报名并参与竞价即表明其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并愿意接受可能面临的纠纷。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展示地点:挂牌标的所在地 展示时间:挂牌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女士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4/11至 2023/5/9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附件1)、网络竞价须知(附件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优先承租权人证明资料;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亿元整(¥100,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项目未成交的,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项目成交的,按成交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年4月11日10 :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4.标的照片.zip |
联系 | 标的咨询 | 陈经理 0771-*(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陈经理 0772-*(柳州产权交易所)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联系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略) 城中区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11楼(柳州产权交易所)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受让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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