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阳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40%股权及相关债权
苏州阳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40%股权及相关债权
项目名称: | 苏州阳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40%股权及相关债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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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比例: | 4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816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5-15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5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至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可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本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若本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本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剩余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本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本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含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时本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就剩余转让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足额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剩余转让款项及利息。③本方须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转让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外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816万元,其中,苏州阳 (略) 40%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208.2853万元,债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607.7147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则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2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阳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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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XA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7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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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1,656.39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441.74 | 净利润(上年度): | -444.84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894.23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5,087.8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193.59 | |
审计机构: | 苏州苏诚 (略) | |||||
本年度2023-3-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388.96 | 利润总额: | -120.57 | 净利润: | -120.57 | |
资产总额: | 1,828.7 | 负债总额: | 5,766.96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3,938.26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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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60 | |||||
(略) | 40 |
项目名称: | 苏州阳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40%股权及相关债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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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比例: | 4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816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5-15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5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至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可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本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若本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本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剩余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本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本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含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时本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就剩余转让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足额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剩余转让款项及利息。③本方须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转让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外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816万元,其中,苏州阳 (略) 40%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208.2853万元,债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607.7147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则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2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阳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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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XA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7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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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1,656.39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441.74 | 净利润(上年度): | -444.84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894.23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5,087.8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193.59 | |
审计机构: | 苏州苏诚 (略) | |||||
本年度2023-3-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388.96 | 利润总额: | -120.57 | 净利润: | -120.57 | |
资产总额: | 1,828.7 | 负债总额: | 5,766.96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3,938.26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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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60 | |||||
(略)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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