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8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灵自然告字〔202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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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8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灵自然告字〔2022〕21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土地位置:灵川镇甘棠村委上村、下村村民小组;土地面积23003.34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零售商业用地、 (略) 场用地( (略) 场用地面积占比不大于30%);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4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418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9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4180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土地位置:灵川镇莫家村委塘头村民小组、中央储备粮桂林直属库西侧;土地面积30592.13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使用零售商业(兼容性用地面积占地块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0%);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80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3438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719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3438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 (略) 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6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6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6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月9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2年12月28日上午8时至2023年1月10日下午16时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号开标室( (略) 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二)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73-*联系人:小邓、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8日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土地位置:灵川镇甘棠村委上村、下村村民小组;土地面积23003.34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零售商业用地、 (略) 场用地( (略) 场用地面积占比不大于30%);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4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418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9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4180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土地位置:灵川镇莫家村委塘头村民小组、中央储备粮桂林直属库西侧;土地面积30592.13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使用零售商业(兼容性用地面积占地块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0%);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80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3438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719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3438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 (略) 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6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6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6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月9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2年12月28日上午8时至2023年1月10日下午16时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号开标室( (略) 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二)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73-*联系人:小邓、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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