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威土地开发有限公司65%股权转让
湖南省湘威土地开发有限公司65%股权转让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湖南省湘威土地开发有限公司65%股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G2023GQZR0007 | |
挂牌价格 | 38725.98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5月22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6月16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望城区 (略) | |||||
住所(地址) | (略) 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行政中心副楼投融资中心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78A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800.00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史威 | 主要负责人 | / | ||||
持有股权比例 | 100% | 本次转让比例 | 65% | ||||
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及关联方情况 | 是否拟向管理层及 关联方转让 | 否 | 目前管理层及 关联方持股比例 | / | 本次管理层及 关联方拟受让比例 | / | |
拟受让股权管理层人员名单 | / | 拟受让股权 关联方名单 | / | ||||
(略) 的其他股东成员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 |
表三 转让标的企业简况 | |||||||||||||||||
转让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略) | 所属行业 | 土地管理业 | |||||||||||||
成立时间 | 2023.1.3 | 企业类型 | (略) | ||||||||||||||
住所(注册地) | (略) 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北大道1688号行政中心副楼投融资中心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 | 土地开发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 | 法定代表人 | 史威 | ||||||||||||||
职工人数 | 2 | 其中在岗:2人 | |||||||||||||||
转让标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 | 前十大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
1 | (略) 望城区 (略) | 100% | |||||||||||||||
转让 标的 企业 主要 财务 指标 数据 | 评估核准 (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兴华咨(北京)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4月21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5月15日 | 核准() | 备(√)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账面价值 | 59257.01 | 评估价值 | 59578.43 | |||||||||||||
负债总额(万元) | 账面价值 | 0.00 | 评估价值 | 0.00 |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账面价值 | 59257.01 | 评估价值 | 59578.43 | |||||||||||||
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万元) | 38725.98 | ||||||||||||||||
核心无形资产主要内容 | 无 | ||||||||||||||||
近二年经营状况 | 年份 | 营业收入 (万元) | 主营收入 (万元) | 营业利润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
2023年1-3月 | 0 | 0 | 0 | 62.36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出资单位决策文件 | (略) 望城区 (略) 股东决定 | |||||||||||||||
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 (略) (略) 股东决定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望城区人民政府 | ||||||||||||||||
批准文号 | 望府阅〔2023〕29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略) (略) 名下有两宗土地,目前两宗地的权证正在办理中: 1.〔2022〕望城区058号地块1:属于住宅土地,位于大泽湖街道金星北路与望湖路交叉口东北角,面积62905.55平方米; 2.〔2022〕望城区058号地块2:属于商业商务用地,位于大泽湖街道金星北路与望湖路交叉口东北角,面积17932.19平方米。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可分期 |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6月16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1617.79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标的股权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正式《产权交易合同》、《合作开发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 (略) 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合作开发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同意本项目公告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监管要求等特殊原因,转让方有权停止项目挂牌和交易,且无需对意向受让方承担任何责任。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项目转让所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本次转让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成交金额的50%,若保证金转为价款,首付款的剩余部分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将款项汇入长沙联 (略) 指定账户,其他尾款在完成首期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到长沙联 (略) 指定账户,并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以及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未在6个月内付清余款的,每逾期一日,受让方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产权交易合同》及《合作开发合同》已在长沙联交所备查,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视为接受合同所有条款。项目成交后,不得以未知晓或未理解合同条款为由拒绝签订以上合同。 | ||||||
对受让方 的要求和 资格条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选择招投标方式的 评标方法及标准 | ||||||
项目联系人 | 刘慧婷 | 电话 | 0731-* |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湖南省湘威土地开发有限公司65%股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G2023GQZR0007 | |
挂牌价格 | 38725.98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5月22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6月16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望城区 (略) | |||||
住所(地址) | (略) 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行政中心副楼投融资中心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78A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800.00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史威 | 主要负责人 | / | ||||
持有股权比例 | 100% | 本次转让比例 | 65% | ||||
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及关联方情况 | 是否拟向管理层及 关联方转让 | 否 | 目前管理层及 关联方持股比例 | / | 本次管理层及 关联方拟受让比例 | / | |
拟受让股权管理层人员名单 | / | 拟受让股权 关联方名单 | / | ||||
(略) 的其他股东成员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 |
表三 转让标的企业简况 | |||||||||||||||||
转让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略) | 所属行业 | 土地管理业 | |||||||||||||
成立时间 | 2023.1.3 | 企业类型 | (略) | ||||||||||||||
住所(注册地) | (略) 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北大道1688号行政中心副楼投融资中心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 | 土地开发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 | 法定代表人 | 史威 | ||||||||||||||
职工人数 | 2 | 其中在岗:2人 | |||||||||||||||
转让标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 | 前十大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
1 | (略) 望城区 (略) | 100% | |||||||||||||||
转让 标的 企业 主要 财务 指标 数据 | 评估核准 (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兴华咨(北京)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4月21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5月15日 | 核准() | 备(√)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账面价值 | 59257.01 | 评估价值 | 59578.43 | |||||||||||||
负债总额(万元) | 账面价值 | 0.00 | 评估价值 | 0.00 |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账面价值 | 59257.01 | 评估价值 | 59578.43 | |||||||||||||
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万元) | 38725.98 | ||||||||||||||||
核心无形资产主要内容 | 无 | ||||||||||||||||
近二年经营状况 | 年份 | 营业收入 (万元) | 主营收入 (万元) | 营业利润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
2023年1-3月 | 0 | 0 | 0 | 62.36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出资单位决策文件 | (略) 望城区 (略) 股东决定 | |||||||||||||||
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 (略) (略) 股东决定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望城区人民政府 | ||||||||||||||||
批准文号 | 望府阅〔2023〕29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略) (略) 名下有两宗土地,目前两宗地的权证正在办理中: 1.〔2022〕望城区058号地块1:属于住宅土地,位于大泽湖街道金星北路与望湖路交叉口东北角,面积62905.55平方米; 2.〔2022〕望城区058号地块2:属于商业商务用地,位于大泽湖街道金星北路与望湖路交叉口东北角,面积17932.19平方米。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可分期 |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6月16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1617.79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标的股权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正式《产权交易合同》、《合作开发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 (略) 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合作开发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同意本项目公告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监管要求等特殊原因,转让方有权停止项目挂牌和交易,且无需对意向受让方承担任何责任。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项目转让所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本次转让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成交金额的50%,若保证金转为价款,首付款的剩余部分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将款项汇入长沙联 (略) 指定账户,其他尾款在完成首期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到长沙联 (略) 指定账户,并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以及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未在6个月内付清余款的,每逾期一日,受让方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产权交易合同》及《合作开发合同》已在长沙联交所备查,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视为接受合同所有条款。项目成交后,不得以未知晓或未理解合同条款为由拒绝签订以上合同。 | ||||||
对受让方 的要求和 资格条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选择招投标方式的 评标方法及标准 | ||||||
项目联系人 | 刘慧婷 | 电话 | 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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