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紫光新科化工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两栋报废彩钢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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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紫光新科化工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两栋报废彩钢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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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紫光新科化工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两栋报废彩钢库房
发布日期:2023-05-18
挂牌价: 46.24万元
?保证金: 13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2023-05-19
挂牌期满日期:2023-06-01
首次挂牌到期时间:2023-06-01
延牌周期:5工作日
延牌次数:-
地方国资物权
?发布机构:重庆联交所集团丰都支所
?项目受理联系人:鲜老师/舒老师/023-*
?联系地址: (略) 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二楼(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的踏勘联系人:田老师/*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距离挂牌期满还有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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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紫光新科化工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两栋报废彩钢库房

标的系重庆紫光新科化工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两栋报废彩钢库房(标的详情见《报废资产明细表》),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46.24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3年5月19日起至2023年6月1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13万元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六、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技术图纸、数据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需自行负责拆除两栋报废彩钢库房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保证报废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品质及完整性等。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若因受让方自身资质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七、成交后,受让方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要求,聘请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对标的进行拆除(受让方自身具备该资质的除外)。

八、据转让方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第1栋库房在评估时堆放的河沙已全部转运清空,且库房内建有一间约324平方米(3根H型钢柱×5根H型钢柱)的钢板房,第1栋和第2栋库房之间有一间独立的钢板房以及所有的消防栓均需保留,以上资产均不在本次交易拆除范围内,转让方现场拉设警示带,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需注意保护,不能损坏。

九、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十、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资产拆除并运输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全额无息退还。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同时,转、受让双方还需签订《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书》,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交纳安全拆除保证金5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在结清全部交易价款和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进场共同核对《报废资产明细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签订移交确认书。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受让方自行承担对该批报废资产的保管、拆除、运输、清理等责任。受让方在拆除期间,没有损坏转让方的其他设施及附属设施,在受让方人员退场经转、受让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全额无息退还安全拆除保证金。

十一、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

十二、本次处置的报废库房自移交之日起7日内由受让方自行完成拆除搬运工作(含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拆解、装卸、运输、清理恢复现场等),工作期间应遵守作业安全规则,服从转让方的管理,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但不限于砖混围墙、窗户玻璃等)由受让方负责收集、转运,并依法合规处置,拆除施工完成后保证场地干净平整。逾期未开展或未完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库房保管、拆除、装卸、运输及清理现场等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三、本次资产转让的转让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受让方若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则须另行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资产的税金。税金根据交易标的物及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十四、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五、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报废资产明细表》。

报名联系方式:鲜勇/舒曼曼 023-*

交易所地址: (略) 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二楼(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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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3年5月19日起至2023年6月1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13万元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六、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技术图纸、数据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需自行负责拆除两栋报废彩钢库房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保证报废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品质及完整性等。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若因受让方自身资质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七、成交后,受让方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要求,聘请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对标的进行拆除(受让方自身具备该资质的除外)。

八、据转让方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第1栋库房在评估时堆放的河沙已全部转运清空,且库房内建有一间约324平方米(3根H型钢柱×5根H型钢柱)的钢板房,第1栋和第2栋库房之间有一间独立的钢板房以及所有的消防栓均需保留,以上资产均不在本次交易拆除范围内,转让方现场拉设警示带,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需注意保护,不能损坏。

九、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十、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资产拆除并运输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全额无息退还。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同时,转、受让双方还需签订《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书》,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交纳安全拆除保证金5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在结清全部交易价款和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进场共同核对《报废资产明细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签订移交确认书。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受让方自行承担对该批报废资产的保管、拆除、运输、清理等责任。受让方在拆除期间,没有损坏转让方的其他设施及附属设施,在受让方人员退场经转、受让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全额无息退还安全拆除保证金。

