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透射式多孔硅光子晶体微腔角度检测装置的生物分子检测方法
基于透射式多孔硅光子晶体微腔角度检测装置的生物分子检测方法
项目名称 | 新疆大学关于基于透射式多孔硅光子晶体微腔角度检测装置的生物分子检测方法科技成果 | ||
项目编号 | N0125ZSCQ* | 产权子类型 | 专利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5-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5-2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4年5月15日。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方式 | 市场询价 | ||||||||||||||||||||||||
转让底价(元) | *.00(注:本项目挂牌价格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出版社开发的专利价值评估系统(P2I)给出参考定价,最终以买卖双方成交价格为准。) | ||||||||||||||||||||||||
支付方式(元) | 一次性支付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新疆大学 联系人:艾里库尔 联系电话:* | |||||||||||||||||||||||
转出方承诺 | 本转出方现委托新疆产 (略) 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新疆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知识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知识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 (略) 场以及新疆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与本次 | / |
交易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现场展示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5-16 09:00:00 至 2023-05-22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5-2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新疆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艾里库尔 |
咨询电话 | 0991-* | |
咨询时间 | ||
咨询地址 | ||
技术支持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新疆大学关于基于透射式多孔硅光子晶体微腔角度检测装置的生物分子检测方法科技成果 | ||
项目编号 | N0125ZSCQ* | 产权子类型 | 专利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5-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5-2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4年5月15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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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方式 | 市场询价 | ||||||||||||||||||||||||
转让底价(元) | *.00(注:本项目挂牌价格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出版社开发的专利价值评估系统(P2I)给出参考定价,最终以买卖双方成交价格为准。) | ||||||||||||||||||||||||
支付方式(元) | 一次性支付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新疆大学 联系人:艾里库尔 联系电话:* | |||||||||||||||||||||||
转出方承诺 | 本转出方现委托新疆产 (略) 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新疆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知识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知识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 (略) 场以及新疆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与本次 | / |
交易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现场展示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5-16 09:00:00 至 2023-05-22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5-2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新疆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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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9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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