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3GX2001224)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3GX2001224)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债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3-432

挂牌起始日期

2023/5/17

挂牌截止日期

2022/5/30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略) (略) (略) 债权

债权总额(万元)

569.02(截止2023年5月9日)

本金(万元)

522.58

利息(万元)

46.33

费用(万元)

0.11(留购价款)

债务人所属行业

金属制品业

债务人注册地址

(略) 罗湖区深南东路2017号华乐大厦6楼

债务人企业类型

(略) ( (略) )

法定代表人

沈海晏

债务人经营范围

施工机器人、升降式脚手架、铝合金模板、高支模、升降物料平台、爬模、施工新设备、软件的技术研发及相关的技术服务、销售、出租、安装;建筑施工新技术的咨询服务,建筑质量安全咨询服务(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租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施工机器人、升降式脚手架、铝合金模板、高支模、升降物料平台、爬模、施工新设备、软件的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办)。

债权抵押情况

抵押物包含动产及不动产,动产为爬升架设备885台;不 (略) 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1802、1803、1804、1805号的商业不动产,建筑面积合计394.29平方米。

债权现状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物为 (略) (略) (略) 债权,截止转让基准日2023年5月9日,债权总额为569.0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522.58万元,利息46.33万元,留购价款0.11万元(具体债权金额以相关合同、法院判决或裁定为准),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略) 先后同 (略) (略) 签订2笔《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金额合计1700万元, (略) (略) 未能按时还清租金,造成逾期。截止转让基准日2023年5月9日,仍拖欠本金522.58万元、利息46.33万元,留购价款0.11万元,债权金额合计569.02万元。

二、抵押、保证担保情况

本次转让债权抵押物包含动产及不动产,动产为爬升架设备885台;不 (略) 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1802、1803、1804、1805号的商业不动产,建筑面积合计394.29平方米。转让债权由广西金 (略) 提供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该债权目前在 (略) 名下,已诉讼,判决书分别为(2022)桂0108民初3666号、(2022)桂0103民初10629号,已进入执行阶段。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意向受让方应认真查看转让标的及有关资料,实地勘察了解情况。评估报告等对于标的状况之描述仅供参考,并不代表任何承诺,交易所对转让标的不承担任何保证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一经办理报名手续,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本次转让的全部材料及转让标的的实际状况已全部认可,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并应承担参加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MA5K9LW39A

住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资本中心T1塔楼36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宗平

企业类型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转让方决策文件

(略) 2022年第十六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2年11月21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2022年第22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总办会 [2022]22号)

交易
条件

挂牌价格(元)

5,690,162.01元及至实际转让日止所产生的利息

评估价格(元)

5,118,500.00(截止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重要事项

1.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2.转让标的不存在所有权争议;不存在不得转让的情形;

3.据评估报告显示,2019年1月28日, (略) (略) (略) 、 (略) 共同签署了编号为桂租[2019]年买字第[002]《买卖合同》和编号为桂租[2019]年租字第[002]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略) (略) (略) 处购买了648台爬升架并 (略) (略) 、 (略) 使用,合同金额1000万元,租赁期限36个月;2021年1月7日, (略) (略) (略) 共同签署了编号为桂租[2021]年买字第[001]号《买卖合同》和编号为桂租[2021]年租字第1001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略) (略) (略) 处购买了237台爬升架 (略) 使用,合同金额700万元,租赁期限36个月。

抵押资产已被判决 (略) (略) (略) 名下所有 (略) 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1802号、1803号、1804号、1805号房产在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且 (略) 已对其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处于执行阶段,目前该房产已被查封。

4.债权转让事项成交后将按双方约定通知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5.标的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受让方资格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

(1)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

(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签约地点:南宁)

2.交易价款。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4.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竞价服务费,交易双方交割无异议并提交书面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
指南

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2023年53017:00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受让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参加交易活动,并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证明意向受让方与法定代理人身份关系的证明文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569,000.00

保证金收取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公告期内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事项

1.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协议》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5月17日至

2023年5月31日10 :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系统自动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受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协议》则视为交易所完成转让方委托业务的终结,后续因债权转让、交割而引起的一切风险、损失由转让方、受让方自行承担,与交易所无关。

附件下载

1.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

2.债权转让协议.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陈经理0771-*

报名咨询

覃经理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其他

监督电话:0771-*(自治区国资委) 0771-*(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受让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略) ,广西,深圳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债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3-432

