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4日网络竞租新罗区登高中路、龙川东路、九一北路、华莲路、溪畔路、莲南路等61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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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4日网络竞租新罗区登高中路、龙川东路、九一北路、华莲路、溪畔路、莲南路等61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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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定于2023年5月24日上午在权益云交易平台公开竞价招租如下标的(附清单)。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2023年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3-79)

序号

委托单位名称

经营资产名称

面积(约m2

起始价(元/月)

交易保证金(元)

交易服务费(元)

租赁期

原承租人

备注

用途限制

1

龙岩 (略)

(略) 新罗区登高中路76号4幢1梯(原地址:登高中 (略) 建设局车库二层、 (略) 建设局招待所一层、二层、三层、六层办公用房、原招待所4-5层共6间)

800

9350

93500

7200

5年

1.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2.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按月缴纳租金,不得经营餐饮,有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等行业或有噪音、污染、动物宰杀与买卖等影响居民或周边店铺日常生活等项目,不得转租,分割转让。

2.成交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落实好安全义务责任。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所致的事故以及成交人在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害,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若出租人因此承担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成交人追偿。

2

(略) 新罗区解放南路13号国土局宿舍二楼(原地址: (略) 新罗区解放南路25号二楼(新罗区粮食局旁边))

110

1730

17300

16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3

(略) 新罗区登高中路113号104室

85.86

693

6930

6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4

(略) 新罗区园林管理处服务中心西客站下沉式店面

210

3253

32530

2900

3年

1.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成交人需向物业管理单位缴交物业管理费、停车费;
3.成交人需向水电管理单位缴交水电费。
4.该标的物无水电接入,须自行解决。

5

(略) 新罗区东城龙川东路车头岭巷1号银河花园D5幢2层

259.8

3500

35000

3100

3年

6

(略) 新罗区东城龙川东路车头岭巷1号银河花园D5幢4层

259.8

3500

35000

3100

3年

7

(略) 新罗区东城龙川东路车头岭巷1号银河花园D5幢7层

259.8

3200

32000

2900

3年

8

(略) 新罗区溪畔路20号3幢1梯5层(原地址:溪畔路14号原乡镇企业局办公楼5层)

200

2600

26000

24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9

(略) 新罗区溪畔路20号3幢1梯6层(原地址:溪畔路14号原乡镇企业局办公楼6层)

200

2160

21600

20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0

(略) 新罗区登高中路95号平房二楼单间201

22

200

2000

100

3年

11

(略) 新罗区登高中路95号平房二楼单间202

22

200

2000

100

3年

12

(略) 新罗区西安南路153号(原地址:西安南路25号综合楼一层1号店)

15

1500

15000

14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3

(略) (略) 直干休所职工楼住房101、102

29

255

2550

200

3年

1. (略) 直干休所书面同意。
2.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3.不含家具家电。

14

(略) (略) 直干休所职工楼住房304

16

150

1500

100.00

3年

1. (略) 直干休所书面同意。
2.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3.不含家具家电。

15

(略) (略) 干休所活动室二楼西侧

20

160

1600

100.00

3年

1. (略) 干休所书面同意。
2.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3.不含家具家电。

16

(略) 新罗区中山东路227号(原地址: (略) 新罗区中山路复街149-1店面)

17

590

5900

5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7

(略) 九一北路34号林业局宿舍3号楼302单元

40

510

5100

4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8

(略) 新罗区罗龙西路1 (略)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宿舍楼404房

97.53

900

9000

8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9

(略) 新罗区溪 (略) 外经局5号楼403室(原地址:溪 (略) 外经局5号楼403室)

58.33

545

5450

500

3年

20

(略) 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12层2单元1505

75.32

9400

94000

7300

3年

1.房屋用途为办公。
2.物业管理费、供暖费及电梯维保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成交人独立承担。
3.合同期届满时,若需继续租赁该房屋, (略) (略) 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可通过网络报名及竞价),成交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21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1号

12

300

3000

200

3年

1.不含车位管理费。

22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2号

12

300

3000

200

3年

1.不含车位管理费。

23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3号

12

300

3000

200

3年

1.不含车位管理费。

24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6号

12

300

3000

200

3年

1.不含车位管理费。

25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7号

12

300

3000

200

3年

1.不含车位管理费。

26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8号

12

300

3000

200

3年

1.不含车位管理费。

27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9号

12

300

3000

200

3年

1.不含车位管理费。

28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R01号

12

300

3000

200

3年

1.不含车位管理费。

29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R02号

12

300

3000

200

3年

1.不含车位管理费。

30

解放 (略) 政府蜈蚣山宿舍5号楼106室

45.76

320

3200

300

3年

31

(略) 新罗区西陂镇华莲路138号龙岩金融商务中心302-2

138.7

5200

52000

45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成交人独立承担。

32

(略) 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16层(北侧部分)

278

13900

*

9600

5年

1.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成交人独立承担。

33

(略) 九一北路88号国贸商场一层扶梯通道与西侧卸货平台、二层

1856

33400

*

18500

7年

1.房屋产权用途为商场,实际用途由成交人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审批同意后决定用途。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给予6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相关装修设计应提前报委托人备案,竣工后由委托人现场核验结果。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略) 消防条例》等法律规定,国贸商场负一层至三层消防安全等事宜由成交人承接,成交人必须安排具有相应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资质的专职人员对国贸商场负一至三层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和检测,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相关费用由成交人与三楼承租人共同承担,三楼总计应承担该项费用为2100元/月,在未租赁以前由委托人向成交人支付(出租后则由承租方支付)。
5.成交人需确保留出通道,保证三楼承租人及客户能乘坐扶梯正常通往三楼,改造通道预留宽度应事先取得出租方同意(通道宽度应符合消防要求,不低于1.5米宽)。
6.通往地下车库俩个楼梯卫生由成交人负责,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与三楼承租人共同承担,三楼总计应承担该项费用为200元/月,在未租赁以前由委托人向成交人支付(出租后则由承租方支付)。
7.成交人承担一楼通往二楼的扶梯使用所产生的电费,不得向三楼成交人收取费用。
8.成交后,成 (略) (略) 申请新增独立水、电表,委托人配合成交人提供所需材料办理相关事宜。

