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番禺区沙湾街市良路1342号学校内国际合作培训中心部分场室
出租番禺区沙湾街市良路1342号学校内国际合作培训中心部分场室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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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90 元/月/总面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以成交价为首年租金,从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1%,直至租赁期结束。 | ||
支付方式 | 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月结算,承租方应将出租标的首月租金于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此后每月租金于当月的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 ||
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番 (略) 良路1342号 | 标的所在区域 | 番禺区 |
出租类别 | 房产 | 出租用途 | 其他(酒店)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8080.35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6 年 |
免租期限 | 无 | ||
特色 | 交通便利,电梯房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 | ||
权证编号 | 粤(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10527.4428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学校培训中心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广州番禺 (略)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是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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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5-19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首个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公告期满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另行通知 | ||
组织交易方式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或双方协商的价格(该价格不得低于挂牌价格)直接签订成交文件。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签订成交文件通知书》或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自广州产权交易所、承租方、出租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书》生效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按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5%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4.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 (略) 房屋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5.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00元。 | ||
交易保证金金交纳时间 | 经出租方资格确认后交纳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经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4)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5)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6)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本所应收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的一部分。 |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2. 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三年(含)以上且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法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 的查询结果为准);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4.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两年(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纳税记录; 5.意向承租方或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为准); 6.意向承租方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为准); 7.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交运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目标愿景、经营模式定位(运营模式、创新思路)、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管理架构、服务质量(服务响应、服务理念)、人员培训、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生产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安防安全、用电安全)、安全应急预案等; 8. 意向承租方需具有正在经营一家或以上酒店(含宾馆、旅店)的经营管理经验。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公开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文件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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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线上上传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的复印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所有。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如为复印件的,还须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应提交: (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提供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 的信息查询页; (4)提供意向承租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5)提供意向承租方由税务机关出具的近2年(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纳税证明,无法提供纳税证明的,须提供意向方注册地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意向方的纳税人状态为正常状态的截图,并附无法提供纳税证明的相关说明; (6)提供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信息查询页; (7)提供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关于“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信息查询页; (8)提供意向承租方的项目运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目标愿景、经营模式定位(运营模式、创新思路)、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管理架构、服务质量(服务响应、服务理念)、人员培训、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生产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安防安全、用电安全)、安全应急预案等; (9)提供意向承租方具有正在经营一家或以上酒店(含宾馆、旅店)的经营管理经验的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经营管理相关合同。 (10)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 (略) 房屋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
出租方名称 | 广州番禺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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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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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先生、曾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020-* |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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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90 元/月/总面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以成交价为首年租金,从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1%,直至租赁期结束。 | ||
支付方式 | 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月结算,承租方应将出租标的首月租金于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此后每月租金于当月的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 ||
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番 (略) 良路1342号 | 标的所在区域 | 番禺区 |
出租类别 | 房产 | 出租用途 | 其他(酒店)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8080.35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6 年 |
免租期限 | 无 | ||
特色 | 交通便利,电梯房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 | ||
权证编号 | 粤(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10527.4428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学校培训中心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广州番禺 (略)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是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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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5-19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首个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公告期满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另行通知 | ||
组织交易方式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或双方协商的价格(该价格不得低于挂牌价格)直接签订成交文件。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签订成交文件通知书》或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自广州产权交易所、承租方、出租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书》生效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按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5%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4.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 (略) 房屋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5.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00元。 | ||
交易保证金金交纳时间 | 经出租方资格确认后交纳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经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4)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5)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6)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本所应收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的一部分。 |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2. 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三年(含)以上且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法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 的查询结果为准);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4.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两年(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纳税记录; 5.意向承租方或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为准); 6.意向承租方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为准); 7.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交运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目标愿景、经营模式定位(运营模式、创新思路)、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管理架构、服务质量(服务响应、服务理念)、人员培训、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生产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安防安全、用电安全)、安全应急预案等; 8. 意向承租方需具有正在经营一家或以上酒店(含宾馆、旅店)的经营管理经验。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公开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文件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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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线上上传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的复印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所有。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如为复印件的,还须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应提交: (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提供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 的信息查询页; (4)提供意向承租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5)提供意向承租方由税务机关出具的近2年(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纳税证明,无法提供纳税证明的,须提供意向方注册地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意向方的纳税人状态为正常状态的截图,并附无法提供纳税证明的相关说明; (6)提供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信息查询页; (7)提供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关于“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信息查询页; (8)提供意向承租方的项目运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目标愿景、经营模式定位(运营模式、创新思路)、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管理架构、服务质量(服务响应、服务理念)、人员培训、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生产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安防安全、用电安全)、安全应急预案等; (9)提供意向承租方具有正在经营一家或以上酒店(含宾馆、旅店)的经营管理经验的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经营管理相关合同。 (10)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 (略) 房屋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
出租方名称 | 广州番禺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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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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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先生、曾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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