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安平镇枳根城村沙沟西空闲地块出租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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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安平镇枳根城村沙沟西空闲地块出租项目公告

香河县安平镇枳根城村沙沟西空闲地块出租项目公告

由于我村沙沟西空闲地块目前闲置不能创造收入,为了公平公正的把工作做好,经村民代表协商讨论,现拟将其出租,特制定此出租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香河县安平镇枳根城村沙沟西空闲地块出租项目

2、标的物所在位置:枳根城村沙沟西。

3、标的物概况:香河县安平镇枳根城村沙沟西空闲地块,约35亩,如图附件一,具体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4、标的物使用现状:地块上原有树木杂草等需自行处理。可自行现场踏勘,自行了解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政策。

5、标的物用途:农业(种植业)

6、租赁期限:5年

7、租赁底价:700.00元/亩/年,共计35亩,5年合计*.00元。

8、租金付费方式: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支付首年租金,第二年起每年5月底前支付年租金。

9、报名时间: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2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7350.00元

2、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3、承租方应由本人银行卡账号(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下述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

户名:香河县 (略)

账号:*202

开户银行:香河益民村镇银行营业部

请在备注或摘要处写明:承租方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

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承租方应缴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环节。

三、获取出租方案流程

1、承租方需将项目名称、承租方名称、联系人、电话及下述自然人(1)至(8)项、非自然人(1)至(9)*@*63.com。

自然人:

(1)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请书(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扫描件);

(2)意向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扫描件);

(3)意向受让方承诺(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扫描件);

(4)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扫描件);

(5)本项目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

(6)汇款账号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持有人应与受让方一致);

(7)个人征信证明(需前往银行打印);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自然人:

(1)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请书(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扫描件);

(2)意向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扫描件);

(3)意向受让方承诺(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扫描件);

(4)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扫描件);

(5)本项目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

(6)营业执照副本(需提供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需提供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8)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提供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9)信用报告(信用中国)(需提供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备注:(1)至(4)项表格需到廊坊合创信恒 (略) 官网附件自行下载。

2、资料审核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以邮箱方式向承租方发送出租方案,一经发送即视为已送达至承租方,承租方应随时关注邮箱。

3、承租方须确保电话畅通,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注册登记时会向承租方打电话获取验证码。若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注册登记成功,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完成以上流程后,视为承租方具有参与本项目竞价资格

四、竞价流程

1竞价地点:香河县安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2、竞价时间:2023年05月29日14时30分。

因特殊情况更改竞价时间的,另行电话通知,请各承租方保持电话畅通。

3、竞价时需携带资料: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非自然人: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竞价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一次性报价的方式。

5、竞价规则:承租方的报价应在出租底价700.00元/亩/年的基础上报价,承租方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承租方现场填写报价单,现场宣布报价,本次竞价加价基础为10.00元的整数倍。竞价具体事宜现场宣布。

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采用符合竞价要求的最高报价为本项目竞得人,如最高报价出现相同数额,则进行二次竞价,直至决出一个最高报价。

在本项目规定时间内,如只有一人参与项目则直接采用协议方式确定,采用协议方式的不得改变出租方案实质性内容,租赁价格不得低于租赁底价;两人以上参与需进行竞价,竞价规则按出租方案执行。

6、本次竞价会采用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将作为本项目产生纠纷的法律依据。

7、报价单一经递交,即视为承租方已行使完毕竞价权。报价无效的,视为承租方已经失去竞价权,故承租方请严格按照出租方案要求谨慎、严谨报价。

8、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出租方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7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合同的签订,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交易,承担违约责任。

9、承租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价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竞价资格,其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本项目服务费3000.00元,由竞得人现场支付。

五、注意事项

1、无效报价情形:

(1)报价低于出租底价;

(2)报价不符合竞价规则;

(3)报价单上未填写金额;

(4)报价单上未经本人签字的;

(5)未使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单的。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竞价过程中扰乱竞价秩序;

(2)未按规定时间缴纳货款;

(3)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

3、承租方未参加竞价会的,视为认同竞价结果。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廊坊合创信恒 (略) 官网、。

七、对本次出售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香河县安平镇枳根城村民委员会

地 址:香河县安平镇枳根城村

联系方式:高春海 0316-*

名 称:廊坊合创信恒 (略)

