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1台报废电梯及拆除
磐安县1台报废电梯及拆除
标的名称 | 磐安县1台报废电梯及拆除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其他 |
其他披露内容 | 1.挂牌公告期(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信息终结。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4.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转让标的按报废资产处置,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不对标的瑕疵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或拆解拼装后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拆除、清运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进场施工时,应提前向转让方报备施工方案与施工计划。(3)受让方应对拆除、清运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5.施工相关要求 ;(1)受让方按转让方的管理要求办理进场作业手续,提供参与作业的相关工作人员信息、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信息;严格履行本合同义务,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标的时,受让方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作业。应安排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相应操作技能的人员从事现场作业,进入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统一的安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2)受让方必须在施工前及时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缴纳保险费。(3)在拆除标的物过程中受让方应根据需要自行解决供水、供电等问题,转让方在现场施工、供水供电提供必要协助,但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4)拆除施工时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受让方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及防护预案,现场做好扬尘控制和有毒有害易爆燃气体检测。(5)在施工过程中,受让方不得破坏并须妥善保护该相关区域的基础设施,并承担因在拆除施工期间引起损坏的一切责任并给予补偿。(6)标的现场拆除不允许有大型、重型机械设备进入,受让方超出标的范围拆除施工或破坏地块内须保留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含房屋结构件)、设备、设施等,均按“谁损害、谁赔偿”原则执行。(7)受让方在对标的的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等情况,全部由受让方负责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拆除相关措施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方对本次标的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的消防、治安、人身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全面负责。如发生亊故、案件、造成损失应负全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8)受让方保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执行。因处置不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6.意向方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交易所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579-* ,地址: (略) 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7.需要保留部分:顶层机房总电源箱,井道内1至9楼红色的槽钢,每层电梯口处大理石门套完整。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磐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注册地 | 磐安县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1E31530Y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1.12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5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二、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本次标的转让价款 (略) 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三、受让方必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四、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五、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磐安支行,账号:*84)。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确认后,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5000元的,受让方应当即时(提货完成前)补足。五、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及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完全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事项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应当符合相应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0.5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展示时间 | 2023年5月15日一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 ||
展示地点 | 磐 (略) | ||
联系人姓名 | 马 | ||
联系人电话 | 0579-* |
其他 | 电梯出厂日期2006年9月6日,9层9站9门(升降梯),电梯使用15年。需要保留部分:顶层机房总电源箱,井道内1至9楼红色的槽钢,每层电梯口处大理石门套完整。 标的资产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马先生 | 电话 | 0579-*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 网址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略) | 联系地址 | 磐安县财政局2楼211 |
联系人 | -- | 固定电话 | 0579-* | |
手机 |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余景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标的名称 | 磐安县1台报废电梯及拆除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其他 |
其他披露内容 | 1.挂牌公告期(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信息终结。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4.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转让标的按报废资产处置,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不对标的瑕疵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或拆解拼装后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拆除、清运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进场施工时,应提前向转让方报备施工方案与施工计划。(3)受让方应对拆除、清运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5.施工相关要求 ;(1)受让方按转让方的管理要求办理进场作业手续,提供参与作业的相关工作人员信息、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信息;严格履行本合同义务,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标的时,受让方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作业。应安排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相应操作技能的人员从事现场作业,进入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统一的安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2)受让方必须在施工前及时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缴纳保险费。(3)在拆除标的物过程中受让方应根据需要自行解决供水、供电等问题,转让方在现场施工、供水供电提供必要协助,但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4)拆除施工时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受让方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及防护预案,现场做好扬尘控制和有毒有害易爆燃气体检测。(5)在施工过程中,受让方不得破坏并须妥善保护该相关区域的基础设施,并承担因在拆除施工期间引起损坏的一切责任并给予补偿。(6)标的现场拆除不允许有大型、重型机械设备进入,受让方超出标的范围拆除施工或破坏地块内须保留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含房屋结构件)、设备、设施等,均按“谁损害、谁赔偿”原则执行。(7)受让方在对标的的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等情况,全部由受让方负责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拆除相关措施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方对本次标的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的消防、治安、人身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全面负责。如发生亊故、案件、造成损失应负全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8)受让方保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执行。因处置不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6.意向方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交易所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579-* ,地址: (略) 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7.需要保留部分:顶层机房总电源箱,井道内1至9楼红色的槽钢,每层电梯口处大理石门套完整。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磐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注册地 | 磐安县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1E31530Y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1.12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5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二、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本次标的转让价款 (略) 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三、受让方必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四、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五、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磐安支行,账号:*84)。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确认后,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5000元的,受让方应当即时(提货完成前)补足。五、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及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完全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事项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应当符合相应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0.5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展示时间 | 2023年5月15日一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 ||
展示地点 | 磐 (略) | ||
联系人姓名 | 马 | ||
联系人电话 | 0579-* |
其他 | 电梯出厂日期2006年9月6日,9层9站9门(升降梯),电梯使用15年。需要保留部分:顶层机房总电源箱,井道内1至9楼红色的槽钢,每层电梯口处大理石门套完整。 标的资产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马先生 | 电话 | 0579-*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 网址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略) | 联系地址 | 磐安县财政局2楼211 |
联系人 | -- | 固定电话 | 05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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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联系人 | 余景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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