34

(略) 九一北路88号国贸商场三层

1301

20600

*

12900

7年

1.房屋产权用途为商场,实际用途由成交人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审批同意后决定用途。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给予6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相关装修设计应提前报委托人备案,竣工后由委托人现场核验结果。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略) 消防条例》等法律规定,国贸商场负一层至三层消防安全等事宜已由二层成交人承接。成交人需与二层成交人共同分摊消控室值班所需相关费用,成交人应向二楼承租人支付费用为2100元/月。
5.通往地下车库俩个楼梯卫生由二层成交人负责,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与二层承租人共同承担,成交人应向二层承租人支付该项费用200元/月。
6.成交人承担二层通往三层的扶梯使用所产生的电费,不得向二层成交人收取费用。
7.成交后,成 (略) (略) 申请新增独立水、电表,委托人配合成交人提供所需材料办理相关事宜。

35

(略) 新罗区工业中路2号2梯2层(原地址:中城凤凰工业路2层办公楼(含5间杂物间)-原移民局

721.4

8600

86000

6700

5年

1.物业管理费需向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缴交。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4.该标的物无排烟排油管道,不得经营餐饮行业。

36

(略) 新罗区工业中路2号2梯3层(原地址:中城凤凰工业路3层办公楼(含5间杂物间))

660

6300

63000

5200

5年

1.物业管理费需向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缴交。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4.该标的物无排烟排油管道,不得经营餐饮行业。

37

新罗区登高东路闽 (略) 计生委“三优”综合楼三层(原市金源技校实际使用部分)

563.08

5630

56300

4800

5年

1.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物业管理费分摊说明:(1)门卫补贴1100元/月,每层需分摊157.15元/月;(2)垃圾清运300元/月,每层需分摊42.85元/月;(3)电梯维保(需分摊范围2-7层):1200元/月,每层需分摊200元/月。电梯维修费超5000元的,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承担;(4)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5)共用部分产生的零星修缮费用按楼层分摊。以上涉及事项如遇有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标准由成交人向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

38

新罗区登高东路闽 (略) 计生委“三优”综合楼八层

153

1830

18300

17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其他未列明事项,该标的物成交人不参与其他事项费用分摊。

39

(略) 新罗区南城登高中路2- (略) 环卫处青少年宫公厕店铺

20

1350

13500

12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该租赁物须自行解决用水。

1.按月缴纳租金,不得经营禽畜买卖宰杀以及有噪音、污染、易燃、易爆等项目。

2.成交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落实好安全义务责任。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所致的事故以及成交人在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害,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若出租人因此承担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成交人追偿。

40

福建海峡文商旅 (略)

(略) 新罗区曹溪街道莲南路666号美食城A座一层东侧入口店面1(北侧)

220

11200

*

8300

5年

1.物业管理费7元/㎡。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41

(略) 新罗区曹溪街道莲南路666号美食城A座一层东侧入口店面2(南侧)

300

15200

*

10300

5年

1.物业管理费7元/㎡。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42

(略) 新罗区曹溪镇莲南路666号的龙岩国际美食城F座三层大会议室1、大会议室2

282

12690

*

9000

5年

1.物业管理费7元/㎡。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43

(略) 新罗区曹溪镇莲南路666号的龙岩国际美食城F座二层208-2区

289.45

11578

*

8400

5年

福建华钰 (略)

1.物业管理费7元/㎡。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44

(略) 新罗区曹溪镇莲南路666号的龙岩国际美食城F座一层110区

78

3200

32000

2900

3年

福建闽西伯公灯 (略)

物业管理费7元/㎡。

45

龙岩 (略)

(略) 新罗区九一南路192号(原地址:九一南路体育训练基地综合楼二楼)

607.5

14050

*

9700

5年

(略) 新罗区渔民村酒店(魏雪明)

1.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二楼除训练大厅及训练大厅门前走廊、楼梯。卫生间双方各按一半平方米计算,剩余部分全部。

1.按月缴纳租金,不得经营餐饮,有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等行业或有噪音、污染、动物宰杀与买卖等影响居民或周边店铺日常生活等项目,不得转租,分割转让。

2.成交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落实好安全义务责任。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所致的事故以及成交人在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害,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若出租人因此承担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成交人追偿。

46

新罗区登高东路闽 (略) 计生委“三优”综合楼一、二层

959.03

7680

76800

6100

5年

邱培兴

1.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2.三优大楼物业管理由本次成交人负责承接,主要职能包含向大楼其他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1)门卫补贴1100元/月,每层需分摊157.15元/月;(2)垃圾清运300元/月,每层需分摊42.85元/月;(3)电梯维保(需分摊范围2-7层):1200元/月,每层需分摊200元/月。电梯维修费超5000元的,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承担;(4)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5)共用部分产生的零星修缮费用按楼层分摊。以上涉及事项如遇有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标准由成交人向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三优大厦第8层不参与除水电费以外其他费用分摊。

47

新罗区沿 (略) (略) 内车库1、2、3号店及仓库一间

44.55

740

7400

700

3年

黄小如

48

(略) 新罗区龙川西路12号碧安楼 (略) 内大车库(原地址: (略) 内新 (略) 内大车库)

