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转让公告】广东省中山市西区下闻路中超花园2、3、4、5号楼1-2层商铺捆绑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企业资产转让公告】广东省中山市西区下闻路中超花园2、3、4、5号楼1-2层商铺捆绑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略) 西区下闻路中超花园 2、3、4、5 号楼 1-2 层商铺捆绑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标的名称 | (略) 西区下闻路中超花园 2、3、4、5 号楼 1-2 层商铺捆绑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2023]哈产交ZC015 | 挂牌价格 | 3201.71万元 | |||||
公告号 | [2023]823 | 挂牌公告期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05月1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06月12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 公告类别 | 资产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以下简称我方)拟转让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标的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本转让方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
转让方名称 | (略) 道外区财政局国债服务部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08月26日 | ||||||
资产评估值 | 3201.71万元 | |||||||
转让底价 | 3201.71万元 | |||||||
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 |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网站交易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从2023年05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13日 10时00分止。 | |||||||
限时竞价时间 | 从2023年06月13日 10时00分开始。 | |||||||
竞价阶梯 | 1.0万元 |
房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明细》 | 坐落位置 | (略) 西区下闻路中超花园 2、3、4、5 号楼 1-2 层 | 建成年月 | |
房产证号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进场交易通知单、《关于中山房产出售的请示》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道外区财政局 | |||
交 | 信息公布公告期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条件,按照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交易方式: (一)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二)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房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三、对受让方的要求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哈尔滨产 (略) 指定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四)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如办理相关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受让方办理权属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转让方承担部分也由受让方承担)。由于该标的现产权证所有人与转让方名称不一致,可能存在多次更名产生的过户费用、税费等费用,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转让方确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四、转让标的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一)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进行交割。 (二)交易价款通过哈尔滨产 (略) 账户进行结算。 ?受让方按照《房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 ?1、若《房产交易合同》中明确约定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出具《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2、若《房产交易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需持受让方签署同意转款意见的《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五、收费标准: (一)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5 %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二)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1%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六、交款方式:本次交易价款采用转账(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交纳,意向受让方(受让方)须按公告要求将保证金、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存入指定账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名称一致。 ?七、声明: 哈尔滨产 (略) 对信息披露内容所作出的解释及转让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 |||
保 | 交纳金额 | 15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06月13日 09时00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 | |||
处置方法 | 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 | |||
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联系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意向受让方原联系地址为最后有效的送达地址。 4、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标的更名过户是否存在限制及具体变更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哈交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八、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并须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购房政策规定,须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政策规定文件;转让成交后,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标的不予退回。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九、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时至2023年6月12日16时,各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并完成报名。 | |||
相关附件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451-*转1610 | |
企业联系人 | 汪女士 | 联系电话 | * |
(略) 西区下闻路中超花园 2、3、4、5 号楼 1-2 层商铺捆绑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标的名称 | (略) 西区下闻路中超花园 2、3、4、5 号楼 1-2 层商铺捆绑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2023]哈产交ZC015 | 挂牌价格 | 3201.71万元 | |||||
公告号 | [2023]823 | 挂牌公告期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05月1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06月12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 公告类别 | 资产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以下简称我方)拟转让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标的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本转让方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
转让方名称 | (略) 道外区财政局国债服务部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08月26日 | ||||||
资产评估值 | 3201.71万元 | |||||||
转让底价 | 3201.71万元 | |||||||
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 |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网站交易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从2023年05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13日 10时00分止。 | |||||||
限时竞价时间 | 从2023年06月13日 10时00分开始。 | |||||||
竞价阶梯 | 1.0万元 |
房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明细》 | 坐落位置 | (略) 西区下闻路中超花园 2、3、4、5 号楼 1-2 层 | 建成年月 | |
房产证号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进场交易通知单、《关于中山房产出售的请示》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道外区财政局 | |||
交 | 信息公布公告期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条件,按照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交易方式: (一)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二)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房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三、对受让方的要求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哈尔滨产 (略) 指定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四)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如办理相关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受让方办理权属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转让方承担部分也由受让方承担)。由于该标的现产权证所有人与转让方名称不一致,可能存在多次更名产生的过户费用、税费等费用,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转让方确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四、转让标的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一)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进行交割。 (二)交易价款通过哈尔滨产 (略) 账户进行结算。 ?受让方按照《房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 ?1、若《房产交易合同》中明确约定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出具《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2、若《房产交易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需持受让方签署同意转款意见的《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五、收费标准: (一)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5 %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二)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1%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六、交款方式:本次交易价款采用转账(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交纳,意向受让方(受让方)须按公告要求将保证金、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存入指定账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名称一致。 ?七、声明: 哈尔滨产 (略) 对信息披露内容所作出的解释及转让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 |||
保 | 交纳金额 | 15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06月13日 09时00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 | |||
处置方法 | 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 | |||
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联系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意向受让方原联系地址为最后有效的送达地址。 4、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标的更名过户是否存在限制及具体变更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哈交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八、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并须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购房政策规定,须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政策规定文件;转让成交后,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标的不予退回。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九、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时至2023年6月12日16时,各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并完成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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