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城住房以及印象城门面与写字楼的租赁权公开拍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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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城住房以及印象城门面与写字楼的租赁权公开拍卖文件

印象城住房以及印象城门面与写字楼的租赁权公开拍卖文件

为保证国有资产的不闲置、不流失、增值保值,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经云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对印象城住房以及印象城门面与写字楼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见附表1、附表2)

一、招标内容

标的:江永县潇浦镇幸福路与知青路交汇处(印象城)

序号

房号

面积(㎡)

月租金起拍单价(元/㎡/月)

年租金起拍总价(元)

1

2栋-105

70.10

24

20189

2

2栋-106

62.57

24

18020

3

5栋-110

48.62

19

11085

4

5栋-111

61.01

19

13910

5

5栋-112

59.05

19

13463

6

5栋-113

51.02

19

11633

7

5栋-114

63.70

19

14524

8

5栋-115

49.58

19

11304

9

5栋-116

49.24

19

11227

10

5栋-117

49.24

19

11227

11

5栋-118

49.58

19

11304

12

5栋-119

63.70

19

14524

13

5栋-120

51.02

19

11633

14

5栋-121

49.54

19

11295

15

5栋-122

47.25

19

10773

16

5栋-123

48.98

19

11167

17

5栋-124

48.98

19

11167

18

5栋-125

48.98

19

11167

19

5栋-126

48.98

19

11167

20

5栋-127

48.98

19

11167

21

5栋-128

48.98

19

11167

22

5栋-129

49.76

24

14331

23

5栋-130

49.76

24

14331

24

5栋-131

49.76

24

14331

25

5栋-132

49.76

24

14331

26

5栋-133

49.76

24

14331

27

5栋-134

49.76

24

14331

28

5栋-135

49.76

24

14331

29

5栋-136

49.76

24

14331

30

5栋-137

49.76

24

14331

31

5栋-138

49.76

24

14331

32

5栋-139

65.19

24

18775

33

6栋-117

54

19

12312

34

6栋-118

53.63

19

12228

35

6栋-119

53.43

19

12182

36

6栋-120

49.54

19

11295

37

6栋-121

59.23

19

13504

38

7栋2楼

1029.85

15

*

39

3栋1楼1号标的

1905.33

18( (略) 整租)

40

3栋1楼2号标的

24

41

3栋1楼3号标的

24

42

5栋2楼

736

8(整租)

15(散租)

70656-*

43

6栋2楼

2418.22

8(整租)

15(散租)

*-*

44

3栋2楼

2136.32

15

*

45

3栋3楼

2135.87

13

*

46

3栋4楼

2218.32

12

*

47

3栋4楼以上

19103.58

10

*

合计

33767.88

备注:印象城住房详情见附表2

(注:拍卖标的为现状拍卖,竞买人在竞买之前,应该自行现场察勘竞买标的,须全面、充分地了解所竞买标的的情况、全面评估标的瑕疵,应当在报名看样时了解清楚。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竞买标的的所有情况,并愿意为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拍卖方对本次拍卖标的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

附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

账户名称:湖南 (略)

账户号码:*20

开户银行:湖南江永湘农村镇银行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先生*(经本人允许公开此号码)

三、招标信息公告时间

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6日。

四、报名须知

自然人参加竞标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参加竞标的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五、竞标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次竞标的自然人向湖南 (略) 账户缴存投标保证金*万元,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银行出具的到账凭证(其余方式均无效)。不缴纳保证金的不具备竞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三日)满后可转作风险保证金或承包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6日期间的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5:30;

工作日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报名地址

江永县永明东路329号(交警大队旁)云津公司(原城投公司)三楼资产部办公室。

八、开标时间

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投标者须提前30分钟签到确认,9:30之后投标者不得入场)。

九、开标地点

湖南 (略) 会议室(三楼)。

十、其他注意事

1、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单到场认证获得有效竞拍号码牌。

2、按照房号序号顺序依次逐个竞拍,以公开举牌竞价方式进行,以每个房号投标底价为起点,价高者得,30万以内每举牌叫一次标上调200元,超过30万每举牌叫一次标上调1000元。

3、一张投标保证金只能参与一个标号的投标,若中标则不能再参与其他标号竞标;未中标可参与下一个标号投标。若投标多个标号的则缴纳多标号的投标保证金,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于2023年6月1日之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并缴纳一年租金,。中标后未按上述规定完成的,视为自动弃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拍卖标的五年起租,拍卖租金从第4年开始每年递增3%至5%。

6、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人将通过联系电话将招标信息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7、租赁方必须遵守拍卖方管理规定,自觉接受拍卖方监督管理;因县委、县政府重大活动安排或工作需要临时占用租赁物场地、设施设备清场、暂停营业的,租赁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8、租赁方未经拍卖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无生产废水、废气及恶臭气味排放(不得为重工、化工项目),不得进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及腐蚀性物资存放。

9、租赁方必须办理齐全的证照、行政许可手续,合法合规经营;凡租赁方因证照手续不齐全、安全措施不达标等自身原因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准营业或取缔的,一切损失由租赁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方应自行采取防火、防盗、防汛、安全(包括用电安全)等措施,一切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等由租赁方自行承担责任。

11、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租赁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租赁期间由于租赁方人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租赁方承担。

1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租赁方缴纳(其中包括租赁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限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13、租赁方整体装修应符合租赁楼层整体装修风格。

湖南 (略)