64.55

1070

10700

1000

3年

陈坚

49

新罗 (略) 发展计划委员会溪南宿舍区第136-139号店及地下室

343.15

6500

65000

5400

3年

徐永涛

50

(略) 新罗区九一南路157-35~157-36号(原地址:九一南路体育场商业城13(2)号店)

165

6600

66000

5400

3年

林丽英

51

(略) 新罗区恒兴绿景地下停车位232号

10

300

3000

200

3年

林燕萍

52

市园 (略) 人民广场下沉式店面一间

30

350

3500

300

3年

余联焕

53

(略) 新罗区溪畔路19-3号(原地址:溪畔路11号10号店)

28.33

1130

11300

1000

3年

袁利煌

54

(略) 新罗区南街路10-3号(原地址:溪畔路19- (略) 环卫处宿舍10、11号店)

28

1000

10000

900

3年

余文生

55

(略) 新罗区溪南南路后门前生活小区81-8号店(原地址: (略) 直机关后门前生活小区6号店)

17

690

6900

600

3年

李放祥

56

(略) 新罗区九一南路202、204号(原地址:九一南路体育训练基地综合楼9、10号店)

60

3888

38880

3500

3年

陈泊鲜

57

(略) 新罗区九一南路212、214号(原地址:九一南路体育训练基地综合楼3、4号店)

163

10480

*

7900

3年

(略) 新罗区风帆琴行

58

(略) 新罗区军民路24-6号店( (略) 直干休所临街店面一间(南起第五间))

18

720

7200

600

3年

姜文

59

新罗区溪 (略) 外经局5号楼203

58.33

465

4650

400

3年

饶兰英

60

(略) 新罗区军民路41-8号(原地址:和 (略) 委办公楼东侧8号店)

19.2

1440

14400

1300

3年

蒋雪婷

61

新罗区九一北路92-7、92-8号店

101.93

9600

96000

7400

3年

苏彦

备注:

1.竞租方式:

第43-61序号标的: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正向一次报价方式,报价时间从2023年5月24日9:30至9:50(20分钟),报价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9:50至10:00(10分钟)。

第1-42序号标的: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正向多次报价方式,报价时间从2023年5月24日9:00至10:00(限时报价120秒);

2.竞租资格: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在文旅汇金集团系统内无不良记录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它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租,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3.承租人须于成交后10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成交月租金3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执照或相关证件,且应在合同生效后60日内向委托人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副本或正本复印件,经委托人核实后,予以退回交易保证金。

看样联系电话:0597-*报名联系电话:0597-* *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下午17时

联系地址: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开户行: (略) 龙岩分行,户名: (略) (略) ,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网址:http://** http://**

网络竞价须知

(项目编号:ZZ2023-79)

(略) (略) (以下简称“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本次竞价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竞租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竞价、报名、时间、地点

竞价时间:

第43-61序号标的:2023年5月24日9:30至9:50(20分钟)(原承租人不用报价),

报价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9:50至10:00(10分钟);

第1-42序号标的:2023年5月24日9:00至10:00(限时报价120秒)。

竞价地点: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23日17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联系电话:0597-* *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2023年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3-79)。

竞价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它组织和自然人,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2.在文旅汇金集团系统内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其它组织和自然人不得参加。

四、交易保证金

1. (略) 缴纳交易保证金,且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截止 (略) 指定账户(开户行: (略) 龙岩分行,户名: (略) (略) ,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注意: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仅限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且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2.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人。承租人须于成交后10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成交月租金三倍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承租人应在合同生效后60日内向委托人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副本或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委托人核实后,予以退回交易保证金。( (略) 提供已签署的《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及履约保 (略) 核对)。

3. 未报名成功和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

五、竞价手续

1.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有效证照等:

(1)法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竞租手续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签署完整的承诺书。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 (略) 办理报名竞价手续。

(2)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 (略) 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

(略) 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3.权益云竞价流程:

(1)权益云账户注册:竞租人前往权益云官网免费注册;也可用手机通过微信关注并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的【我的】后进行用户注册(按系统提示要求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等基本信息);

(2)报名:在权益云官网或龙岩产权交易网查找项目(手机端通过“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发现】对标的进行查找),进入“申请竞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报名手续,确认完成后,系统提示“竞买申请已提交”;

(3)报价:在权益云官网登录后找到【我报名的项目】(或手机端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找到【我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或行权。

4.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注册并登录竞价系统申请竞价,若对竞价流程有 (略) 业务部门;由于竞租人竞价材料未按时寄达、或者竞价申请未 (略) 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竞价账号未注册或者未激活的,均视为竞租人放弃本次竞价报名。

5.如委托人撤回竞价标的,竞租人已经交保证金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且本公司不对竞租人承担任何损失,此是竞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先决条件。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 (略) 的前述免责内容!

六、竞价程序

1.本次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动态报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确定承租人,未达保留价不成交。意向竞 (略) 审核通过才能进入竞价大厅正式报价。

2.竞租方式

2.1第1-42序号标的:采用正向多次报价方式组织竞价,确定承租人。

网络报价过程包括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

(1) (略) 约定之日起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在本阶段竞租人可以对竞价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起始价或按设定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2)所有标的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者即为该标的的承租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的竞租人即成为该标的的承租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2.2 第43-61序号标的:采用正向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一次竞价包括一次报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

(1) (略) 约定时间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所有竞租人(原承租人不用报价)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提交后不可撤销或更改,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

(2)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为一次报价阶段结束之后,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时间为10分钟;

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4.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 (略) 网站进行公告。

5.竞租成交后,承租人应在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交易服务费

本次竞价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交易服务费(详见一览表),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后三天内付清或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八、付款方式

租金按月收取,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以后租金应在每月10日前缴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九、税费承担

