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杭州路3号“广西南宁天湖酒店”整体招租项目(三次挂牌)交易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杭州路3号“广西南宁天湖酒店”整体招租项目(三次挂牌)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兴宁区杭州路3号“广西南宁天湖酒店”整体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254(3) | 挂牌价 | 3,739,658.00元/年 | ||||||||||
登载网站 | http://** | 交易保证金 | 900,000.00元 |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兴宁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酒店业 |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 2023年5月10日9:00 至2023年5月16日17:00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
一、出租人承诺 | |||||||||||||
我方(广西 (略) )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或授权;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招租标的简介 | ㈠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类型 | 所有权人 | 面积(㎡) | 建筑结构 | 所在层数 | 层高(m) | 户型、平面布局 | 用途 | |||||
1 | 营业楼 | 广西 (略) | 12519.63 | 框架 | -1~16 | 3 | 分隔成若干客房及开间 | 酒店或其它合法经营项目 | |||||
2 | 裙楼 | 广西 (略) | 3181.61 | 钢混 | 1~4 | 3~7 | 分隔成若干临街商铺及开间 | 非住宅 | |||||
3 | 停车楼(含1层体育中心) | / | 2165 | 钢混 | 1~5 | 3 | 第一至四层为立体式用划线区分的停车位;停车位数量共60个,其中一层20 个、二层14个、三层14个、四层12个;第五层为一开间一卫。. | 停车场、体育中心 | |||||
4 | 值班楼 | 广西 (略) | 887.08 | 砖混 | 1~7 | 3 | 第一层为若干开间,第二至七层为一梯两户 | 仓库、宿舍 | |||||
5 | 宿舍楼 | / | 551.10 | 砖混 | 1~4 | 3 | 一层为若干房间 | 仓库、宿舍 | |||||
㈡标的简况 广西南宁天湖酒 (略) 兴宁区杭州路3号,酒店土地(宗地面积3558.20m2),为国有划拨地,房屋建筑物5处合计19304.42㎡。营业场所总面积12013平方米,其中自营场地7008㎡包括:客房135间、可容纳150人就餐的中餐厅1个、可容纳300人会议或就餐的多功能厅1个,可满足不同规模需求的大、中会议室2个;经营租赁场地4554㎡包括:二楼裙楼及主楼、三楼裙楼、五六七楼主楼、体育中心、临街铺面;公共区域451㎡。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现有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权属人:区水利厅)、营业楼房产证(权属人:南宁天湖酒店)、值班楼房产证(权属人:南宁天湖酒店)、裙楼房产证(权属人:水利电业)。 3.营业楼和值班楼于2006年 (略) 裁定,抵债给水利电业,房屋产权仍登记在南宁天湖名下。目前水利电业查封,相关解封事宜正在办理中;1998年抵押 (略) 民主支行,相关债务已经还清,目前正在办理解押手续。 4.本次招租行为已获得自治区水利厅书面同意。出租人广西 (略) 已受广西 (略) 委托全权负责本次招租事宜。 5.标的未设立居住权。 6.租赁的押金为首年前3个月租金金额,一次性收取。后续租金以1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租期不长于20年,每3年租金递增5%,承租人可以申请最长免租3个月作为装修期。在现有已租赁场地的基础上,对剩余自营和闲置场地出租,承租人承租后需与已租赁场地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现有租赁情况如下: (1)一楼临街铺面70㎡,租约至2024年8月31日止; (2)一楼大堂吧88㎡,租约至2027年10月31日止; (3)一楼8118客房场地30㎡,租约至2023年9月14日止; (4)二楼娱乐场所1081㎡,租约至2030年6月19日止; (5)三楼办公场地(农投安装)566.24㎡,租约至2027年5月31日止; (6)五楼办公场地(农投水电)648.61㎡,租约至2027年5月31日止; (7)六楼办公场地(广润水电)648.61㎡,租约至2027年5月31日止; (8)七楼办公场地(宏湖公司)648.61㎡,租约至2024年7月31日止; (9)体育中心437㎡,租约至2027年7月31日止; (10)停车场1-3楼仓库216㎡,租约至2023年10月31日止; (11)移动基站20㎡,租约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2)值班楼一楼原空调机房场地100㎡,租约至2024年4月9日止; (13)值班楼2至7楼出租方出租给退休员工居住,期限未定。 现有租赁预计每年租金收入(含税)128万元,详细信息可以向交易所咨询。 7.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 |||||||||||||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 广西 (略) 总经理办公会2023年第1次会议纪要 广西 (略) 总经理办公会2023年第2次会议纪要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批准文件 | 关于同意广西 (略) 资产公开对外出租有关事项的批复(桂农投发〔2023〕47号) | ||||||||||||
三、交易规定 | |||||||||||||
交易条件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详见标的清单,不能用于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否则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享有3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4.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竞租人资格条件 | 1.竞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
成交手续 | 竞价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成交签约 | (1)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竞租登记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 (2)竞价成交的竞租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广西南宁天湖酒店 | ||||||||||||
成交价款 |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1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后续租金以1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四、交易指南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 至 2023年5月17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1万元/次 | |||||||||||
竞租登记 | 竞租登记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90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承租人(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 ||||||||||||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广西 (略) 邹女士*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余女士0771-*、* |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
联系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
五、相关附件下载 | |||||||||||||
