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AYP159车公开挂牌转让
琼AYP159车公开挂牌转让
项目名称 | 琼AYP159车公开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2075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5月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5月16日 | |||||||||
标的简况 | ||||||||||||
序号 | 车辆牌号 | 厂牌型号 | 排气量 | 表征 里程 (万公里) | 初次登记日期 | 变速器形 式 | 挂牌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琼AYP159 | 指南者1J4NF5FB | 2.4L | 10.69 | 2014.6.30 | 自动 | 1 | 0.5 | ||||
标的情况 | 1、该车有行驶证、登记证、购置证。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6月,交强险至2023年7月30日;商业保险至2023年7月30日。 2、该车前引擎盖有更换过,右前翼子板支架有碰撞修复,右前大梁头有修复痕迹;发动机发现有漏油现象;储备盒基本完整,内饰未见有明显缺件;可正常启动,灯光、信号、仪表等自检基本正常;启动时未见有明显异响声;底盘各部件有磨损性能下降,油底壳有渗漏,减震器有渗漏,事故车五级。 3、车辆的详情见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与评估咨询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00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4月12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图片社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8 注册地: (略) 金盘路30号海南日报社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军 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 ||||||||||
委托方承诺 |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委托方决 策文件 | 固定资产出售/报废申请表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日报报业集团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车辆管理部门对买受人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具体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提前咨询相关车管部门。 2、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处置车辆不含原车辆号牌。参加竞买小客 (略) 内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需取得“小客车指标”。 | |||||||||||
标的交割 | 1、车辆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车辆交付前所拖欠的年检费、保险费、闯红灯等违章罚款及相关责任均由转让方承担及处理。 2、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重新评估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需在付清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提车。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略) | |||||||||||
报名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交易双方应缴纳的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5%缴纳(每辆车交易服务费不低于10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琼AYP159 | 5月4日9:00 | 5月17日9:00 | 2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产权受让申请表》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李女士* 刘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琼AYP159车公开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2075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5月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5月16日 | |||||||||
标的简况 | ||||||||||||
序号 | 车辆牌号 | 厂牌型号 | 排气量 | 表征 里程 (万公里) | 初次登记日期 | 变速器形 式 | 挂牌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琼AYP159 | 指南者1J4NF5FB | 2.4L | 10.69 | 2014.6.30 | 自动 | 1 | 0.5 | ||||
标的情况 | 1、该车有行驶证、登记证、购置证。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6月,交强险至2023年7月30日;商业保险至2023年7月30日。 2、该车前引擎盖有更换过,右前翼子板支架有碰撞修复,右前大梁头有修复痕迹;发动机发现有漏油现象;储备盒基本完整,内饰未见有明显缺件;可正常启动,灯光、信号、仪表等自检基本正常;启动时未见有明显异响声;底盘各部件有磨损性能下降,油底壳有渗漏,减震器有渗漏,事故车五级。 3、车辆的详情见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与评估咨询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00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4月12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图片社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8 注册地: (略) 金盘路30号海南日报社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军 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 ||||||||||
委托方承诺 |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委托方决 策文件 | 固定资产出售/报废申请表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日报报业集团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车辆管理部门对买受人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具体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提前咨询相关车管部门。 2、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处置车辆不含原车辆号牌。参加竞买小客 (略) 内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需取得“小客车指标”。 | |||||||||||
标的交割 | 1、车辆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车辆交付前所拖欠的年检费、保险费、闯红灯等违章罚款及相关责任均由转让方承担及处理。 2、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重新评估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需在付清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提车。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略) | |||||||||||
报名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交易双方应缴纳的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5%缴纳(每辆车交易服务费不低于10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琼AYP159 | 5月4日9:00 | 5月17日9:00 | 2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产权受让申请表》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李女士* 刘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琼AYP159车公开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2075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5月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5月16日 | |||||||||
标的简况 | ||||||||||||
序号 | 车辆牌号 | 厂牌型号 | 排气量 | 表征 里程 (万公里) | 初次登记日期 | 变速器形 式 | 挂牌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琼AYP159 | 指南者1J4NF5FB | 2.4L | 10.69 | 2014.6.30 | 自动 | 1 | 0.5 | ||||
标的情况 | 1、该车有行驶证、登记证、购置证。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6月,交强险至2023年7月30日;商业保险至2023年7月30日。 2、该车前引擎盖有更换过,右前翼子板支架有碰撞修复,右前大梁头有修复痕迹;发动机发现有漏油现象;储备盒基本完整,内饰未见有明显缺件;可正常启动,灯光、信号、仪表等自检基本正常;启动时未见有明显异响声;底盘各部件有磨损性能下降,油底壳有渗漏,减震器有渗漏,事故车五级。 3、车辆的详情见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与评估咨询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00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4月12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图片社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8 注册地: (略) 金盘路30号海南日报社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军 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 ||||||||||
委托方承诺 |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委托方决 策文件 | 固定资产出售/报废申请表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日报报业集团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车辆管理部门对买受人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具体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提前咨询相关车管部门。 2、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处置车辆不含原车辆号牌。参加竞买小客 (略) 内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需取得“小客车指标”。 | |||||||||||
标的交割 | 1、车辆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车辆交付前所拖欠的年检费、保险费、闯红灯等违章罚款及相关责任均由转让方承担及处理。 2、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重新评估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需在付清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提车。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略) | |||||||||||
报名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交易双方应缴纳的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5%缴纳(每辆车交易服务费不低于10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琼AYP159 | 5月4日9:00 | 5月17日9:00 | 2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产权受让申请表》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李女士* 刘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琼AYP159车公开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2075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5月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5月16日 | |||||||||
标的简况 | ||||||||||||
序号 | 车辆牌号 | 厂牌型号 | 排气量 | 表征 里程 (万公里) | 初次登记日期 | 变速器形 式 | 挂牌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琼AYP159 | 指南者1J4NF5FB | 2.4L | 10.69 | 2014.6.30 | 自动 | 1 | 0.5 | ||||
标的情况 | 1、该车有行驶证、登记证、购置证。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6月,交强险至2023年7月30日;商业保险至2023年7月30日。 2、该车前引擎盖有更换过,右前翼子板支架有碰撞修复,右前大梁头有修复痕迹;发动机发现有漏油现象;储备盒基本完整,内饰未见有明显缺件;可正常启动,灯光、信号、仪表等自检基本正常;启动时未见有明显异响声;底盘各部件有磨损性能下降,油底壳有渗漏,减震器有渗漏,事故车五级。 3、车辆的详情见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与评估咨询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00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4月12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图片社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8 注册地: (略) 金盘路30号海南日报社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军 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 ||||||||||
委托方承诺 |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委托方决 策文件 | 固定资产出售/报废申请表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日报报业集团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车辆管理部门对买受人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具体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提前咨询相关车管部门。 2、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处置车辆不含原车辆号牌。参加竞买小客 (略) 内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需取得“小客车指标”。 | |||||||||||
标的交割 | 1、车辆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车辆交付前所拖欠的年检费、保险费、闯红灯等违章罚款及相关责任均由转让方承担及处理。 2、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重新评估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需在付清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提车。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略) | |||||||||||
报名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交易双方应缴纳的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5%缴纳(每辆车交易服务费不低于10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琼AYP159 | 5月4日9:00 | 5月17日9:00 | 2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产权受让申请表》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李女士* 刘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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