1.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服从产权单位等有关部门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签订管理协议并缴纳有关费用、押金(如水电押金等)。租赁行为及租赁期间应缴交的税费根据国家法规各自承担;物业管理费、商业服务费、空调费、水费、电费、燃气费、水电公摊费、卫生费、电视电话宽带、消防等其它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及时缴交。

2.竞租人自行承担参加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十、标的提示及移交

1.竞租人在竞价招租之前,应自行实地踏看了解招租房产的现状。竞价招租以各资产交付使用时空房状况(含手续现状)竞价,竞价标的的数量、品质、面积等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竞租人参加竞价,视为无异议,并对竞租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执照或相关证件,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成交租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毁约。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前述条款。

2.承租人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委托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办理标的实物移交手续客观因素(包括原承租人腾退迟延)、其他不可抗力、不可协调因素致该标的可能延迟移交。待委托人确定房屋移交之日后,双方再行签订租赁协议,以实际移交为租赁起期,租金亦从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

若委托人实际移交时间超出2个月,承租人(原承租人除外)可选择:

1)终止租赁关系,委托人无息退还承租人所交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

2)继续租赁关系,则双方按实际移交之日起签订租赁协议。

委托人不再向承租人提供其他任何损失补偿,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竞租人应充分考虑该风险。

3.交付条件及二次装修:委托人按标的物现状交付承租人,但搭建部分不属移交范围, (略) 管理等部门要求对搭建部分进行拆除的,承租人应予以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负责租赁标的物地面、内墙面、吊顶、二次消防设施(含消防两自动末端调整、调试等)、内部建筑智能化、内部装饰、特定经营设备等所有营业场所需装修项目的施工,且必须符合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要求。承租人申请结构改造、平面布置调整、设备改型等重大设计变更,须征得原建筑设计方、 (略) 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 (略) 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的书面同意,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租赁期限见《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若委托人逾期交付租赁物,承租人可要求终止《租赁合同》,但委托人不予赔偿,也不承担任何损失。如继续执行合同,租赁期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若不顺延,承租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减免租金,减免租金按迟交天数乘以日租金计算。

5.竞价招租标的如在交割 (略) 无力协调的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正常移交的,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于成交后10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本须知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均属承租人的违约行为,承租人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7日内仍未履行义务的,即视为承租人放弃成交资格,承租人无权要求退还已缴纳交易保证金,同时本公司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重新组织招租或退回委托人。本公司重新组织招租后,新成交的金额低于原成交金额的,本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承租人(违约承租人)要求赔偿。

十二、注意事项

1.竞价时以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面积增减不调整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若对竞价标的资料有异议或者需要委托人说明的,应当于竞价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 (略) 在竞价前作出解释说明。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服从委托人管理。

3.承租人若中途退租、解除合同或租赁期满依法终止合同(上一轮合同期满,仍由原承租人成交,继续获得租赁标的物的除外),承租人交回房产时应保持房屋完好,不得损坏,所装修可移动的部分(主要指床铺、桌椅、电脑、冰箱等)在委托人规定期限内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委托人有权做出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不可移动部分(主要指门、窗及附属玻璃、地板装修、墙面及吊顶装修、水电照明、消防设施、中央空调、改造后的墙体、冷热水系统、电梯等)自动转作委托人资产,委托人不另补偿承租人。承租人不得以此对抗后期的承租人,损害其利益。

4.维修养护:承租人负有对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含室内及通道部分的消防等设施)使用维修义务,当出现需维修时(含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损坏),承租人必须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维修费用;但租赁物主体结构的建筑质量问题除外,承租人发现建筑物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则应立即书面告知委托人。

5.分割转租:承租人不得分割转租。

6.政府征用:租赁期限内(上一轮合同期满,仍由原承租人成交,继续获得租赁标的物的,视同在租赁期限内), (略) 改造或其他任何原因引起的政府征用,致使委托人无法履行合同的,则双方应无条件同意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属于委托人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它所有财产获得的补偿和异地安置(若有)等均归委托人,属于承租人对租赁物改造装修投入部分及停业、搬迁获得的补偿(若有)归承租人,若无法按上述类别区分补偿或未注明为改造装修投入部分及停业、搬迁的补偿,则所有补偿均归委托人,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征用拆迁。

7.承租人拖欠委托人的租金达20日以上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停用其它设施,承租人自行承担其后果。在委托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情况下(如承租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擅自转租、拖欠租金超过20日以上等),承租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2)承租人将租赁房屋及其添附的财产按正常使用现状交还给委托人;

(3)在合同约定的移交之日前将属于承租人所有的可移动物品或资产搬离,移交之日仍未搬离的物品或资产均视为承租人抛弃的物品,委托人有权自行处置 (略) 闽西公证处对承租人滞留财产的现状及清点、封存行为进行证据保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不得有异议。

(4)承租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5)造成委托人其他损失的,承租人应全额赔偿。

8.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承租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曾恶意拖欠租金、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及其他费用或其他违反合同条款等不良记录的,不得享有优先承租权,且委托人有权谢绝其参与竞租。

9.租金优惠期计费标准: 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0.承租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落实好安全义务责任。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所致的事故以及承租人在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害,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若出租人因此承担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11.本须知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主要内容和依据,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格式)。

13.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14.竞租人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竞租人对本竞价文件各条款的完全接受; (略) 和委托人的免责条款已知悉,并同意接受;并且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租人负责。

十三、特别提示

1.竞价文件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产权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上发布,请潜在竞租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竞租人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有需要通知事项时,本公司以竞租人报名时载明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未另外注明的以身份证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或语音、短信的方式通知竞租人,即使竞租人不签收或未收到通知,均视为竞租人已收到通知,并以本公司发出通知(通知单日期和邮戳日期为准)后的第二天视为送达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竞租人成为承租人参照此条款执行。

(略) (略)

