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一宗
破产财产一宗
关于淄博恒亿嘉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一宗的
拍卖公告
淄博恒亿 (略) 管理人将于2023年6月5日10时至2023年6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处置单位:淄博恒亿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临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容,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特别提示:(1)拍卖标的物中的生产装置等可能存在其他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买受人买受后应自行与该等权利人通过协商或者其他方式处理一切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如权利人因拍卖标的物的知识产权问题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方式主张权利而确定管理人赔偿或承担相关费用的,该等赔偿款项和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2)因拍卖标的物中的生产装置部分设备未调试,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对于债务人设备负有调试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债权人,债权如能全部受偿,债权人对于买受人仍负有对设备调试的义务,在调试完成后管理人将对付款节点所对应的款项予以分配。”其中硫酸裂解装置卖方南京 (略) 向管理人承诺如果债权能获全部清偿,将按原采购合同的约定向拍卖买受人继续履行完该合同所约定的其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
二、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淄博恒亿嘉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一宗。
标的所在地: (略) 张店区昌国东路2 (略) 张店东部化工区创业园。
标的介绍:破产财产包括存货968,076.75元、固定资产258,680.00元、在建工程117,087,801.02元和无形资产31,654,571.00元、对外债权即预付账款( (略) )3,158,720.64元,评估价值总计为153,127,849.41元。
以上资产整体拍卖,详情参见鲁信源评报字(2023)第007号《资产评估报告》。
起拍价(人民币):153,127,849.41元
保证金:770万元
增价幅度:50万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5月2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齐律师:*)。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韦老师(电话:*)、齐律师(电话:*)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5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无人出价的为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成交产权转移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手续费、测绘费、公告费、工本费、拍卖服务费等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有关问题请竞买人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自行查询确认,管理人可以提供必要协助。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买人须在拍卖结束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由中拍平台锁定,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会原路回到竞买人支付账户,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根据要求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因本次拍卖涉及金额较大,除上述拍卖保证金余额外的成交价款剩余金额请买受人在2023年7月3日16时前汇款至管理人账户【户名:淄博恒亿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世纪路支行;账号:*407】,完成拍卖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竞拍】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4.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支付以下费用:
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总额的0.5%,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付账户如下:
账户名:中拍平台 (略) ;
账 号:*00140
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买受人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价款转至处置主体指定的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完成软件服务费支付)。
5.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进行支付。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拍卖成交,买受人足额交付拍卖标的价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相关文件,由管理人向买受人按照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对于其中需要过户的资产由买受人按照公告提示要求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管理人提供必要协助。
十一、特别提醒
1、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中拍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
山东拍 (略) :0531-*
中拍平台技术咨询: 400-898-5988
淄博恒亿 (略) 管理人联系人齐律师:*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淄博恒亿 (略) 管理人
2023年5月5日
关于淄博恒亿嘉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一宗的
拍卖公告
淄博恒亿 (略) 管理人将于2023年6月5日10时至2023年6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处置单位:淄博恒亿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临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容,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特别提示:(1)拍卖标的物中的生产装置等可能存在其他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买受人买受后应自行与该等权利人通过协商或者其他方式处理一切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如权利人因拍卖标的物的知识产权问题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方式主张权利而确定管理人赔偿或承担相关费用的,该等赔偿款项和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2)因拍卖标的物中的生产装置部分设备未调试,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对于债务人设备负有调试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债权人,债权如能全部受偿,债权人对于买受人仍负有对设备调试的义务,在调试完成后管理人将对付款节点所对应的款项予以分配。”其中硫酸裂解装置卖方南京 (略) 向管理人承诺如果债权能获全部清偿,将按原采购合同的约定向拍卖买受人继续履行完该合同所约定的其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
二、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淄博恒亿嘉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一宗。
标的所在地: (略) 张店区昌国东路2 (略) 张店东部化工区创业园。
标的介绍:破产财产包括存货968,076.75元、固定资产258,680.00元、在建工程117,087,801.02元和无形资产31,654,571.00元、对外债权即预付账款( (略) )3,158,720.64元,评估价值总计为153,127,849.41元。
以上资产整体拍卖,详情参见鲁信源评报字(2023)第007号《资产评估报告》。
起拍价(人民币):153,127,849.41元
保证金:770万元
增价幅度:50万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5月2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齐律师:*)。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韦老师(电话:*)、齐律师(电话:*)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5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无人出价的为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成交产权转移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手续费、测绘费、公告费、工本费、拍卖服务费等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有关问题请竞买人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自行查询确认,管理人可以提供必要协助。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买人须在拍卖结束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由中拍平台锁定,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会原路回到竞买人支付账户,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根据要求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因本次拍卖涉及金额较大,除上述拍卖保证金余额外的成交价款剩余金额请买受人在2023年7月3日16时前汇款至管理人账户【户名:淄博恒亿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世纪路支行;账号:*407】,完成拍卖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竞拍】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4.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支付以下费用:
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总额的0.5%,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付账户如下:
账户名:中拍平台 (略) ;
账 号:*00140
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买受人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价款转至处置主体指定的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完成软件服务费支付)。
5.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进行支付。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拍卖成交,买受人足额交付拍卖标的价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相关文件,由管理人向买受人按照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对于其中需要过户的资产由买受人按照公告提示要求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管理人提供必要协助。
十一、特别提醒
1、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中拍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
山东拍 (略) :0531-*
中拍平台技术咨询: 400-898-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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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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