???????????????????????????????????????????????????????????2023年5月11日

????附表1:印象城门面及写字楼租赁明细汇总表

????附表2:印象城商品房剩余房源明细表

印象城住房以及印象城门面与写字楼的租赁权公开拍卖文件

为保证国有资产的不闲置、不流失、增值保值,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经云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对印象城住房以及印象城门面与写字楼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见附表1、附表2)

一、招标内容

标的:江永县潇浦镇幸福路与知青路交汇处(印象城)

序号

房号

面积(㎡)

月租金起拍单价(元/㎡/月)

年租金起拍总价(元)

1

2栋-105

70.10

24

20189

2

2栋-106

62.57

24

18020

3

5栋-110

48.62

19

11085

4

5栋-111

61.01

19

13910

5

5栋-112

59.05

19

13463

6

5栋-113

51.02

19

11633

7

5栋-114

63.70

19

14524

8

5栋-115

49.58

19

11304

9

5栋-116

49.24

19

11227

10

5栋-117

49.24

19

11227

11

5栋-118

49.58

19

11304

12

5栋-119

63.70

19

14524

13

5栋-120

51.02

19

11633

14

5栋-121

49.54

19

11295

15

5栋-122

47.25

19

10773

16

5栋-123

48.98

19

11167

17

5栋-124

48.98

19

11167

18

5栋-125

48.98

19

11167

19

5栋-126

48.98

19

11167

20

5栋-127

48.98

19

11167

21

5栋-128

48.98

19

11167

22

5栋-129

49.76

24

14331

23

5栋-130

49.76

24

14331

24

5栋-131

49.76

24

14331

25

5栋-132

49.76

24

14331

26

5栋-133

49.76

24

14331

27

5栋-134

49.76

24

14331

28

5栋-135

49.76

24

14331

29

5栋-136

49.76

24

14331

30

5栋-137

49.76

24

14331

31

5栋-138

49.76

24

14331

32

5栋-139

65.19

24

18775

33

6栋-117

54

19

12312

34

6栋-118

53.63

19

12228

35

6栋-119

53.43

19

12182

36

6栋-120

49.54

19

11295

37

6栋-121

59.23

19

13504

38

7栋2楼

1029.85

15

*

39

3栋1楼1号标的

1905.33

18( (略) 整租)

40

3栋1楼2号标的

24

41

3栋1楼3号标的

24

42

5栋2楼

736

8(整租)

15(散租)

70656-*

43

6栋2楼

2418.22

8(整租)

15(散租)

*-*

44

3栋2楼

2136.32

15

*

45

3栋3楼

2135.87

13

*

46

3栋4楼

2218.32

12

*

47

3栋4楼以上

19103.58

10

*

合计

33767.88

备注:印象城住房详情见附表2

(注:拍卖标的为现状拍卖,竞买人在竞买之前,应该自行现场察勘竞买标的,须全面、充分地了解所竞买标的的情况、全面评估标的瑕疵,应当在报名看样时了解清楚。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竞买标的的所有情况,并愿意为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拍卖方对本次拍卖标的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

附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

账户名称:湖南 (略)

账户号码:*20

开户银行:湖南江永湘农村镇银行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先生*(经本人允许公开此号码)

三、招标信息公告时间

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6日。

四、报名须知

自然人参加竞标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参加竞标的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五、竞标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次竞标的自然人向湖南 (略) 账户缴存投标保证金*万元,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银行出具的到账凭证(其余方式均无效)。不缴纳保证金的不具备竞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三日)满后可转作风险保证金或承包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6日期间的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5:30;

工作日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报名地址

江永县永明东路329号(交警大队旁)云津公司(原城投公司)三楼资产部办公室。

八、开标时间

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投标者须提前30分钟签到确认,9:30之后投标者不得入场)。

九、开标地点

湖南 (略) 会议室(三楼)。

十、其他注意事

1、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单到场认证获得有效竞拍号码牌。

2、按照房号序号顺序依次逐个竞拍,以公开举牌竞价方式进行,以每个房号投标底价为起点,价高者得,30万以内每举牌叫一次标上调200元,超过30万每举牌叫一次标上调1000元。

3、一张投标保证金只能参与一个标号的投标,若中标则不能再参与其他标号竞标;未中标可参与下一个标号投标。若投标多个标号的则缴纳多标号的投标保证金,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于2023年6月1日之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并缴纳一年租金,。中标后未按上述规定完成的,视为自动弃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拍卖标的五年起租,拍卖租金从第4年开始每年递增3%至5%。

6、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人将通过联系电话将招标信息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7、租赁方必须遵守拍卖方管理规定,自觉接受拍卖方监督管理;因县委、县政府重大活动安排或工作需要临时占用租赁物场地、设施设备清场、暂停营业的,租赁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8、租赁方未经拍卖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无生产废水、废气及恶臭气味排放(不得为重工、化工项目),不得进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及腐蚀性物资存放。

9、租赁方必须办理齐全的证照、行政许可手续,合法合规经营;凡租赁方因证照手续不齐全、安全措施不达标等自身原因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准营业或取缔的,一切损失由租赁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方应自行采取防火、防盗、防汛、安全(包括用电安全)等措施,一切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等由租赁方自行承担责任。

11、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租赁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租赁期间由于租赁方人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租赁方承担。

1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租赁方缴纳(其中包括租赁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限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13、租赁方整体装修应符合租赁楼层整体装修风格。

湖南 (略)

???????????????????????????????????????????????????????????2023年5月11日

????附表1:印象城门面及写字楼租赁明细汇总表

????附表2:印象城商品房剩余房源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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