2023年5月11日

承诺书ZZ2023-79.doc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doc

我要报名

受委托,定于2023年5月24日上午在权益云交易平台公开竞价招租如下标的(附清单)。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2023年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3-79)

序号

委托单位名称

经营资产名称

面积(约m2

起始价(元/月)

交易保证金(元)

交易服务费(元)

租赁期

原承租人

备注

用途限制

1

龙岩 (略)

(略) 新罗区登高中路76号4幢1梯(原地址:登高中 (略) 建设局车库二层、 (略) 建设局招待所一层、二层、三层、六层办公用房、原招待所4-5层共6间)

800

9350

93500

7200

5年

1.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2.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按月缴纳租金,不得经营餐饮,有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等行业或有噪音、污染、动物宰杀与买卖等影响居民或周边店铺日常生活等项目,不得转租,分割转让。

2.成交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落实好安全义务责任。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所致的事故以及成交人在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害,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若出租人因此承担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成交人追偿。

2

(略) 新罗区解放南路13号国土局宿舍二楼(原地址: (略) 新罗区解放南路25号二楼(新罗区粮食局旁边))

110

1730

17300

16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3

(略) 新罗区登高中路113号104室

85.86

693

6930

6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4

(略) 新罗区园林管理处服务中心西客站下沉式店面

210

3253

32530

2900

3年

1.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成交人需向物业管理单位缴交物业管理费、停车费;
3.成交人需向水电管理单位缴交水电费。
4.该标的物无水电接入,须自行解决。

5

(略) 新罗区东城龙川东路车头岭巷1号银河花园D5幢2层

259.8

3500

35000

3100

3年

6

(略) 新罗区东城龙川东路车头岭巷1号银河花园D5幢4层

259.8

3500

35000

3100

3年

7

(略) 新罗区东城龙川东路车头岭巷1号银河花园D5幢7层

259.8

3200

32000

2900

3年

8

(略) 新罗区溪畔路20号3幢1梯5层(原地址:溪畔路14号原乡镇企业局办公楼5层)

200

2600

26000

24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9

(略) 新罗区溪畔路20号3幢1梯6层(原地址:溪畔路14号原乡镇企业局办公楼6层)

200

2160

21600

20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0

(略) 新罗区登高中路95号平房二楼单间201

22

200

2000

100

3年

11

(略) 新罗区登高中路95号平房二楼单间202

22

200

2000

100

3年

12

(略) 新罗区西安南路153号(原地址:西安南路25号综合楼一层1号店)

15

1500

15000

14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3

(略) (略) 直干休所职工楼住房101、102

29

255

2550

200

3年

1. (略) 直干休所书面同意。
2.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3.不含家具家电。

14

(略) (略) 直干休所职工楼住房304

16

150

1500

100.00

3年

1. (略) 直干休所书面同意。
2.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3.不含家具家电。

15

(略) (略) 干休所活动室二楼西侧

20

160

1600

100.00

3年

1. (略) 干休所书面同意。
2.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3.不含家具家电。

16

(略) 新罗区中山东路227号(原地址: (略) 新罗区中山路复街149-1店面)

17

590

5900

5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7

(略) 九一北路34号林业局宿舍3号楼302单元

40

510

5100

4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8

(略) 新罗区罗龙西路1 (略)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宿舍楼404房

97.53

900

9000

8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9

(略) 新罗区溪 (略) 外经局5号楼403室(原地址:溪 (略) 外经局5号楼403室)

58.33

545

5450

500

3年

20

(略) 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12层2单元1505

75.32

9400

94000

7300

3年

1.房屋用途为办公。
2.物业管理费、供暖费及电梯维保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成交人独立承担。
3.合同期届满时,若需继续租赁该房屋, (略) (略) 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可通过网络报名及竞价),成交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21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1号

12

300

3000

200

3年

1.不含车位管理费。

22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2号

12

300

3000

200

3年

1.不含车位管理费。

23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3号

12

300

3000

200

3年

1.不含车位管理费。

24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6号

12

300

3000

200

3年

1.不含车位管理费。

25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7号

12

300

3000

200

3年

1.不含车位管理费。

26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8号

12

300

3000

200

3年

1.不含车位管理费。

27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9号

12

300

3000

200

3年

1.不含车位管理费。

28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R01号

12

300

3000

200

3年

1.不含车位管理费。

29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R02号

12

300

3000

200

3年

1.不含车位管理费。

30

解放 (略) 政府蜈蚣山宿舍5号楼106室

45.76

320

3200

300

3年

31

(略) 新罗区西陂镇华莲路138号龙岩金融商务中心302-2

138.7

5200

52000

45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成交人独立承担。

32

(略) 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16层(北侧部分)

278

13900

*

9600

5年

1.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成交人独立承担。

33

(略) 九一北路88号国贸商场一层扶梯通道与西侧卸货平台、二层

1856

33400

*

18500

7年

1.房屋产权用途为商场,实际用途由成交人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审批同意后决定用途。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给予6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相关装修设计应提前报委托人备案,竣工后由委托人现场核验结果。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略) 消防条例》等法律规定,国贸商场负一层至三层消防安全等事宜由成交人承接,成交人必须安排具有相应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资质的专职人员对国贸商场负一至三层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和检测,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相关费用由成交人与三楼承租人共同承担,三楼总计应承担该项费用为2100元/月,在未租赁以前由委托人向成交人支付(出租后则由承租方支付)。
5.成交人需确保留出通道,保证三楼承租人及客户能乘坐扶梯正常通往三楼,改造通道预留宽度应事先取得出租方同意(通道宽度应符合消防要求,不低于1.5米宽)。
6.通往地下车库俩个楼梯卫生由成交人负责,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与三楼承租人共同承担,三楼总计应承担该项费用为200元/月,在未租赁以前由委托人向成交人支付(出租后则由承租方支付)。
7.成交人承担一楼通往二楼的扶梯使用所产生的电费,不得向三楼成交人收取费用。
8.成交后,成 (略) (略) 申请新增独立水、电表,委托人配合成交人提供所需材料办理相关事宜。

