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沙自然告字[2023]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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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沙自然告字[2023]013号)

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沙自然告字[2023]013号)
沙自然告字[2023]013号2023/5/10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3-013-01 宗地总面积: 356.7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和谐大街南侧、南联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4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356.77 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9
起始价: 83.484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绿化带要求:沿南联路西侧按规定留出30 (略) 绿化带。2、配套设施:居住区内应配建幼儿园及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等便民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符合有关规定。配套社区服务施施、便民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在规划总平面图上予以明确,并应与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3、市政设施要求: (略) 政配套设施,规划地块内的各类管线一律地下敷设。管线及各类地下构筑物 (略) 道路红线、绿线范围内。地块内必须有生活垃圾收集 (略) 政配套设施。小区内车行道路必须使用沥青路面。4、其他:不应建设封闭住宅小区,项目 (略) 、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绿色建筑应符合沙城指办[2020]1号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教育设施建设应符合《 (略) 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沙政办字[2019]13号)要求。
宗地编号: 2023-013-02 宗地总面积: 4323.11平方米 宗地坐落: 和谐大街南侧、南联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4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4323.11 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14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8
起始价: 1011.608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绿化带要求:沿南联路西侧按规定留出30 (略) 绿化带。2、配套设施:居住区内应配建幼儿园及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等便民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符合有关规定。配套社区服务施施、便民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在规划总平面图上予以明确,并应与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3、市政设施要求: (略) 政配套设施,规划地块内的各类管线一律地下敷设。管线及各类地下构筑物 (略) 道路红线、绿线范围内。地块内必须有生活垃圾收集 (略) 政配套设施。小区内车行道路必须使用沥青路面。4、其他:不应建设封闭住宅小区,项目 (略) 、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绿色建筑应符合沙城指办[2020]1号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教育设施建设应符合《 (略) 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沙政办字[2019]13号)要求。
宗地编号: 2023-013-03 宗地总面积: 246.48平方米 宗地坐落: 和谐大街南侧、南联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4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246.48 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7
起始价: 57.676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绿化带要求:沿南联路西侧按规定留出30 (略) 绿化带。2、配套设施:居住区内应配建幼儿园及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等便民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符合有关规定。配套社区服务施施、便民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在规划总平面图上予以明确,并应与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3、市政设施要求: (略) 政配套设施,规划地块内的各类管线一律地下敷设。管线及各类地下构筑物 (略) 道路红线、绿线范围内。地块内必须有生活垃圾收集 (略) 政配套设施。小区内车行道路必须使用沥青路面。4、其他:不应建设封闭住宅小区,项目 (略) 、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绿色建筑应符合沙城指办[2020]1号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教育设施建设应符合《 (略) 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沙政办字[2019]13号)要求。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5月10日 至 2023年05月30日 到 惠招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5月10日 至 2023年05月30日 到 惠招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30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5月30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5月31日10时00分 在 惠招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民安路1号
联 系 人:尚女士
联系电话:031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略)
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沙自然告字[2023]013号)
沙自然告字[2023]013号2023/5/10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3-013-01 宗地总面积: 356.7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和谐大街南侧、南联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4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356.77 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9
起始价: 83.484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绿化带要求:沿南联路西侧按规定留出30 (略) 绿化带。2、配套设施:居住区内应配建幼儿园及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等便民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符合有关规定。配套社区服务施施、便民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在规划总平面图上予以明确,并应与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3、市政设施要求: (略) 政配套设施,规划地块内的各类管线一律地下敷设。管线及各类地下构筑物 (略) 道路红线、绿线范围内。地块内必须有生活垃圾收集 (略) 政配套设施。小区内车行道路必须使用沥青路面。4、其他:不应建设封闭住宅小区,项目 (略) 、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绿色建筑应符合沙城指办[2020]1号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教育设施建设应符合《 (略) 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沙政办字[2019]13号)要求。
宗地编号: 2023-013-02 宗地总面积: 4323.11平方米 宗地坐落: 和谐大街南侧、南联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4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4323.11 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14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8
起始价: 1011.608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绿化带要求:沿南联路西侧按规定留出30 (略) 绿化带。2、配套设施:居住区内应配建幼儿园及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等便民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符合有关规定。配套社区服务施施、便民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在规划总平面图上予以明确,并应与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3、市政设施要求: (略) 政配套设施,规划地块内的各类管线一律地下敷设。管线及各类地下构筑物 (略) 道路红线、绿线范围内。地块内必须有生活垃圾收集 (略) 政配套设施。小区内车行道路必须使用沥青路面。4、其他:不应建设封闭住宅小区,项目 (略) 、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绿色建筑应符合沙城指办[2020]1号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教育设施建设应符合《 (略) 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沙政办字[2019]13号)要求。
宗地编号: 2023-013-03 宗地总面积: 246.48平方米 宗地坐落: 和谐大街南侧、南联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4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246.48 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7
起始价: 57.676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绿化带要求:沿南联路西侧按规定留出30 (略) 绿化带。2、配套设施:居住区内应配建幼儿园及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等便民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符合有关规定。配套社区服务施施、便民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在规划总平面图上予以明确,并应与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3、市政设施要求: (略) 政配套设施,规划地块内的各类管线一律地下敷设。管线及各类地下构筑物 (略) 道路红线、绿线范围内。地块内必须有生活垃圾收集 (略) 政配套设施。小区内车行道路必须使用沥青路面。4、其他:不应建设封闭住宅小区,项目 (略) 、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绿色建筑应符合沙城指办[2020]1号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教育设施建设应符合《 (略) 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沙政办字[2019]13号)要求。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5月10日 至 2023年05月30日 到 惠招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5月10日 至 2023年05月30日 到 惠招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30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5月30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5月31日10时00分 在 惠招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民安路1号
联 系 人:尚女士
联系电话:031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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