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医院投放6台自动售货机三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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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医院投放6台自动售货机三年租赁权

  • 标的信息
    标的状态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土地证:温国用(2014)第2-*号。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竞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2.*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年租金起拍价2.126万元,无递增。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下一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的30天前付清,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只限于设置自动售货机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承租方发生履约责任问题时,院方有权从当月结算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发生扣款情况,承租方应在30日内予以补足。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出租方在承租方交还租赁物业后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扣除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及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方支付的其他款项)无息退还承租方。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3.租赁期间,所需缴纳的工商、税务、规划、城管、卫生、水电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出租方一概不负任何责任,其中水费、电费由承租方每季度按出租方通知向出租方缴纳,如国家水、电费有提高或减少按国家规定执行。医院提供电源接口,承租方负责提供自动售货机,完成安装调试。4.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意向承租方报价充分考虑新冠疫情防控,装修安装、工商注册登记所需的时间等因素。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出租期内,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改建、装修、安装设备,但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地面防漏设施、防雷设施等;整体改建、装修、安装设备的方案须报出租方批准,进场装修须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改建、装修、安装设备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5.承租方投放的自动售货机只允许经营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饮料,不可销售酒精或酒饮料,不得销售香烟。严格按照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经营范围。商品的价 (略)  (略) 同规格商品价格。承租方投放的要选择正规渠道的供货商进行供货,对供货商资料及商品质检报告等资料备案造册。承租方不得经营违法以及假冒伪劣产品,所售货物必须保证为通过正规渠道进货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的合格产品和有效期内的产品。如出现任何与食品有关的问题,承租方负完全责任,承担一切法律后果。6.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出租方指定的经营场地投放自动售货机,守法经营,不得私自改变场地的用途。具体摆放位置根据实际情况且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放置。自动售货机机身不得张贴或发布与经营产品无关的广告。自动售货机需支持当前主流的支付方式(如:支付宝、微信、现金等)。7.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并服从出租方的监督管理。服务期内不得私自转租或转让他人经营。如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8.要 (略) 安全责任制, (略) 安全防火条例,不得私拉乱接,不得超负荷用电。因承租方违规用电造成灾害的,除自己的损失自行负责外,若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亦由承租方承担,情节严重的承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法律责任。9.指派专职 (略) 自动售货机的主要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及日常检查。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有故障,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24小时内解决设备问题。10.《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不得修改。11.标的物竞得人须在收到《移交通知书》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规定时间为准。12.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13.竞买单位自行审查并了解标的物情况,对自己投标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协议》样本。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单位(竞买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0.5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期3年
    有无免租期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瓯 (略)
    联系人张强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0577-*
    联系地址 (略) 龙湾区温州大道1111号行政北楼905室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吴先生、林女士电话0577-*、0577-*
    传真邮箱
    地址 (略) 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网址http://**
    合作机构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联系人吴先生固定电话0577-*
    手机--
  • 标的信息
    标的状态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土地证:温国用(2014)第2-*号。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竞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2.*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年租金起拍价2.126万元,无递增。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下一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的30天前付清,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只限于设置自动售货机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承租方发生履约责任问题时,院方有权从当月结算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发生扣款情况,承租方应在30日内予以补足。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出租方在承租方交还租赁物业后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扣除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及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方支付的其他款项)无息退还承租方。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3.租赁期间,所需缴纳的工商、税务、规划、城管、卫生、水电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出租方一概不负任何责任,其中水费、电费由承租方每季度按出租方通知向出租方缴纳,如国家水、电费有提高或减少按国家规定执行。医院提供电源接口,承租方负责提供自动售货机,完成安装调试。4.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意向承租方报价充分考虑新冠疫情防控,装修安装、工商注册登记所需的时间等因素。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出租期内,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改建、装修、安装设备,但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地面防漏设施、防雷设施等;整体改建、装修、安装设备的方案须报出租方批准,进场装修须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改建、装修、安装设备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5.承租方投放的自动售货机只允许经营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饮料,不可销售酒精或酒饮料,不得销售香烟。严格按照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经营范围。商品的价 (略)  (略) 同规格商品价格。承租方投放的要选择正规渠道的供货商进行供货,对供货商资料及商品质检报告等资料备案造册。承租方不得经营违法以及假冒伪劣产品,所售货物必须保证为通过正规渠道进货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的合格产品和有效期内的产品。如出现任何与食品有关的问题,承租方负完全责任,承担一切法律后果。6.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出租方指定的经营场地投放自动售货机,守法经营,不得私自改变场地的用途。具体摆放位置根据实际情况且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放置。自动售货机机身不得张贴或发布与经营产品无关的广告。自动售货机需支持当前主流的支付方式(如:支付宝、微信、现金等)。7.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并服从出租方的监督管理。服务期内不得私自转租或转让他人经营。如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8.要 (略) 安全责任制, (略) 安全防火条例,不得私拉乱接,不得超负荷用电。因承租方违规用电造成灾害的,除自己的损失自行负责外,若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亦由承租方承担,情节严重的承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法律责任。9.指派专职 (略) 自动售货机的主要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及日常检查。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有故障,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24小时内解决设备问题。10.《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不得修改。11.标的物竞得人须在收到《移交通知书》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规定时间为准。12.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13.竞买单位自行审查并了解标的物情况,对自己投标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协议》样本。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单位(竞买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0.5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期3年
    有无免租期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瓯 (略)
    联系人张强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0577-*
    联系地址 (略) 龙湾区温州大道1111号行政北楼905室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吴先生、林女士电话0577-*、0577-*
    传真邮箱
    地址 (略) 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网址http://**
    合作机构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联系人吴先生固定电话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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