34

(略) 九一北路88号国贸商场三层

1301

20600

*

12900

7年

1.房屋产权用途为商场,实际用途由成交人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审批同意后决定用途。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给予6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相关装修设计应提前报委托人备案,竣工后由委托人现场核验结果。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略) 消防条例》等法律规定,国贸商场负一层至三层消防安全等事宜已由二层成交人承接。成交人需与二层成交人共同分摊消控室值班所需相关费用,成交人应向二楼承租人支付费用为2100元/月。
5.通往地下车库俩个楼梯卫生由二层成交人负责,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与二层承租人共同承担,成交人应向二层承租人支付该项费用200元/月。
6.成交人承担二层通往三层的扶梯使用所产生的电费,不得向二层成交人收取费用。
7.成交后,成 (略) (略) 申请新增独立水、电表,委托人配合成交人提供所需材料办理相关事宜。

35

(略) 新罗区工业中路2号2梯2层(原地址:中城凤凰工业路2层办公楼(含5间杂物间)-原移民局

721.4

8600

86000

6700

5年

1.物业管理费需向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缴交。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4.该标的物无排烟排油管道,不得经营餐饮行业。

36

(略) 新罗区工业中路2号2梯3层(原地址:中城凤凰工业路3层办公楼(含5间杂物间))

660

6300

63000

5200

5年

1.物业管理费需向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缴交。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4.该标的物无排烟排油管道,不得经营餐饮行业。

37

新罗区登高东路闽 (略) 计生委“三优”综合楼三层(原市金源技校实际使用部分)

563.08

5630

56300

4800

5年

1.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物业管理费分摊说明:(1)门卫补贴1100元/月,每层需分摊157.15元/月;(2)垃圾清运300元/月,每层需分摊42.85元/月;(3)电梯维保(需分摊范围2-7层):1200元/月,每层需分摊200元/月。电梯维修费超5000元的,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承担;(4)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5)共用部分产生的零星修缮费用按楼层分摊。以上涉及事项如遇有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标准由成交人向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

38

新罗区登高东路闽 (略) 计生委“三优”综合楼八层

153

1830

18300

17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其他未列明事项,该标的物成交人不参与其他事项费用分摊。

39

(略) 新罗区南城登高中路2- (略) 环卫处青少年宫公厕店铺

20

1350

13500

1200

3年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该租赁物须自行解决用水。

1.按月缴纳租金,不得经营禽畜买卖宰杀以及有噪音、污染、易燃、易爆等项目。

2.成交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落实好安全义务责任。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所致的事故以及成交人在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害,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若出租人因此承担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成交人追偿。

40

福建海峡文商旅 (略)

(略) 新罗区曹溪街道莲南路666号美食城A座一层东侧入口店面1(北侧)

220

11200

*

8300

5年

1.物业管理费7元/㎡。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41

(略) 新罗区曹溪街道莲南路666号美食城A座一层东侧入口店面2(南侧)

300

15200

*

10300

5年

1.物业管理费7元/㎡。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42

(略) 新罗区曹溪镇莲南路666号的龙岩国际美食城F座三层大会议室1、大会议室2

282

12690

*

9000

5年

1.物业管理费7元/㎡。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43

(略) 新罗区曹溪镇莲南路666号的龙岩国际美食城F座二层208-2区

289.45

11578

*

8400

5年

福建华钰 (略)

1.物业管理费7元/㎡。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44

(略) 新罗区曹溪镇莲南路666号的龙岩国际美食城F座一层110区

78

3200

32000

2900

3年

福建闽西伯公灯 (略)

物业管理费7元/㎡。

45

龙岩 (略)

(略) 新罗区九一南路192号(原地址:九一南路体育训练基地综合楼二楼)

607.5

14050

*

9700

5年

(略) 新罗区渔民村酒店(魏雪明)

1.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2.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3.二楼除训练大厅及训练大厅门前走廊、楼梯。卫生间双方各按一半平方米计算,剩余部分全部。

1.按月缴纳租金,不得经营餐饮,有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等行业或有噪音、污染、动物宰杀与买卖等影响居民或周边店铺日常生活等项目,不得转租,分割转让。

2.成交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落实好安全义务责任。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所致的事故以及成交人在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害,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若出租人因此承担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成交人追偿。

46

新罗区登高东路闽 (略) 计生委“三优”综合楼一、二层

959.03

7680

76800

6100

5年

邱培兴

1.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2.三优大楼物业管理由本次成交人负责承接,主要职能包含向大楼其他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1)门卫补贴1100元/月,每层需分摊157.15元/月;(2)垃圾清运300元/月,每层需分摊42.85元/月;(3)电梯维保(需分摊范围2-7层):1200元/月,每层需分摊200元/月。电梯维修费超5000元的,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承担;(4)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公摊”方式收取(水电公摊按用量比例分摊);(5)共用部分产生的零星修缮费用按楼层分摊。以上涉及事项如遇有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标准由成交人向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三优大厦第8层不参与除水电费以外其他费用分摊。

47

新罗区沿 (略) (略) 内车库1、2、3号店及仓库一间

44.55

740

7400

700

3年

黄小如

48

(略) 新罗区龙川西路12号碧安楼 (略) 内大车库(原地址: (略) 内新 (略) 内大车库)

64.55

1070

10700

1000

3年

陈坚

49

新罗 (略) 发展计划委员会溪南宿舍区第136-139号店及地下室

343.15

6500

65000

5400

3年

徐永涛

50

(略) 新罗区九一南路157-35~157-36号(原地址:九一南路体育场商业城13(2)号店)

