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宗地号:池东自2023004-1~4)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宗地号:池东自2023004-1~4)
经东至县人民政府批准,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东至县滨湖DZBH-2地块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不动产 单元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m2)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池东自*-1 | *GB00220W* | 东至县滨湖DZBH-2地块 | 县城滨湖经济园区 | 工业用地 | 33448.83 | 860 | 200 | 5 | 50 | 1.0以上,1.5以下 | 40%以上,60%以下 | 15%以下 |
池东自*-2 | *GB01042W* | 东至经济开发区通河南侧地块 | 东至经济开发区 | 工业用地 | 7536.04 | 163 | 40 | 7 | 50 | 0.6以上,1.5以下 | 30%以上,60%以下 | 15%以下 |
池东自*-3 | *GB00021W* | 东至县舜城区DZSC-7地块 | 尧渡镇毛田村 | 商业(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10017 | 3005 | 1000 | 10 | 40 | 1.0以下 | 25%以下 | 20%以上 |
池东自*-4 | *GB00589W* | (略) 场基础设施项目地块 | 泥溪镇泥溪村 | 公用设施( (略) 场)用地 | 13334 | 360 | 80 | 5 | 50 | 1.0以下 | 45%以下 | 10%以上 |
本次出让宗地均以净地条件为准,宗地规划按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池东自*-1、池东自*-2宗地另须按《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5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领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5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进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6时30分。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3年6月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符合竞买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2家(含2家)以上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仅一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2023年6月5日17时30分前电话通知各竞买意向人。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拍卖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6日15:30开始依序进行。地点: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2、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6日8:30—2023年6月19日15:30,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地点: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竞买申请保证金的进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16时30分。
2、池东自*-1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年;池东自*-2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年。
3、池东自*-2宗地采取“标准地”方式出让,竞得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与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和《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严格落实约定内容,履行相应职责。对于符合承诺审批事项的办理以及竣工和达产验收按照《东至县加快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执行。
4、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八、联系电话:0566-* 联系人:周先生、陈女士
开户单位:东至县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至县支行
账号:**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15日
经东至县人民政府批准,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东至县滨湖DZBH-2地块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不动产 单元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m2)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池东自*-1 | *GB00220W* | 东至县滨湖DZBH-2地块 | 县城滨湖经济园区 | 工业用地 | 33448.83 | 860 | 200 | 5 | 50 | 1.0以上,1.5以下 | 40%以上,60%以下 | 15%以下 |
池东自*-2 | *GB01042W* | 东至经济开发区通河南侧地块 | 东至经济开发区 | 工业用地 | 7536.04 | 163 | 40 | 7 | 50 | 0.6以上,1.5以下 | 30%以上,60%以下 | 15%以下 |
池东自*-3 | *GB00021W* | 东至县舜城区DZSC-7地块 | 尧渡镇毛田村 | 商业(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10017 | 3005 | 1000 | 10 | 40 | 1.0以下 | 25%以下 | 20%以上 |
池东自*-4 | *GB00589W* | (略) 场基础设施项目地块 | 泥溪镇泥溪村 | 公用设施( (略) 场)用地 | 13334 | 360 | 80 | 5 | 50 | 1.0以下 | 45%以下 | 10%以上 |
本次出让宗地均以净地条件为准,宗地规划按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池东自*-1、池东自*-2宗地另须按《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5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领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5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进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6时30分。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3年6月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符合竞买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2家(含2家)以上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仅一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2023年6月5日17时30分前电话通知各竞买意向人。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拍卖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6日15:30开始依序进行。地点: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2、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6日8:30—2023年6月19日15:30,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地点: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竞买申请保证金的进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16时30分。
2、池东自*-1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年;池东自*-2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年。
3、池东自*-2宗地采取“标准地”方式出让,竞得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与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和《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严格落实约定内容,履行相应职责。对于符合承诺审批事项的办理以及竣工和达产验收按照《东至县加快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执行。
4、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八、联系电话:0566-* 联系人:周先生、陈女士
开户单位:东至县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至县支行
账号:**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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