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区殡仪馆迁建工程及城市公益性公墓新建工程中多余石方拍卖公告
太谷区殡仪馆迁建工程及城市公益性公墓新建工程中多余石方拍卖公告
晋中产交〔2023〕第18号
晋恒通拍公字〔2023〕第08号
受委托, (略) 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山西 (略) 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堆石28343.15立方米,底价人民币15元/立方米。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30日10时开始(延时除外);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拍平台(http://**)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三、展示时间及联系人: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王女士*
四、标的展示地点:侯城乡龙门村西菜峪沟。
五、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16:00(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 (自然人报名上传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报名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3.竞买人办理完竞买手续后,自行按照中拍平台 (http://**)的规则、流程完成“注册”→“认证”→“报名”→“交纳保证金”等操作。
4.未按照上述报名要求办理竞买手续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拍卖人不予确认其竞买人资格,责任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保证金的交纳
1.办理完毕报名的竞买人于2023年5月29日16: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户(竞买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或可备注竞买人姓名),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2.保证金缴款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山西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晋中道北支行
账 号:*61
3.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转为清运保证金,买受人提货完毕后退还。
七、联系人:
1.山西 (略)
地址: (略) 晋华街道菜园西街39号新晋南苑2#商业楼207
温先生 0354-* *
2.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民之家2号楼1009号
孙先生 0354-*
八、特别约定: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拍卖标的完成现场踏勘,确认标的现状。本次拍卖标的移交人即委托人,依标的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买受人提完所拍数量即止。
3.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山西 (略) 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按成交价款为基数4%的拍卖佣金和按成交价款为基数4%的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瑕疵为由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拍卖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须持《拍卖成交确认书》至委托人处签订《限期清运协议》后进行标的移交,提货时间由买受人与委托方自行商定。若三个工作日内未办理移交手续,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所有权,委托人可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款及拍卖佣金、产权交易费予以扣除。提货区域须按照委托人指定区域实施,相应的安全、环保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5、提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机械事故及一切经济纠纷,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拍卖成交时,中拍平台会提示买受人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15%),请按中拍平台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7、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略) 产权交易中心
山西 (略)
2023年5月17日
晋中产交〔2023〕第18号
晋恒通拍公字〔2023〕第08号
受委托, (略) 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山西 (略) 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堆石28343.15立方米,底价人民币15元/立方米。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30日10时开始(延时除外);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拍平台(http://**)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三、展示时间及联系人: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王女士*
四、标的展示地点:侯城乡龙门村西菜峪沟。
五、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16:00(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 (自然人报名上传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报名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3.竞买人办理完竞买手续后,自行按照中拍平台 (http://**)的规则、流程完成“注册”→“认证”→“报名”→“交纳保证金”等操作。
4.未按照上述报名要求办理竞买手续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拍卖人不予确认其竞买人资格,责任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保证金的交纳
1.办理完毕报名的竞买人于2023年5月29日16: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户(竞买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或可备注竞买人姓名),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2.保证金缴款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山西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晋中道北支行
账 号:*61
3.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转为清运保证金,买受人提货完毕后退还。
七、联系人:
1.山西 (略)
地址: (略) 晋华街道菜园西街39号新晋南苑2#商业楼207
温先生 0354-* *
2.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民之家2号楼1009号
孙先生 0354-*
八、特别约定: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拍卖标的完成现场踏勘,确认标的现状。本次拍卖标的移交人即委托人,依标的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买受人提完所拍数量即止。
3.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山西 (略) 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按成交价款为基数4%的拍卖佣金和按成交价款为基数4%的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瑕疵为由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拍卖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须持《拍卖成交确认书》至委托人处签订《限期清运协议》后进行标的移交,提货时间由买受人与委托方自行商定。若三个工作日内未办理移交手续,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所有权,委托人可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款及拍卖佣金、产权交易费予以扣除。提货区域须按照委托人指定区域实施,相应的安全、环保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5、提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机械事故及一切经济纠纷,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拍卖成交时,中拍平台会提示买受人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15%),请按中拍平台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7、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略) 产权交易中心
山西 (略)
2023年5月1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