165

6600

66000

5400

3年

林丽英

51

(略) 新罗区恒兴绿景地下停车位232号

10

300

3000

200

3年

林燕萍

52

市园 (略) 人民广场下沉式店面一间

30

350

3500

300

3年

余联焕

53

(略) 新罗区溪畔路19-3号(原地址:溪畔路11号10号店)

28.33

1130

11300

1000

3年

袁利煌

54

(略) 新罗区南街路10-3号(原地址:溪畔路19- (略) 环卫处宿舍10、11号店)

28

1000

10000

900

3年

余文生

55

(略) 新罗区溪南南路后门前生活小区81-8号店(原地址: (略) 直机关后门前生活小区6号店)

17

690

6900

600

3年

李放祥

56

(略) 新罗区九一南路202、204号(原地址:九一南路体育训练基地综合楼9、10号店)

60

3888

38880

3500

3年

陈泊鲜

57

(略) 新罗区九一南路212、214号(原地址:九一南路体育训练基地综合楼3、4号店)

163

10480

*

7900

3年

(略) 新罗区风帆琴行

58

(略) 新罗区军民路24-6号店( (略) 直干休所临街店面一间(南起第五间))

18

720

7200

600

3年

姜文

59

新罗区溪 (略) 外经局5号楼203

58.33

465

4650

400

3年

饶兰英

60

(略) 新罗区军民路41-8号(原地址:和 (略) 委办公楼东侧8号店)

19.2

1440

14400

1300

3年

蒋雪婷

61

新罗区九一北路92-7、92-8号店

101.93

9600

96000

7400

3年

苏彦

备注:

1.竞租方式:

第43-61序号标的: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正向一次报价方式,报价时间从2023年5月24日9:30至9:50(20分钟),报价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9:50至10:00(10分钟)。

第1-42序号标的: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正向多次报价方式,报价时间从2023年5月24日9:00至10:00(限时报价120秒);

2.竞租资格: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在文旅汇金集团系统内无不良记录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它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租,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3.承租人须于成交后10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成交月租金3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执照或相关证件,且应在合同生效后60日内向委托人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副本或正本复印件,经委托人核实后,予以退回交易保证金。

看样联系电话:0597-*报名联系电话:0597-* *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下午17时

联系地址: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开户行: (略) 龙岩分行,户名: (略) (略) ,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网址:http://** http://**

网络竞价须知

(项目编号:ZZ2023-79)

(略) (略) (以下简称“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本次竞价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竞租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竞价、报名、时间、地点

竞价时间:

第43-61序号标的:2023年5月24日9:30至9:50(20分钟)(原承租人不用报价),

报价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9:50至10:00(10分钟);

第1-42序号标的:2023年5月24日9:00至10:00(限时报价120秒)。

竞价地点: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23日17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联系电话:0597-* *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2023年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3-79)。

竞价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它组织和自然人,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2.在文旅汇金集团系统内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其它组织和自然人不得参加。

四、交易保证金

1. (略) 缴纳交易保证金,且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截止 (略) 指定账户(开户行: (略) 龙岩分行,户名: (略) (略) ,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注意: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仅限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且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2.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人。承租人须于成交后10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成交月租金三倍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承租人应在合同生效后60日内向委托人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副本或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委托人核实后,予以退回交易保证金。( (略) 提供已签署的《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及履约保 (略) 核对)。

3. 未报名成功和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

五、竞价手续

1.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有效证照等:

(1)法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竞租手续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签署完整的承诺书。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 (略) 办理报名竞价手续。

(2)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 (略) 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

(略) 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3.权益云竞价流程:

(1)权益云账户注册:竞租人前往权益云官网免费注册;也可用手机通过微信关注并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的【我的】后进行用户注册(按系统提示要求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等基本信息);

(2)报名:在权益云官网或龙岩产权交易网查找项目(手机端通过“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发现】对标的进行查找),进入“申请竞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报名手续,确认完成后,系统提示“竞买申请已提交”;

(3)报价:在权益云官网登录后找到【我报名的项目】(或手机端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找到【我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或行权。

4.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注册并登录竞价系统申请竞价,若对竞价流程有 (略) 业务部门;由于竞租人竞价材料未按时寄达、或者竞价申请未 (略) 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竞价账号未注册或者未激活的,均视为竞租人放弃本次竞价报名。

5.如委托人撤回竞价标的,竞租人已经交保证金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且本公司不对竞租人承担任何损失,此是竞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先决条件。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 (略) 的前述免责内容!

六、竞价程序

1.本次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动态报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确定承租人,未达保留价不成交。意向竞 (略) 审核通过才能进入竞价大厅正式报价。

2.竞租方式

2.1第1-42序号标的:采用正向多次报价方式组织竞价,确定承租人。

网络报价过程包括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

(1) (略) 约定之日起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在本阶段竞租人可以对竞价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起始价或按设定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2)所有标的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者即为该标的的承租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的竞租人即成为该标的的承租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2.2 第43-61序号标的:采用正向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一次竞价包括一次报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

(1) (略) 约定时间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所有竞租人(原承租人不用报价)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提交后不可撤销或更改,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

(2)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为一次报价阶段结束之后,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时间为10分钟;

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4.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 (略) 网站进行公告。

5.竞租成交后,承租人应在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交易服务费

本次竞价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交易服务费(详见一览表),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后三天内付清或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八、付款方式

租金按月收取,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以后租金应在每月10日前缴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九、税费承担