十一、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

十二、本次处置的报废库房自移交之日起7日内由受让方自行完成拆除搬运工作(含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拆解、装卸、运输、清理恢复现场等),工作期间应遵守作业安全规则,服从转让方的管理,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但不限于砖混围墙、窗户玻璃等)由受让方负责收集、转运,并依法合规处置,拆除施工完成后保证场地干净平整。逾期未开展或未完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库房保管、拆除、装卸、运输及清理现场等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三、本次资产转让的转让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受让方若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则须另行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资产的税金。税金根据交易标的物及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十四、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五、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报废资产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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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3年5月19日起至2023年6月1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13万元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六、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技术图纸、数据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需自行负责拆除两栋报废彩钢库房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保证报废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品质及完整性等。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若因受让方自身资质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七、成交后,受让方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要求,聘请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对标的进行拆除(受让方自身具备该资质的除外)。

八、据转让方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第1栋库房在评估时堆放的河沙已全部转运清空,且库房内建有一间约324平方米(3根H型钢柱×5根H型钢柱)的钢板房,第1栋和第2栋库房之间有一间独立的钢板房以及所有的消防栓均需保留,以上资产均不在本次交易拆除范围内,转让方现场拉设警示带,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需注意保护,不能损坏。

九、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十、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资产拆除并运输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全额无息退还。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同时,转、受让双方还需签订《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书》,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交纳安全拆除保证金5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在结清全部交易价款和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进场共同核对《报废资产明细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签订移交确认书。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受让方自行承担对该批报废资产的保管、拆除、运输、清理等责任。受让方在拆除期间,没有损坏转让方的其他设施及附属设施,在受让方人员退场经转、受让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全额无息退还安全拆除保证金。

十一、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

十二、本次处置的报废库房自移交之日起7日内由受让方自行完成拆除搬运工作(含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拆解、装卸、运输、清理恢复现场等),工作期间应遵守作业安全规则,服从转让方的管理,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但不限于砖混围墙、窗户玻璃等)由受让方负责收集、转运,并依法合规处置,拆除施工完成后保证场地干净平整。逾期未开展或未完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库房保管、拆除、装卸、运输及清理现场等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三、本次资产转让的转让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受让方若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则须另行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资产的税金。税金根据交易标的物及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十四、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五、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报废资产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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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3年5月19日起至2023年6月1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13万元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六、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技术图纸、数据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需自行负责拆除两栋报废彩钢库房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保证报废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品质及完整性等。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若因受让方自身资质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七、成交后,受让方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要求,聘请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对标的进行拆除(受让方自身具备该资质的除外)。

八、据转让方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第1栋库房在评估时堆放的河沙已全部转运清空,且库房内建有一间约324平方米(3根H型钢柱×5根H型钢柱)的钢板房,第1栋和第2栋库房之间有一间独立的钢板房以及所有的消防栓均需保留,以上资产均不在本次交易拆除范围内,转让方现场拉设警示带,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需注意保护,不能损坏。

九、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十、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资产拆除并运输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全额无息退还。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同时,转、受让双方还需签订《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书》,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交纳安全拆除保证金5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在结清全部交易价款和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进场共同核对《报废资产明细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签订移交确认书。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受让方自行承担对该批报废资产的保管、拆除、运输、清理等责任。受让方在拆除期间,没有损坏转让方的其他设施及附属设施,在受让方人员退场经转、受让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全额无息退还安全拆除保证金。

十一、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

十二、本次处置的报废库房自移交之日起7日内由受让方自行完成拆除搬运工作(含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拆解、装卸、运输、清理恢复现场等),工作期间应遵守作业安全规则,服从转让方的管理,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但不限于砖混围墙、窗户玻璃等)由受让方负责收集、转运,并依法合规处置,拆除施工完成后保证场地干净平整。逾期未开展或未完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库房保管、拆除、装卸、运输及清理现场等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三、本次资产转让的转让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受让方若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则须另行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资产的税金。税金根据交易标的物及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十四、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五、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报废资产明细表》。

报名联系方式:鲜勇/舒曼曼 023-*

交易所地址: (略) 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二楼(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田老师*


附件下载:
报废资产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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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资产明细表

标的名称挂牌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标的类型标的状态
重庆紫光新科化工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两栋报废彩钢库房46.2413其他 报名中


鉴证书编号鉴证书名称成交价(万元)日期
鉴证书暂未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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