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汇通拍卖有限公司:红旗河清淤经营权拍卖公告
吉林省汇通拍卖有限公司:红旗河清淤经营权拍卖公告
受吉林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 (略) 东辽县红旗河清淤工程经营权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和起拍价
1.拍卖标的。按照委托拍卖方提供清淤工程测算清单,红旗河清淤工程桩号K0+000——K9+790,经设计单位测算工程外运泥沙总量约10.7573万m3。
2.起拍价。起拍价格753万元。竞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保证金外的尾款,逾期未付款则取消竞拍结果,保证金不予返还。
二、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2023年5月 30 日 9 时30分。
2.拍卖地点: (略) (略) 永辉大厦(本公司拍卖厅)进行现场拍卖。拍卖前组织竞买人查看清淤工程现场。
三、拍卖方式
采用现场公开竞价的拍卖方式。现场公开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0万元。
四、报名办法
1.公告时间:2023年5月15日—5 月29 日(标的现场查看时间5月22日至5月25日)。
2.报名时间:2023年5 月 15日8时30分— 5月29日15 时 30分。
3.报名地点: (略) 永辉大厦1112室
4.拍卖保证金缴纳:拍卖保证金为起拍价格的20%,由竞买人在竞买登记截止日前以转账 (略) 帐户。竞买人竞买不成,保证金全额退还。
缴纳账户名: (略) (略)
开 户 银 行:建行辽源吉源支行
开 户 账 号:2200 1637 2380 5303 4194
5.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①拍卖保证金银行转帐回单原件、复印件。②竞买人身份证和复印件,是法人的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复印件。③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微信同步)
六、其他事项
1.竞买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携带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扫描件,与拍卖公司签订瑕疵声明(竞拍须知)、竞买合同,在拍卖行缴纳保证金后方能参与竞买。
2.竞买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略)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略) 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3.竞买人竞拍成功后需按照水利局审批通过的施工设计图自行组织竞拍标段河道清淤施工,其组织的施工队*必须具备水利工程三级资质(河湖整治工程三级资质),河道清淤施工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工程量清单附后),清淤施工过程中清出的淤泥和河沙归属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清淤施工期限2个月,经过水利局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河道清淤工程结束,本标段清淤经营权终止。如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天气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需延期的,依照水利局勘察结果确定延期时间。
4.为保证施工质量,买受人自竞拍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拍卖方—吉林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缴纳施工保证金,金额为最终拍卖款的20%,逾期不交,竞拍结果失效。
5.清淤施工完成后,水利局对其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保证金全额返还。如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有超采、盗采等违规违法行为,由水利局依据《 (略) 河道管理条例》对买受人进行处罚,对超采部分处以每立方米二百元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6.对买受人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买受人在施工中有超采、盗采等违规违法行为给农户和国有资产造成损失的,买受人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买受人对其违法行为除承担上述行政处罚外,委托拍卖人将对施工保证金进行全额扣除,并终止合同,不返还拍卖款。
8.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完成施工提前终止施工的,将由水利局对其施工部分进行认定,如施工中有超采、盗采等违规违法行为,买受人除承担上述行政处罚外,委托拍卖人将对施工保证金全额扣除且不返还拍卖款,如没有违法行为,则返还施工保证金,但不返还拍卖款。
9.其他未尽事宜,委托拍卖人与买受人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略) (略)
2023年 5月15日
受吉林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 (略) 东辽县红旗河清淤工程经营权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和起拍价
1.拍卖标的。按照委托拍卖方提供清淤工程测算清单,红旗河清淤工程桩号K0+000——K9+790,经设计单位测算工程外运泥沙总量约10.7573万m3。
2.起拍价。起拍价格753万元。竞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保证金外的尾款,逾期未付款则取消竞拍结果,保证金不予返还。
二、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2023年5月 30 日 9 时30分。
2.拍卖地点: (略) (略) 永辉大厦(本公司拍卖厅)进行现场拍卖。拍卖前组织竞买人查看清淤工程现场。
三、拍卖方式
采用现场公开竞价的拍卖方式。现场公开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0万元。
四、报名办法
1.公告时间:2023年5月15日—5 月29 日(标的现场查看时间5月22日至5月25日)。
2.报名时间:2023年5 月 15日8时30分— 5月29日15 时 30分。
3.报名地点: (略) 永辉大厦1112室
4.拍卖保证金缴纳:拍卖保证金为起拍价格的20%,由竞买人在竞买登记截止日前以转账 (略) 帐户。竞买人竞买不成,保证金全额退还。
缴纳账户名: (略) (略)
开 户 银 行:建行辽源吉源支行
开 户 账 号:2200 1637 2380 5303 4194
5.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①拍卖保证金银行转帐回单原件、复印件。②竞买人身份证和复印件,是法人的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复印件。③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微信同步)
六、其他事项
1.竞买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携带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扫描件,与拍卖公司签订瑕疵声明(竞拍须知)、竞买合同,在拍卖行缴纳保证金后方能参与竞买。
2.竞买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略)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略) 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3.竞买人竞拍成功后需按照水利局审批通过的施工设计图自行组织竞拍标段河道清淤施工,其组织的施工队*必须具备水利工程三级资质(河湖整治工程三级资质),河道清淤施工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工程量清单附后),清淤施工过程中清出的淤泥和河沙归属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清淤施工期限2个月,经过水利局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河道清淤工程结束,本标段清淤经营权终止。如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天气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需延期的,依照水利局勘察结果确定延期时间。
4.为保证施工质量,买受人自竞拍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拍卖方—吉林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缴纳施工保证金,金额为最终拍卖款的20%,逾期不交,竞拍结果失效。
5.清淤施工完成后,水利局对其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保证金全额返还。如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有超采、盗采等违规违法行为,由水利局依据《 (略) 河道管理条例》对买受人进行处罚,对超采部分处以每立方米二百元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6.对买受人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买受人在施工中有超采、盗采等违规违法行为给农户和国有资产造成损失的,买受人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买受人对其违法行为除承担上述行政处罚外,委托拍卖人将对施工保证金进行全额扣除,并终止合同,不返还拍卖款。
8.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完成施工提前终止施工的,将由水利局对其施工部分进行认定,如施工中有超采、盗采等违规违法行为,买受人除承担上述行政处罚外,委托拍卖人将对施工保证金全额扣除且不返还拍卖款,如没有违法行为,则返还施工保证金,但不返还拍卖款。
9.其他未尽事宜,委托拍卖人与买受人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略) (略)
2023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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