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LSWZC23125 | 挂牌价格 | 540.00万元 |
标的类别 | 实物资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5-18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05-31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3125 |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 | 493.* 万元 | 540.00 万元 | 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31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略) | ||||
住 址 | (略) 东港区海滨五路136号 | |||||
机构类型 | (略)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略) 东港区石臼港区九号门内 | |||||
标的明细 | 详情见 | |||||
标的简介 | (略) 拟转让的资产主要为 (略) 提供的牵引车、挂车、装载机及车载设备等,多数于2018至2019年购置,现场勘查显示,其中一台车辆发生事故,待维修,其余资产保养维护良好,均正常使用。 | |||||
重大事项 披露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该标的物以现场实际物为准; 3、该批资产有需拆除的地方不能损坏装修,如若损坏,所需费用需受让方自行承担; 4、该项目中车辆均无牌照; 5、该项目挂牌价格为未含税540.00万元,税费为成交价格的13%,受让方受让后则承担成交价款的13%税费。受让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款项的支付工作,若因受让方原因延期支付,每拖期一天完成,受让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向出让方方支付违约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受让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义务。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略) | ||||
批准内容 |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不低于493.* 万元的价格挂牌转让。 | |||||
产权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5月12日 | |||||
评估结果 | 493.*万元 | |||||
备案单位 |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540.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总价款60%)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税费均由受让方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其外观、质量、数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内容仅做参考,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日内,自行拆解、搬运标的、清除垃圾,并承担相关费用,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且每逾期一天加收该批物资全部价值10‰的违约金;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交易成功后,意向受让方缴纳的项目保证金其中2万元自动转为运输保证金,将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完工后无息退还; 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资产运输费用以及购买后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 7、意向受让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从存放地(搬迁地)拆除、搬移及运输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任何事故及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所有责任; 8、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全部运输完毕,并清除所有垃圾; 9、意向受让方在运输拆除期间,须保护周边设施及环境卫生,不得造成地面及周边设施的损坏,如因运输拆除造成周边设施损坏,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损失; 10、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2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及费用,剩余40%款项应于本年度12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 11、出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报名时须提供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回单(购买方公户)。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5月31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 (略) ;开户行:浦发银行日照分行;帐号:*9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公告,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报价 |
动态 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10个工作日 |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540.00万元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色经 (略) |
联系人 | 范女士 | |
联系电话 | 0633-* |
标的图片
中心联系人方式
中心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LSWZC23125 | 挂牌价格 | 540.00万元 |
标的类别 | 实物资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5-18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05-31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3125 |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 | 493.* 万元 | 540.00 万元 | 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31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略) | ||||
住 址 | (略) 东港区海滨五路136号 | |||||
机构类型 | (略)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略) 东港区石臼港区九号门内 | |||||
标的明细 | 详情见 | |||||
标的简介 | (略) 拟转让的资产主要为 (略) 提供的牵引车、挂车、装载机及车载设备等,多数于2018至2019年购置,现场勘查显示,其中一台车辆发生事故,待维修,其余资产保养维护良好,均正常使用。 | |||||
重大事项 披露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该标的物以现场实际物为准; 3、该批资产有需拆除的地方不能损坏装修,如若损坏,所需费用需受让方自行承担; 4、该项目中车辆均无牌照; 5、该项目挂牌价格为未含税540.00万元,税费为成交价格的13%,受让方受让后则承担成交价款的13%税费。受让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款项的支付工作,若因受让方原因延期支付,每拖期一天完成,受让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向出让方方支付违约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受让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义务。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略) | ||||
批准内容 |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不低于493.* 万元的价格挂牌转让。 | |||||
产权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5月12日 | |||||
评估结果 | 493.*万元 | |||||
备案单位 |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540.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总价款60%)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税费均由受让方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其外观、质量、数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内容仅做参考,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日内,自行拆解、搬运标的、清除垃圾,并承担相关费用,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且每逾期一天加收该批物资全部价值10‰的违约金;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交易成功后,意向受让方缴纳的项目保证金其中2万元自动转为运输保证金,将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完工后无息退还; 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资产运输费用以及购买后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 7、意向受让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从存放地(搬迁地)拆除、搬移及运输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任何事故及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所有责任; 8、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全部运输完毕,并清除所有垃圾; 9、意向受让方在运输拆除期间,须保护周边设施及环境卫生,不得造成地面及周边设施的损坏,如因运输拆除造成周边设施损坏,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损失; 10、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2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及费用,剩余40%款项应于本年度12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 11、出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报名时须提供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回单(购买方公户)。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5月31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 (略) ;开户行:浦发银行日照分行;帐号:*9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公告,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报价 |
动态 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10个工作日 |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540.00万元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色经 (略) |
联系人 | 范女士 | |
