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房产服务中心16间门面房招租公告
平遥县房产服务中心16间门面房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 平遥县房产服务中心16间门面房招租 | ||
项目编号 | JZCQJY* | 项目类别 | 资产租赁 |
转让方名称 | 平遥县房产服务中心 | 转让方代码 | *52Y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公告期限 | 5个工作日 | 公告日期 | 2023-05-12——2023-05-1817:00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平遥县 | 在交易机构网站公告的链接 | http://**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招租标的为平遥县房产服务中心16间门面房。 二、本项目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 (略) 场主体库(http://**)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http://**,联系电话:400-6530-200),凭借CA数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报名。报名方式见本平台首页-服务制度-产权交易- (略) 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系统注册及报名操作指南。 三、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 . (略) 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网址:http://**,联系电话:400-6530-200 .北京 (略) 网址:http://**,联系电话:400-0351-858 四、 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需一次性缴纳,分次缴纳无效,以汇入我中心指定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 五、本次招租情况说明: 1.本次所招租项目租期为 2 年,从租赁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2.招租底价为人民币每年每间 23000 元;租金支付方式:逐年支付,在本年度租赁期满前1个月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3.本次招租门面房租户承租成功,若承租户为新租户,委托方负责协调原租户腾退房屋。 4.因行政事业单位的特殊性,故招租标不得用于经营网吧、棋牌、歌厅、按摩等不适合机关单位的项目,承租人的任何经营活动不能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擅自将租赁商铺分租、转租、转让、转借。 5..租赁期间, (略) 规划、政府拆迁,租赁合同自然终止,*方应积极配合,无条件腾退房屋,所涉房屋内装修及其他相关费用一律不予赔偿;*方以实际使用时间结清租赁费用,一次性退还*方剩余部分的租赁费; 6 该项目负责人:郝文斌 *(负责接待承租方看房) 六、承租方必须具备各种相关证照方可经营。 七、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承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价,视为已对出租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八、承租方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 (略) 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交易费按总成交价4%计),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九、承租方在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方各项管理制度,必须注重安全,租赁期内所有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十、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动*方建筑物,如需装修改动必须提前书面告知*方,征得*方同意后方可装修改动,不允许乱涂、乱贴、乱装修,不允许有违反安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易燃易爆炸等物品进入,;租用期间,如政府对闲置业务用房统一配置,租户应无条件腾退,剩余租金将根据使用情况予以退还。另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临时使用该业务房,租户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十一、承租方不按期付款或违约,须承担以下责任:1、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视为违约金,承租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竟租方和委托方的损失,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撤销该项交易。2该项目招租的房屋再次转让,形成的差价损失由原承租方补齐,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损失的,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偿。 (略) 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或竟租方的任何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 ||
标的名称 | 平遥县房产服务中心16间门面房招租 | 转让底价 | 23000.00元/年/间 |
保证金金额 | 20000.00元 | ||
底价 | 23000.00元/年/间 | ||
竞价时间 | 2023-05-19 10:00 | ||
交易机构 | (略) 产权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赵女士 | 联系电话 | * |
项目名称 | 平遥县房产服务中心16间门面房招租 | ||
项目编号 | JZCQJY* | 项目类别 | 资产租赁 |
转让方名称 | 平遥县房产服务中心 | 转让方代码 | *52Y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公告期限 | 5个工作日 | 公告日期 | 2023-05-12——2023-05-1817:00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平遥县 | 在交易机构网站公告的链接 | http://**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招租标的为平遥县房产服务中心16间门面房。 二、本项目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 (略) 场主体库(http://**)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http://**,联系电话:400-6530-200),凭借CA数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报名。报名方式见本平台首页-服务制度-产权交易- (略) 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系统注册及报名操作指南。 三、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 . (略) 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网址:http://**,联系电话:400-6530-200 .北京 (略) 网址:http://**,联系电话:400-0351-858 四、 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需一次性缴纳,分次缴纳无效,以汇入我中心指定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 五、本次招租情况说明: 1.本次所招租项目租期为 2 年,从租赁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2.招租底价为人民币每年每间 23000 元;租金支付方式:逐年支付,在本年度租赁期满前1个月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3.本次招租门面房租户承租成功,若承租户为新租户,委托方负责协调原租户腾退房屋。 4.因行政事业单位的特殊性,故招租标不得用于经营网吧、棋牌、歌厅、按摩等不适合机关单位的项目,承租人的任何经营活动不能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擅自将租赁商铺分租、转租、转让、转借。 5..租赁期间, (略) 规划、政府拆迁,租赁合同自然终止,*方应积极配合,无条件腾退房屋,所涉房屋内装修及其他相关费用一律不予赔偿;*方以实际使用时间结清租赁费用,一次性退还*方剩余部分的租赁费; 6 该项目负责人:郝文斌 *(负责接待承租方看房) 六、承租方必须具备各种相关证照方可经营。 七、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承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价,视为已对出租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八、承租方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 (略) 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交易费按总成交价4%计),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九、承租方在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方各项管理制度,必须注重安全,租赁期内所有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十、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动*方建筑物,如需装修改动必须提前书面告知*方,征得*方同意后方可装修改动,不允许乱涂、乱贴、乱装修,不允许有违反安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易燃易爆炸等物品进入,;租用期间,如政府对闲置业务用房统一配置,租户应无条件腾退,剩余租金将根据使用情况予以退还。另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临时使用该业务房,租户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十一、承租方不按期付款或违约,须承担以下责任:1、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视为违约金,承租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竟租方和委托方的损失,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撤销该项交易。2该项目招租的房屋再次转让,形成的差价损失由原承租方补齐,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损失的,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偿。 (略) 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或竟租方的任何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 ||
标的名称 | 平遥县房产服务中心16间门面房招租 | 转让底价 | 23000.00元/年/间 |
保证金金额 | 20000.00元 | ||
底价 | 23000.00元/年/间 | ||
竞价时间 | 2023-05-19 10:00 | ||
交易机构 | (略) 产权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赵女士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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