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0782破44号金城系公司资产招标公告
(2021)浙0782破44号金城系公司资产招标公告
(略) (略) 于2021年08月17日作出(2021)浙0782破申44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金 (略) 、 (略) 金 (略) 、 (略) 金 (略) (以下简称“金城系公司”)合并破产重整一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金城系合并破产重整案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相关资产处置方案,金城系公司 (略) 部分资产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买受人,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1:金城一区包: (略) 后宅街道金城一区10幢1号房屋及地下车库(含人防车库)。房屋及地下车库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房屋测绘面积154.92平方米(1层为79.01平方米,地下室为75.91平方米),地下车库(含人防车库)约40个,人防车库面积未测量,以交付时实际情况为准。
标的2:金城二区包:金城二区2幢6号房屋及地下车库(含人防车库)。房屋及地下车库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房屋测绘面积89.58平方米, (略) 金城二区地下一、二层车库约852个,人防车库面积未测量,以交付时实际情况为准。
标的3:金亭包: (略) 义亭镇金亭五亭雅苑2号楼2-2号房屋及地下车位,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房屋测绘面积79.41平方米,地下车位约137个(规则数量,面积未测量),以交付时实际情况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认可本次招标的招标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要求
1、本次招标标的设有保留价,如最终招标中标价低于保留价的,则招标无效。
2、中标方应于限定期限内付清价款(金城一区包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金城二区包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金亭包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付款的,招标方有权没收中标方的保证金并要求中标方赔偿损失。
3、招标标的应承担的专项维修资金及自2021年8月17日起欠付的物业费及由中标方承担。
4、相应资产以现状向中标方交付,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标的产权登记由中标方自行办理,招标方将给予必要协助。
5、资产中人防车位类资产需由中标方按人防办要求签订协议书、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30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工作日)。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者,请在文件获取时 (略) 香山路1006号3楼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登记领取。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城一区包为人民币**万元(¥*.00);金城二区包为人民币*佰万元(¥*.00);金亭包为人民币**万元(¥*.00)。
2、保证金收款账户: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
户名: (略) 金 (略) 管理人账号:1560 2012 0103 9000 0843
3、未中投者的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报名方式:投标方须于2023年05月31日17时00分前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方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及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17时00分。
八、投标地址: (略) 香山路1006号3楼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1日15时00分。
十、开标地址: (略) 福田街道金融商务区福田银座B (略) (略) 福田金融法庭。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略) 金 (略) 管理人、 (略) 金 (略) 管理人、 (略) 金 (略) 管理人
地址: (略) 香山路1006号
项目联系人:赵律师 联系方式:*
(略) 金 (略)
(略) 金 (略) 管理人
(略) 金 (略)
2023年5月15日
(略) (略) 于2021年08月17日作出(2021)浙0782破申44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金 (略) 、 (略) 金 (略) 、 (略) 金 (略) (以下简称“金城系公司”)合并破产重整一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金城系合并破产重整案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相关资产处置方案,金城系公司 (略) 部分资产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买受人,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1:金城一区包: (略) 后宅街道金城一区10幢1号房屋及地下车库(含人防车库)。房屋及地下车库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房屋测绘面积154.92平方米(1层为79.01平方米,地下室为75.91平方米),地下车库(含人防车库)约40个,人防车库面积未测量,以交付时实际情况为准。
标的2:金城二区包:金城二区2幢6号房屋及地下车库(含人防车库)。房屋及地下车库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房屋测绘面积89.58平方米, (略) 金城二区地下一、二层车库约852个,人防车库面积未测量,以交付时实际情况为准。
标的3:金亭包: (略) 义亭镇金亭五亭雅苑2号楼2-2号房屋及地下车位,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房屋测绘面积79.41平方米,地下车位约137个(规则数量,面积未测量),以交付时实际情况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认可本次招标的招标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要求
1、本次招标标的设有保留价,如最终招标中标价低于保留价的,则招标无效。
2、中标方应于限定期限内付清价款(金城一区包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金城二区包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金亭包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付款的,招标方有权没收中标方的保证金并要求中标方赔偿损失。
3、招标标的应承担的专项维修资金及自2021年8月17日起欠付的物业费及由中标方承担。
4、相应资产以现状向中标方交付,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标的产权登记由中标方自行办理,招标方将给予必要协助。
5、资产中人防车位类资产需由中标方按人防办要求签订协议书、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30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工作日)。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者,请在文件获取时 (略) 香山路1006号3楼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登记领取。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城一区包为人民币**万元(¥*.00);金城二区包为人民币*佰万元(¥*.00);金亭包为人民币**万元(¥*.00)。
2、保证金收款账户: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
户名: (略) 金 (略) 管理人账号:1560 2012 0103 9000 0843
3、未中投者的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报名方式:投标方须于2023年05月31日17时00分前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方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及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17时00分。
八、投标地址: (略) 香山路1006号3楼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1日15时00分。
十、开标地址: (略) 福田街道金融商务区福田银座B (略) (略) 福田金融法庭。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略) 金 (略) 管理人、 (略) 金 (略) 管理人、 (略) 金 (略) 管理人
地址: (略) 香山路1006号
项目联系人:赵律师 联系方式:*
(略) 金 (略)
(略) 金 (略) 管理人
(略) 金 (略)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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