地 址: (略) 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B型住宅楼11号

联系方式:杨敖齐 0316-*


香河县安平镇枳根城村沙沟西空闲地块出租项目公告

由于我村沙沟西空闲地块目前闲置不能创造收入,为了公平公正的把工作做好,经村民代表协商讨论,现拟将其出租,特制定此出租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香河县安平镇枳根城村沙沟西空闲地块出租项目

2、标的物所在位置:枳根城村沙沟西。

3、标的物概况:香河县安平镇枳根城村沙沟西空闲地块,约35亩,如图附件一,具体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4、标的物使用现状:地块上原有树木杂草等需自行处理。可自行现场踏勘,自行了解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政策。

5、标的物用途:农业(种植业)

6、租赁期限:5年

7、租赁底价:700.00元/亩/年,共计35亩,5年合计*.00元。

8、租金付费方式: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支付首年租金,第二年起每年5月底前支付年租金。

9、报名时间: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2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7350.00元

2、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3、承租方应由本人银行卡账号(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下述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

户名:香河县 (略)

账号:*202

开户银行:香河益民村镇银行营业部

请在备注或摘要处写明:承租方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

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承租方应缴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环节。

三、获取出租方案流程

1、承租方需将项目名称、承租方名称、联系人、电话及下述自然人(1)至(8)项、非自然人(1)至(9)*@*63.com。

自然人:

(1)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请书(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扫描件);

(2)意向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扫描件);

(3)意向受让方承诺(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扫描件);

(4)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扫描件);

(5)本项目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

(6)汇款账号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持有人应与受让方一致);

(7)个人征信证明(需前往银行打印);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自然人:

(1)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请书(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扫描件);

(2)意向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扫描件);

(3)意向受让方承诺(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扫描件);

(4)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扫描件);

(5)本项目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

(6)营业执照副本(需提供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需提供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8)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提供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9)信用报告(信用中国)(需提供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备注:(1)至(4)项表格需到廊坊合创信恒 (略) 官网附件自行下载。

2、资料审核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以邮箱方式向承租方发送出租方案,一经发送即视为已送达至承租方,承租方应随时关注邮箱。

3、承租方须确保电话畅通,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注册登记时会向承租方打电话获取验证码。若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注册登记成功,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完成以上流程后,视为承租方具有参与本项目竞价资格

四、竞价流程

1竞价地点:香河县安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2、竞价时间:2023年05月29日14时30分。

因特殊情况更改竞价时间的,另行电话通知,请各承租方保持电话畅通。

3、竞价时需携带资料: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非自然人: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竞价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一次性报价的方式。

5、竞价规则:承租方的报价应在出租底价700.00元/亩/年的基础上报价,承租方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承租方现场填写报价单,现场宣布报价,本次竞价加价基础为10.00元的整数倍。竞价具体事宜现场宣布。

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采用符合竞价要求的最高报价为本项目竞得人,如最高报价出现相同数额,则进行二次竞价,直至决出一个最高报价。

在本项目规定时间内,如只有一人参与项目则直接采用协议方式确定,采用协议方式的不得改变出租方案实质性内容,租赁价格不得低于租赁底价;两人以上参与需进行竞价,竞价规则按出租方案执行。

6、本次竞价会采用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将作为本项目产生纠纷的法律依据。

7、报价单一经递交,即视为承租方已行使完毕竞价权。报价无效的,视为承租方已经失去竞价权,故承租方请严格按照出租方案要求谨慎、严谨报价。

8、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出租方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7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合同的签订,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交易,承担违约责任。

9、承租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价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竞价资格,其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本项目服务费3000.00元,由竞得人现场支付。

五、注意事项

1、无效报价情形:

(1)报价低于出租底价;

(2)报价不符合竞价规则;

(3)报价单上未填写金额;

(4)报价单上未经本人签字的;

(5)未使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单的。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竞价过程中扰乱竞价秩序;

(2)未按规定时间缴纳货款;

(3)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

3、承租方未参加竞价会的,视为认同竞价结果。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廊坊合创信恒 (略) 官网、。

七、对本次出售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香河县安平镇枳根城村民委员会

地 址:香河县安平镇枳根城村

联系方式:高春海 0316-*

名 称:廊坊合创信恒 (略)

地 址: (略) 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B型住宅楼11号

联系方式:杨敖齐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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