1.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服从产权单位等有关部门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签订管理协议并缴纳有关费用、押金(如水电押金等)。租赁行为及租赁期间应缴交的税费根据国家法规各自承担;物业管理费、商业服务费、空调费、水费、电费、燃气费、水电公摊费、卫生费、电视电话宽带、消防等其它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及时缴交。

2.竞租人自行承担参加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十、标的提示及移交

1.竞租人在竞价招租之前,应自行实地踏看了解招租房产的现状。竞价招租以各资产交付使用时空房状况(含手续现状)竞价,竞价标的的数量、品质、面积等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竞租人参加竞价,视为无异议,并对竞租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执照或相关证件,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成交租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毁约。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前述条款。

2.承租人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委托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办理标的实物移交手续客观因素(包括原承租人腾退迟延)、其他不可抗力、不可协调因素致该标的可能延迟移交。待委托人确定房屋移交之日后,双方再行签订租赁协议,以实际移交为租赁起期,租金亦从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

若委托人实际移交时间超出2个月,承租人(原承租人除外)可选择:

1)终止租赁关系,委托人无息退还承租人所交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

2)继续租赁关系,则双方按实际移交之日起签订租赁协议。

委托人不再向承租人提供其他任何损失补偿,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竞租人应充分考虑该风险。

3.交付条件及二次装修:委托人按标的物现状交付承租人,但搭建部分不属移交范围, (略) 管理等部门要求对搭建部分进行拆除的,承租人应予以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负责租赁标的物地面、内墙面、吊顶、二次消防设施(含消防两自动末端调整、调试等)、内部建筑智能化、内部装饰、特定经营设备等所有营业场所需装修项目的施工,且必须符合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要求。承租人申请结构改造、平面布置调整、设备改型等重大设计变更,须征得原建筑设计方、 (略) 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 (略) 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的书面同意,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租赁期限见《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若委托人逾期交付租赁物,承租人可要求终止《租赁合同》,但委托人不予赔偿,也不承担任何损失。如继续执行合同,租赁期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若不顺延,承租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减免租金,减免租金按迟交天数乘以日租金计算。

5.竞价招租标的如在交割 (略) 无力协调的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正常移交的,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于成交后10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本须知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均属承租人的违约行为,承租人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7日内仍未履行义务的,即视为承租人放弃成交资格,承租人无权要求退还已缴纳交易保证金,同时本公司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重新组织招租或退回委托人。本公司重新组织招租后,新成交的金额低于原成交金额的,本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承租人(违约承租人)要求赔偿。

十二、注意事项

1.竞价时以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面积增减不调整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若对竞价标的资料有异议或者需要委托人说明的,应当于竞价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 (略) 在竞价前作出解释说明。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服从委托人管理。

3.承租人若中途退租、解除合同或租赁期满依法终止合同(上一轮合同期满,仍由原承租人成交,继续获得租赁标的物的除外),承租人交回房产时应保持房屋完好,不得损坏,所装修可移动的部分(主要指床铺、桌椅、电脑、冰箱等)在委托人规定期限内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委托人有权做出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不可移动部分(主要指门、窗及附属玻璃、地板装修、墙面及吊顶装修、水电照明、消防设施、中央空调、改造后的墙体、冷热水系统、电梯等)自动转作委托人资产,委托人不另补偿承租人。承租人不得以此对抗后期的承租人,损害其利益。

4.维修养护:承租人负有对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含室内及通道部分的消防等设施)使用维修义务,当出现需维修时(含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损坏),承租人必须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维修费用;但租赁物主体结构的建筑质量问题除外,承租人发现建筑物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则应立即书面告知委托人。

5.分割转租:承租人不得分割转租。

6.政府征用:租赁期限内(上一轮合同期满,仍由原承租人成交,继续获得租赁标的物的,视同在租赁期限内), (略) 改造或其他任何原因引起的政府征用,致使委托人无法履行合同的,则双方应无条件同意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属于委托人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它所有财产获得的补偿和异地安置(若有)等均归委托人,属于承租人对租赁物改造装修投入部分及停业、搬迁获得的补偿(若有)归承租人,若无法按上述类别区分补偿或未注明为改造装修投入部分及停业、搬迁的补偿,则所有补偿均归委托人,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征用拆迁。

7.承租人拖欠委托人的租金达20日以上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停用其它设施,承租人自行承担其后果。在委托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情况下(如承租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擅自转租、拖欠租金超过20日以上等),承租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2)承租人将租赁房屋及其添附的财产按正常使用现状交还给委托人;

(3)在合同约定的移交之日前将属于承租人所有的可移动物品或资产搬离,移交之日仍未搬离的物品或资产均视为承租人抛弃的物品,委托人有权自行处置 (略) 闽西公证处对承租人滞留财产的现状及清点、封存行为进行证据保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不得有异议。

(4)承租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5)造成委托人其他损失的,承租人应全额赔偿。

8.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承租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曾恶意拖欠租金、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及其他费用或其他违反合同条款等不良记录的,不得享有优先承租权,且委托人有权谢绝其参与竞租。

9.租金优惠期计费标准: 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0.承租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落实好安全义务责任。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所致的事故以及承租人在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害,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若出租人因此承担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11.本须知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主要内容和依据,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格式)。

13.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14.竞租人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竞租人对本竞价文件各条款的完全接受; (略) 和委托人的免责条款已知悉,并同意接受;并且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租人负责。

十三、特别提示

1.竞价文件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产权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上发布,请潜在竞租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竞租人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有需要通知事项时,本公司以竞租人报名时载明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未另外注明的以身份证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或语音、短信的方式通知竞租人,即使竞租人不签收或未收到通知,均视为竞租人已收到通知,并以本公司发出通知(通知单日期和邮戳日期为准)后的第二天视为送达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竞租人成为承租人参照此条款执行。

(略) (略)

2023年5月11日

承诺书ZZ2023-79.doc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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