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苑学生食堂一楼
沁苑学生食堂一楼
出租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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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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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沁苑学生食堂一楼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05-15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05-26 | ||
项目编号 | HB2023DF* | 挂牌价格 | 50.*万元/年 | ||
标的所在地 | - 沁苑 | ||||
租期 | 1年 | 免租期 | |||
首年租金(万元)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448.57 | 出租用途 | |||
目前状态 | 使用状态 :其他 | ||||
标的介绍 | 现状用途:超市 |
出租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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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三峡大学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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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湖北新永赛房地产评估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评估基准日 | 2023-03-17 |
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 |
批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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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5-15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05-26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8)个周期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出租期限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
履约抵押金(万元)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二)意向承租方须应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清场及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限详见挂牌清单,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交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物业费,卫生费等,不得推迟或欠缴,次年租金及物业费,卫生费等于每年租期届满前30日内一次性交清。 (四)出租方提出: (1)承租方资格条件须经出租方审核认定。意向承租方一经资格确认,不得变更承租人及租赁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所有价款不予退还。 (2)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按约定交纳租赁履约保证金(详见挂牌清单)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履约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房屋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将租赁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履约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承租方若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按期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报名时填写的租赁经营用途,不得超范围、超面积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组织公开招租,承租方已缴纳的所有价款均不予退还; (4)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②不得从事扰民的营业种类,且保证在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出租方按约定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不得影响房屋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确需改造的,须报出租方书面同意;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7)租赁期间,因 (略) 政建设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拆迁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归还租赁物,出租方不另行给承租方安排房屋,合同自行终止; (8)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房屋的使用权及管理权。因承租方对标的物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 (9)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五)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认可并接受本次《招租公告》、《资产评估报告》、《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出租标的位于三峡大学校内外共计23处房屋。 (二)截至挂牌之日,部分房屋原承租户尚未清退(详见挂牌清单)。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项目成交后,最终承租方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自行负责清场并承担因清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一切法律风险。最终承租方应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清场及签订租赁合同。 特别告知事项:本次挂牌的所有房产租赁权在挂牌成交后,新的承租人自行与原承租人商洽门店内装饰装修、设施设备、商品(货物)等补偿问题,新的承租人自行清场并承担全部费用和风险,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对所竞租的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 若因清场相关问题引起纠纷,双方当事人自行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纠纷造成出租方(学校)资产收益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究纠纷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学校招生人数、在校师生人数以及增、减经营场所(学校可根据服务要求认定需增设的其它经营项目)、校内外商户低价销售等行为均不影响房屋招租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做好投资风险评估,承担经营风险全部责任。 (三)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再 (略) 场交易获取租赁经营权。 (四)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产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评估报告》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五)出租方提出:经营项目要合法合规,不能干扰学校教学、科研及师生生活秩序。限制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禁止销售医药、性用品;禁止销售“热得快”、“暖手宝”及大功率日用电器等易引发消防安全隐患之物品;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禁止出售动物;学生公寓苑区禁止餐饮及食品加工类;禁止快递收寄;禁止酒吧及及其它娱乐项目;禁止针对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的各类辅导培训班等。原经营项目含以上禁止项目的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新增项目一律不得从事以上禁止经营范围。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变更报名时所填写的租赁经营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组织重新招租。 (六)成交后,租金每年收取一次。 (七)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它合法组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5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二)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三)在承租方按公告要求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包括但不限于首期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并提供有效的价款缴纳证明后,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将在3个工作日内从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交易保证作用终止;(四)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予以罚没,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公告要求支付租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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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名称 | 光谷联交所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经理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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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出租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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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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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沁苑学生食堂一楼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05-15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05-26 | ||
项目编号 | HB2023DF* | 挂牌价格 | 50.*万元/年 | ||
标的所在地 | - 沁苑 | ||||
租期 | 1年 | 免租期 | |||
首年租金(万元)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448.57 | 出租用途 | |||
目前状态 | 使用状态 :其他 | ||||
标的介绍 | 现状用途:超市 |
出租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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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三峡大学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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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湖北新永赛房地产评估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评估基准日 | 2023-03-17 |
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 |
批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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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5-15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05-26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8)个周期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出租期限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
履约抵押金(万元)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二)意向承租方须应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清场及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限详见挂牌清单,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交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物业费,卫生费等,不得推迟或欠缴,次年租金及物业费,卫生费等于每年租期届满前30日内一次性交清。 (四)出租方提出: (1)承租方资格条件须经出租方审核认定。意向承租方一经资格确认,不得变更承租人及租赁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所有价款不予退还。 (2)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按约定交纳租赁履约保证金(详见挂牌清单)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履约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房屋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将租赁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履约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承租方若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按期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报名时填写的租赁经营用途,不得超范围、超面积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组织公开招租,承租方已缴纳的所有价款均不予退还; (4)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②不得从事扰民的营业种类,且保证在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出租方按约定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不得影响房屋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确需改造的,须报出租方书面同意;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7)租赁期间,因 (略) 政建设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拆迁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归还租赁物,出租方不另行给承租方安排房屋,合同自行终止; (8)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房屋的使用权及管理权。因承租方对标的物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 (9)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五)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认可并接受本次《招租公告》、《资产评估报告》、《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出租标的位于三峡大学校内外共计23处房屋。 (二)截至挂牌之日,部分房屋原承租户尚未清退(详见挂牌清单)。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项目成交后,最终承租方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自行负责清场并承担因清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一切法律风险。最终承租方应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清场及签订租赁合同。 特别告知事项:本次挂牌的所有房产租赁权在挂牌成交后,新的承租人自行与原承租人商洽门店内装饰装修、设施设备、商品(货物)等补偿问题,新的承租人自行清场并承担全部费用和风险,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对所竞租的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 若因清场相关问题引起纠纷,双方当事人自行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纠纷造成出租方(学校)资产收益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究纠纷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学校招生人数、在校师生人数以及增、减经营场所(学校可根据服务要求认定需增设的其它经营项目)、校内外商户低价销售等行为均不影响房屋招租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做好投资风险评估,承担经营风险全部责任。 (三)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再 (略) 场交易获取租赁经营权。 (四)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产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评估报告》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五)出租方提出:经营项目要合法合规,不能干扰学校教学、科研及师生生活秩序。限制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禁止销售医药、性用品;禁止销售“热得快”、“暖手宝”及大功率日用电器等易引发消防安全隐患之物品;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禁止出售动物;学生公寓苑区禁止餐饮及食品加工类;禁止快递收寄;禁止酒吧及及其它娱乐项目;禁止针对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的各类辅导培训班等。原经营项目含以上禁止项目的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新增项目一律不得从事以上禁止经营范围。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变更报名时所填写的租赁经营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组织重新招租。 (六)成交后,租金每年收取一次。 (七)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它合法组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5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二)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三)在承租方按公告要求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包括但不限于首期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并提供有效的价款缴纳证明后,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将在3个工作日内从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交易保证作用终止;(四)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予以罚没,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公告要求支付租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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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名称 | 光谷联交所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经理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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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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