挂牌起始日期

2023/5/17

挂牌截止日期

2022/5/30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略) (略) (略) 债权

债权总额(万元)

569.02(截止2023年5月9日)

本金(万元)

522.58

利息(万元)

46.33

费用(万元)

0.11(留购价款)

债务人所属行业

金属制品业

债务人注册地址

(略) 罗湖区深南东路2017号华乐大厦6楼

债务人企业类型

(略) ( (略) )

法定代表人

沈海晏

债务人经营范围

施工机器人、升降式脚手架、铝合金模板、高支模、升降物料平台、爬模、施工新设备、软件的技术研发及相关的技术服务、销售、出租、安装;建筑施工新技术的咨询服务,建筑质量安全咨询服务(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租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施工机器人、升降式脚手架、铝合金模板、高支模、升降物料平台、爬模、施工新设备、软件的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办)。

债权抵押情况

抵押物包含动产及不动产,动产为爬升架设备885台;不 (略) 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1802、1803、1804、1805号的商业不动产,建筑面积合计394.29平方米。

债权现状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物为 (略) (略) (略) 债权,截止转让基准日2023年5月9日,债权总额为569.0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522.58万元,利息46.33万元,留购价款0.11万元(具体债权金额以相关合同、法院判决或裁定为准),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略) 先后同 (略) (略) 签订2笔《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金额合计1700万元, (略) (略) 未能按时还清租金,造成逾期。截止转让基准日2023年5月9日,仍拖欠本金522.58万元、利息46.33万元,留购价款0.11万元,债权金额合计569.02万元。

二、抵押、保证担保情况

本次转让债权抵押物包含动产及不动产,动产为爬升架设备885台;不 (略) 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1802、1803、1804、1805号的商业不动产,建筑面积合计394.29平方米。转让债权由广西金 (略) 提供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该债权目前在 (略) 名下,已诉讼,判决书分别为(2022)桂0108民初3666号、(2022)桂0103民初10629号,已进入执行阶段。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意向受让方应认真查看转让标的及有关资料,实地勘察了解情况。评估报告等对于标的状况之描述仅供参考,并不代表任何承诺,交易所对转让标的不承担任何保证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一经办理报名手续,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本次转让的全部材料及转让标的的实际状况已全部认可,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并应承担参加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MA5K9LW39A

住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资本中心T1塔楼36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宗平

企业类型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转让方决策文件

(略) 2022年第十六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2年11月21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2022年第22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总办会 [2022]22号)

交易
条件

挂牌价格(元)

5,690,162.01元及至实际转让日止所产生的利息

评估价格(元)

5,118,500.00(截止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重要事项

1.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2.转让标的不存在所有权争议;不存在不得转让的情形;

3.据评估报告显示,2019年1月28日, (略) (略) (略) 、 (略) 共同签署了编号为桂租[2019]年买字第[002]《买卖合同》和编号为桂租[2019]年租字第[002]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略) (略) (略) 处购买了648台爬升架并 (略) (略) 、 (略) 使用,合同金额1000万元,租赁期限36个月;2021年1月7日, (略) (略) (略) 共同签署了编号为桂租[2021]年买字第[001]号《买卖合同》和编号为桂租[2021]年租字第1001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略) (略) (略) 处购买了237台爬升架 (略) 使用,合同金额700万元,租赁期限36个月。

抵押资产已被判决 (略) (略) (略) 名下所有 (略) 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1802号、1803号、1804号、1805号房产在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且 (略) 已对其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处于执行阶段,目前该房产已被查封。

4.债权转让事项成交后将按双方约定通知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5.标的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受让方资格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

(1)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

(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签约地点:南宁)

2.交易价款。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4.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竞价服务费,交易双方交割无异议并提交书面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
指南

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2023年53017:00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受让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参加交易活动,并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证明意向受让方与法定代理人身份关系的证明文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569,000.00

保证金收取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公告期内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事项

1.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协议》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5月17日至

2023年5月31日10 :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系统自动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受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协议》则视为交易所完成转让方委托业务的终结,后续因债权转让、交割而引起的一切风险、损失由转让方、受让方自行承担,与交易所无关。

附件下载

1.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

2.债权转让协议.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陈经理0771-*

报名咨询

覃经理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其他

监督电话:0771-*(自治区国资委) 0771-*(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受让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略) ,广西,深圳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