联系电话 | 0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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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联系人方式
中心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LSWZC23125 | 挂牌价格 | 540.00万元 |
标的类别 | 实物资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5-18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05-31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3125 |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 | 493.* 万元 | 540.00 万元 | 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31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略) | ||||
住 址 | (略) 东港区海滨五路136号 | |||||
机构类型 | (略)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略) 东港区石臼港区九号门内 | |||||
标的明细 | 详情见 | |||||
标的简介 | (略) 拟转让的资产主要为 (略) 提供的牵引车、挂车、装载机及车载设备等,多数于2018至2019年购置,现场勘查显示,其中一台车辆发生事故,待维修,其余资产保养维护良好,均正常使用。 | |||||
重大事项 披露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该标的物以现场实际物为准; 3、该批资产有需拆除的地方不能损坏装修,如若损坏,所需费用需受让方自行承担; 4、该项目中车辆均无牌照; 5、该项目挂牌价格为未含税540.00万元,税费为成交价格的13%,受让方受让后则承担成交价款的13%税费。受让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款项的支付工作,若因受让方原因延期支付,每拖期一天完成,受让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向出让方方支付违约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受让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义务。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略) | ||||
批准内容 |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不低于493.* 万元的价格挂牌转让。 | |||||
产权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5月12日 | |||||
评估结果 | 493.*万元 | |||||
备案单位 |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540.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总价款60%)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税费均由受让方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其外观、质量、数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内容仅做参考,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日内,自行拆解、搬运标的、清除垃圾,并承担相关费用,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且每逾期一天加收该批物资全部价值10‰的违约金;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交易成功后,意向受让方缴纳的项目保证金其中2万元自动转为运输保证金,将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完工后无息退还; 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资产运输费用以及购买后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 7、意向受让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从存放地(搬迁地)拆除、搬移及运输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任何事故及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所有责任; 8、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全部运输完毕,并清除所有垃圾; 9、意向受让方在运输拆除期间,须保护周边设施及环境卫生,不得造成地面及周边设施的损坏,如因运输拆除造成周边设施损坏,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损失; 10、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2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及费用,剩余40%款项应于本年度12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 11、出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报名时须提供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回单(购买方公户)。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5月31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 (略) ;开户行:浦发银行日照分行;帐号:*9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公告,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报价 |
动态 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10个工作日 |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540.00万元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色经 (略) |
联系人 | 范女士 | |
联系电话 | 0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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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LSWZC23125 | 挂牌价格 | 540.00万元 |
标的类别 | 实物资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5-18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05-31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3125 |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 | 493.* 万元 | 540.00 万元 | 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31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略) | ||||
住 址 | (略) 东港区海滨五路136号 | |||||
机构类型 | (略)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略) 东港区石臼港区九号门内 | |||||
标的明细 | 详情见 | |||||
标的简介 | (略) 拟转让的资产主要为 (略) 提供的牵引车、挂车、装载机及车载设备等,多数于2018至2019年购置,现场勘查显示,其中一台车辆发生事故,待维修,其余资产保养维护良好,均正常使用。 | |||||
重大事项 披露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该标的物以现场实际物为准; 3、该批资产有需拆除的地方不能损坏装修,如若损坏,所需费用需受让方自行承担; 4、该项目中车辆均无牌照; 5、该项目挂牌价格为未含税540.00万元,税费为成交价格的13%,受让方受让后则承担成交价款的13%税费。受让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款项的支付工作,若因受让方原因延期支付,每拖期一天完成,受让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向出让方方支付违约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受让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义务。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略) | ||||
批准内容 | 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及资产转让项目不低于493.* 万元的价格挂牌转让。 | |||||
产权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5月12日 | |||||
评估结果 | 493.*万元 | |||||
备案单位 |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540.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总价款60%)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税费均由受让方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其外观、质量、数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内容仅做参考,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日内,自行拆解、搬运标的、清除垃圾,并承担相关费用,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且每逾期一天加收该批物资全部价值10‰的违约金;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交易成功后,意向受让方缴纳的项目保证金其中2万元自动转为运输保证金,将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完工后无息退还; 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资产运输费用以及购买后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 7、意向受让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从存放地(搬迁地)拆除、搬移及运输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任何事故及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所有责任; 8、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全部运输完毕,并清除所有垃圾; 9、意向受让方在运输拆除期间,须保护周边设施及环境卫生,不得造成地面及周边设施的损坏,如因运输拆除造成周边设施损坏,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损失; 10、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2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及费用,剩余40%款项应于本年度12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 11、出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报名时须提供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回单(购买方公户)。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5月31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 (略) ;开户行:浦发银行日照分行;帐号:*9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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