附件材料 | 2.标的照片.zip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项目名称 | (略) 兴宁区杭州路3号“广西南宁天湖酒店”整体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254(3) | 挂牌价 | 3,739,658.00元/年 | ||||||||||
登载网站 | http://** | 交易保证金 | 900,000.00元 |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兴宁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酒店业 |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 2023年5月10日9:00 至2023年5月16日17:00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
一、出租人承诺 | |||||||||||||
我方(广西 (略) )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或授权;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招租标的简介 | ㈠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类型 | 所有权人 | 面积(㎡) | 建筑结构 | 所在层数 | 层高(m) | 户型、平面布局 | 用途 | |||||
1 | 营业楼 | 广西 (略) | 12519.63 | 框架 | -1~16 | 3 | 分隔成若干客房及开间 | 酒店或其它合法经营项目 | |||||
2 | 裙楼 | 广西 (略) | 3181.61 | 钢混 | 1~4 | 3~7 | 分隔成若干临街商铺及开间 | 非住宅 | |||||
3 | 停车楼(含1层体育中心) | / | 2165 | 钢混 | 1~5 | 3 | 第一至四层为立体式用划线区分的停车位;停车位数量共60个,其中一层20 个、二层14个、三层14个、四层12个;第五层为一开间一卫。. | 停车场、体育中心 | |||||
4 | 值班楼 | 广西 (略) | 887.08 | 砖混 | 1~7 | 3 | 第一层为若干开间,第二至七层为一梯两户 | 仓库、宿舍 | |||||
5 | 宿舍楼 | / | 551.10 | 砖混 | 1~4 | 3 | 一层为若干房间 | 仓库、宿舍 | |||||
㈡标的简况 广西南宁天湖酒 (略) 兴宁区杭州路3号,酒店土地(宗地面积3558.20m2),为国有划拨地,房屋建筑物5处合计19304.42㎡。营业场所总面积12013平方米,其中自营场地7008㎡包括:客房135间、可容纳150人就餐的中餐厅1个、可容纳300人会议或就餐的多功能厅1个,可满足不同规模需求的大、中会议室2个;经营租赁场地4554㎡包括:二楼裙楼及主楼、三楼裙楼、五六七楼主楼、体育中心、临街铺面;公共区域451㎡。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现有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权属人:区水利厅)、营业楼房产证(权属人:南宁天湖酒店)、值班楼房产证(权属人:南宁天湖酒店)、裙楼房产证(权属人:水利电业)。 3.营业楼和值班楼于2006年 (略) 裁定,抵债给水利电业,房屋产权仍登记在南宁天湖名下。目前水利电业查封,相关解封事宜正在办理中;1998年抵押 (略) 民主支行,相关债务已经还清,目前正在办理解押手续。 4.本次招租行为已获得自治区水利厅书面同意。出租人广西 (略) 已受广西 (略) 委托全权负责本次招租事宜。 5.标的未设立居住权。 6.租赁的押金为首年前3个月租金金额,一次性收取。后续租金以1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租期不长于20年,每3年租金递增5%,承租人可以申请最长免租3个月作为装修期。在现有已租赁场地的基础上,对剩余自营和闲置场地出租,承租人承租后需与已租赁场地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现有租赁情况如下: (1)一楼临街铺面70㎡,租约至2024年8月31日止; (2)一楼大堂吧88㎡,租约至2027年10月31日止; (3)一楼8118客房场地30㎡,租约至2023年9月14日止; (4)二楼娱乐场所1081㎡,租约至2030年6月19日止; (5)三楼办公场地(农投安装)566.24㎡,租约至2027年5月31日止; (6)五楼办公场地(农投水电)648.61㎡,租约至2027年5月31日止; (7)六楼办公场地(广润水电)648.61㎡,租约至2027年5月31日止; (8)七楼办公场地(宏湖公司)648.61㎡,租约至2024年7月31日止; (9)体育中心437㎡,租约至2027年7月31日止; (10)停车场1-3楼仓库216㎡,租约至2023年10月31日止; (11)移动基站20㎡,租约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2)值班楼一楼原空调机房场地100㎡,租约至2024年4月9日止; (13)值班楼2至7楼出租方出租给退休员工居住,期限未定。 现有租赁预计每年租金收入(含税)128万元,详细信息可以向交易所咨询。 7.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 |||||||||||||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 广西 (略) 总经理办公会2023年第1次会议纪要 广西 (略) 总经理办公会2023年第2次会议纪要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批准文件 | 关于同意广西 (略) 资产公开对外出租有关事项的批复(桂农投发〔2023〕47号) | ||||||||||||
三、交易规定 | |||||||||||||
交易条件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详见标的清单,不能用于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否则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享有3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4.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竞租人资格条件 | 1.竞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
成交手续 | 竞价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成交签约 | (1)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竞租登记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 (2)竞价成交的竞租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广西南宁天湖酒店 | ||||||||||||
成交价款 |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1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后续租金以1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四、交易指南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 至 2023年5月17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1万元/次 | |||||||||||
竞租登记 | 竞租登记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90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承租人(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 ||||||||||||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广西 (略) 邹女士*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余女士0771-*、* |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
联系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
五、相关附件下载 | |||||||||||||
附件材料 | 2.标的照片.zip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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