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法院关于尾砂(第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永兴县人民法院关于尾砂(第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永 (略)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 (略) 永兴支行与被执行人湖南永兴意水稀贵 (略) 、杨国辉、戴爱华、杨国华、戴年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3年5月29日10时起至2023年5月30日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永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对被执行人湖南永兴意水稀贵 (略) 的尾砂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湖南永兴意水稀贵 (略) 名下存放在塘门口镇工业园区仓库的尾砂约1500吨(标的物移交时,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评估价:90000元,起拍价:63000元(42元/吨),保证金:10000 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 (略) 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 (略)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 (略) 办理委托 (略) 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 (略) 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 (略) 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本次拍卖标的物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剩余 (略) 指定账户(户名:永 (略) 案件兑现款专户,开户行: (略) 永兴支行,账号:**),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装车、卸车、运输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所涉及的税费依法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相关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略) 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内为公示通知期。
八、特别说明:1、拍卖标的物交割完即日起,标的物的保管由买受人负责看管,买受人未看管如发生货物丢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在标的物交割之日起三个自然日内全部运走,逾期未运走,标的物存放的仓储如发生租金或保管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2、在拍卖标的物(尾砂)移交过磅时,如尾砂重量超过1500吨,买受人按实际过磅重量和成交价款每吨平均价款补交成交款;如尾砂重量少于1500吨,法院按实际过磅重量和成交价款每吨平均价款退还给买受人。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网拍辅助机构:湖南 (略)
咨询看样电话:* 王女士
本院监督电话:073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院联系地址: (略) 永兴县永兴大道260号
(略) 永 (略)
2023年5月12日
(略) 永 (略)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 (略) 永兴支行与被执行人湖南永兴意水稀贵 (略) 、杨国辉、戴爱华、杨国华、戴年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3年5月29日10时起至2023年5月30日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永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对被执行人湖南永兴意水稀贵 (略) 的尾砂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湖南永兴意水稀贵 (略) 名下存放在塘门口镇工业园区仓库的尾砂约1500吨(标的物移交时,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评估价:90000元,起拍价:63000元(42元/吨),保证金:10000 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 (略) 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 (略)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 (略) 办理委托 (略) 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 (略) 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 (略) 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本次拍卖标的物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剩余 (略) 指定账户(户名:永 (略) 案件兑现款专户,开户行: (略) 永兴支行,账号:**),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装车、卸车、运输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所涉及的税费依法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相关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略) 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内为公示通知期。
八、特别说明:1、拍卖标的物交割完即日起,标的物的保管由买受人负责看管,买受人未看管如发生货物丢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在标的物交割之日起三个自然日内全部运走,逾期未运走,标的物存放的仓储如发生租金或保管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2、在拍卖标的物(尾砂)移交过磅时,如尾砂重量超过1500吨,买受人按实际过磅重量和成交价款每吨平均价款补交成交款;如尾砂重量少于1500吨,法院按实际过磅重量和成交价款每吨平均价款退还给买受人。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网拍辅助机构:湖南 (略)
咨询看样电话:* 王女士
本院监督电话:073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院联系地址: (略) 永兴县永兴大道260号
(略) 永 (略)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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