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2座公交候车亭广告位三年租赁权
金华市金东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2座公交候车亭广告位三年租赁权
标的状态 | 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无。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具体以实地现状为准。5、竞买方报名前需仔细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察,明确出租标的范围,对出租标的进行详细的了解及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实际出租位置、标的指向、出租范围等),上述相关内容事项均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本次标的招租由金华产权交易所采用“浙交汇”系统组织竞价交易,竞买方报名、竞价等有关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在公示附件《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文本中均有详细介绍,竞买方须详细阅读并理解《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致电联系交易机构联系人;同时交易所提供与报名以及竞价等有关的电话咨询、现场指导等一系列流程服务,如因竞买方未向交易所咨询或未经指导导致对系统交易产生的误解及操作等,一切责任自负。7、遇国家政策、政府决策发生变化,城市建设、拆迁、规划、道路改造等需要收回、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该广告位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广告位,但应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且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腾空,归还广告位,费用自理,不得向出租方追偿损失。因终止合同,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已交纳但未到期部分的租金,但不计利息。若有政府补偿的,按相关政策执行。8、 (略) 建设的需要,对标的周边道路改造、维修等活动,影响承租方经营、使用而造成损失的,出租方对承租方的任何损失不予补偿。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72000.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一次,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三年租金不递增。 | 出租用途 | 户外广告发布;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政府等有关法规规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2万元,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金东 (略)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金东支行,银行账号:*5)。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出租标的是否适合承租方所要经营的项目,是否满足承租方经营证件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4、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规划用途和标的既有结构、现状、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其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5、承租期间的水、电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相关单位收费标准及租赁合同约定为准。6、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承租方承租标的后进行装修改造、安装调试等作业,须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承租方应负责广告位相关设施设备的制作与安装施工,并承担一切费用。因制作安装各广告位设施设备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或造成消防、安全、人员伤害等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承租方承担。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进行的广告发布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略)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政府令第60号)、《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广告内容应真实、合法、健康、文明、规范、美观、形式大方、制作精良, (略) 容环境及辖区整体格局匹配,广告内容发布前须自行认真审核。若画面陈旧、脏污。出租方要求更换时,承租方应一周内予以更换。8、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担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9、租赁期内,如遇需刊登短期政府性公益广告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同时,承租方须保证公益广告位不少于广告位总数的30%。10、标的广告位以现状对外公开招租,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11、《广告位租赁合同(样稿)》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12、其他未尽事项参见《广告位租赁合同(样稿)》。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承租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
租期 | 三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金东 (略) |
联系人 | 刘女士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9-* | |
联系地址 | (略) 金东区多湖街道金源街505号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何女士 | 电话 | 0579-* |
手机号 |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 网址 |
标的状态 | 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无。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具体以实地现状为准。5、竞买方报名前需仔细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察,明确出租标的范围,对出租标的进行详细的了解及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实际出租位置、标的指向、出租范围等),上述相关内容事项均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本次标的招租由金华产权交易所采用“浙交汇”系统组织竞价交易,竞买方报名、竞价等有关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在公示附件《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文本中均有详细介绍,竞买方须详细阅读并理解《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致电联系交易机构联系人;同时交易所提供与报名以及竞价等有关的电话咨询、现场指导等一系列流程服务,如因竞买方未向交易所咨询或未经指导导致对系统交易产生的误解及操作等,一切责任自负。7、遇国家政策、政府决策发生变化,城市建设、拆迁、规划、道路改造等需要收回、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该广告位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广告位,但应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且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腾空,归还广告位,费用自理,不得向出租方追偿损失。因终止合同,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已交纳但未到期部分的租金,但不计利息。若有政府补偿的,按相关政策执行。8、 (略) 建设的需要,对标的周边道路改造、维修等活动,影响承租方经营、使用而造成损失的,出租方对承租方的任何损失不予补偿。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72000.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一次,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三年租金不递增。 | 出租用途 | 户外广告发布;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政府等有关法规规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2万元,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金东 (略)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金东支行,银行账号:*5)。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出租标的是否适合承租方所要经营的项目,是否满足承租方经营证件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4、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规划用途和标的既有结构、现状、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其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5、承租期间的水、电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相关单位收费标准及租赁合同约定为准。6、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承租方承租标的后进行装修改造、安装调试等作业,须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承租方应负责广告位相关设施设备的制作与安装施工,并承担一切费用。因制作安装各广告位设施设备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或造成消防、安全、人员伤害等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承租方承担。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进行的广告发布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略)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政府令第60号)、《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广告内容应真实、合法、健康、文明、规范、美观、形式大方、制作精良, (略) 容环境及辖区整体格局匹配,广告内容发布前须自行认真审核。若画面陈旧、脏污。出租方要求更换时,承租方应一周内予以更换。8、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担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9、租赁期内,如遇需刊登短期政府性公益广告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同时,承租方须保证公益广告位不少于广告位总数的30%。10、标的广告位以现状对外公开招租,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11、《广告位租赁合同(样稿)》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12、其他未尽事项参见《广告位租赁合同(样稿)》。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承租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
租期 | 三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金东 (略) |
联系人 | 刘女士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9-* | |
联系地址 | (略) 金东区多湖街道金源街505号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何女士 | 电话 | 0579-* |
手机号 |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 网址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