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东方阿贝勒管道系统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批实物资产(原材料包2)
德阳东方阿贝勒管道系统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批实物资产(原材料包2)
标的名称 | 德阳东方阿贝勒管道系统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批实物资产(原材料包2) | ||
项目编号 | GR2023CQ*-3 | 转让底价 | 114.21779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5-16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6-12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 (略)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标的描述 | 本次转让标的为德阳东方阿贝勒管道系统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批实物资产(原材料包2),详见资产转让清单。 | ||
标的所在位置 | (略) 绵竹经济开发区江苏工业园苏州大道1号 | ||
转让底价(万元) | 114.21779万元 | ||
计量单位 | 详见附表 | 数量 | 详见附表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1809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3-31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德阳东方阿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东方电气集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中国 (略)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意向受让方可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方可办理报名事宜。标的踏勘地点、时间请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提前沟通,现场踏勘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13、意向受让方必须同时受让以下四个项目:德阳东方阿 (略) 持有的一批机器设备及存货(焊接钢平台等)、德阳东方阿 (略) 持有的一批实物资产(原材料包1)、德阳东方阿贝勒管道系统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批实物资产(原材料包2)、德阳东方阿 (略) 持有的一批实物资产(原材料包3)。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4.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马梦薇 | 联系电话 | * | |||
服务机构 | 服务机构名称 | 北京中诚 (略) | ||||
服务机构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 |
标的名称 | 德阳东方阿贝勒管道系统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批实物资产(原材料包2) | ||
项目编号 | GR2023CQ*-3 | 转让底价 | 114.21779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5-16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6-12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 (略)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标的描述 | 本次转让标的为德阳东方阿贝勒管道系统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批实物资产(原材料包2),详见资产转让清单。 | ||
标的所在位置 | (略) 绵竹经济开发区江苏工业园苏州大道1号 | ||
转让底价(万元) | 114.21779万元 | ||
计量单位 | 详见附表 | 数量 | 详见附表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1809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3-31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德阳东方阿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东方电气集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中国 (略)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意向受让方可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方可办理报名事宜。标的踏勘地点、时间请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提前沟通,现场踏勘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13、意向受让方必须同时受让以下四个项目:德阳东方阿 (略) 持有的一批机器设备及存货(焊接钢平台等)、德阳东方阿 (略) 持有的一批实物资产(原材料包1)、德阳东方阿贝勒管道系统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批实物资产(原材料包2)、德阳东方阿 (略) 持有的一批实物资产(原材料包3)。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4.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马梦薇 | 联系电话 | * | |||
服务机构 | 服务机构名称 | 北京中诚 (略) | ||||
服务机构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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