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万安县五云林场泗源分场18.1580公顷主伐活立木拍卖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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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万安县五云林场泗源分场18.1580公顷主伐活立木拍卖信息披露


万安县五云林场活立木拍卖公告

定于2023年 6月6日上午9时20分在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网上活立木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设保留价)

标的、万安县五云林场林场泗源分场祠坑、罗卜窝的主伐活立木(不含珍贵树种),采伐山场面积约272.4亩(含林中空地),委托人提供2023年度主伐林木采伐指标3212m3[其中杉木3070m3,松木/m3,阔叶树142m3],标的界址详见设计图。起始价106万元元,竞买保证金21万元。

二、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三、拍卖方式:采用网上暗投方式竞标,委托人提供起拍价给竞买人,同时委托人依据起拍价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有效应价中以最高应价为成交,最高应价有相同时以先投者为成交。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5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5日

报名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六、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帐户转账至开户名为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七、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质量、权属、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拍卖标的物的数量仅供参考。

3、竞买人应价是在标的起拍价基础上统一报价。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6、成交后,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最低不少于900元;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最低不少于1800元)由中标方承担。

7、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后3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合同履约金(具体金额详见《林木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合同》样本)。付清所有款项后,交易双方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林木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合同》。若买受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签订《林木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合同》,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未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会在交易结束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原渠道、无息退回;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转让合同后,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原渠道、无息退回。

9 、免责条款:本次竞价仅对竞价标的的现状进行整体竞价,以地形图标示的范围为准,林场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八、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郭先生

2、万安县五云林场:贺昌武*、监管单位:

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万安县五云林场

林木采伐与销售权合同

转让方(*方):

受让方:(*方):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为了提高林场木材经营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价销售方式确定销售总价和销售对象,**双方订立如下条款。

一、转让标的物

万安县五云林场山场小班,2023年的林木采伐与销售经营权。山场总面积亩,林木总蓄积约为m3

二、经营期限

自2023年月日至 2023年 11月 30日止。

三、销售价款及支付方式

1、销售价款万元。

2、支付方式:签订本合同时付清2023年度采伐的木材款,共计万元。以上价款不包括相关税、费,森林植物检疫费、工本费、检量服务费、交易费、生产力资等其它一切费用。

四、双方约定条款

1、*方提供2023年度林木采伐指标m3。*方必须按照采伐作业设计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林木采伐。

2、林木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后,林木采伐制材方式、短途运输集材方式,*方根据标的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方不保障机动车运输集材方式,所有生产费用、短途运费、上、下车费、木材生产运输、工伤等费用由*方承担。

3、*方开具林木销售价款的普通销售发票,发票购货单位名称只开具*方名称。

4、*方修建集(运)材道路需临时征(占)用的田、土及林地等土地,概由*方与当事人协商解决,*方配合协助做好工作,相关费用由*方承担。修建的运材道路本合同执行完毕后归*方无偿使用。

5、如未按时付清中标款,视为*方违约,终止合同,*方不退还竞价保证金,五云林场另行确定销售经营方式。

五、双方权利义务

1、*方应对该山场的林木采伐申报与审批等提供无偿技术服务。

2、*方对转让山场的林木采伐与销售享有管理权、经营权、收益权。签订林木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合同后视同办理完山场交接手续,山场上林木由*方经营管护,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方在生产、销售林木各环节中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作业场所,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如出现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灾由*方负全权责任,同时*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

4、*方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采伐作业设计组织生产,按木材运输管理规定进行木材调运,自觉遵守林业法规政策及林业主管部门管理,确保不发生未批先采、越界采伐、异地采伐、乱收乱购等违规违法行为,*方承诺承担违反林业法规政策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六、其他条款

*方为独立经济主体,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其所雇请的人员只与*方发生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与*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本合同木材的销售价款全部汇入*方指定账号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方各执一份。

*方(签章): *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附件:转让山场范围地形图


万安县五云林场活立木拍卖公告

定于2023年 6月6日上午9时20分在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网上活立木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设保留价)

标的、万安县五云林场林场泗源分场祠坑、罗卜窝的主伐活立木(不含珍贵树种),采伐山场面积约272.4亩(含林中空地),委托人提供2023年度主伐林木采伐指标3212m3[其中杉木3070m3,松木/m3,阔叶树142m3],标的界址详见设计图。起始价106万元元,竞买保证金21万元。

二、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三、拍卖方式:采用网上暗投方式竞标,委托人提供起拍价给竞买人,同时委托人依据起拍价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有效应价中以最高应价为成交,最高应价有相同时以先投者为成交。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5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5日

报名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六、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帐户转账至开户名为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七、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质量、权属、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拍卖标的物的数量仅供参考。

3、竞买人应价是在标的起拍价基础上统一报价。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6、成交后,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最低不少于900元;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最低不少于1800元)由中标方承担。

7、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后3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合同履约金(具体金额详见《林木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合同》样本)。付清所有款项后,交易双方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林木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合同》。若买受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签订《林木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合同》,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未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会在交易结束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原渠道、无息退回;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转让合同后,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原渠道、无息退回。

9 、免责条款:本次竞价仅对竞价标的的现状进行整体竞价,以地形图标示的范围为准,林场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八、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郭先生

2、万安县五云林场:贺昌武*、监管单位:

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万安县五云林场

林木采伐与销售权合同

转让方(*方):

受让方:(*方):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为了提高林场木材经营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价销售方式确定销售总价和销售对象,**双方订立如下条款。

一、转让标的物

万安县五云林场山场小班,2023年的林木采伐与销售经营权。山场总面积亩,林木总蓄积约为m3

二、经营期限

自2023年月日至 2023年 11月 30日止。

三、销售价款及支付方式

1、销售价款万元。

2、支付方式:签订本合同时付清2023年度采伐的木材款,共计万元。以上价款不包括相关税、费,森林植物检疫费、工本费、检量服务费、交易费、生产力资等其它一切费用。

四、双方约定条款

1、*方提供2023年度林木采伐指标m3。*方必须按照采伐作业设计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林木采伐。

2、林木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后,林木采伐制材方式、短途运输集材方式,*方根据标的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方不保障机动车运输集材方式,所有生产费用、短途运费、上、下车费、木材生产运输、工伤等费用由*方承担。

3、*方开具林木销售价款的普通销售发票,发票购货单位名称只开具*方名称。

4、*方修建集(运)材道路需临时征(占)用的田、土及林地等土地,概由*方与当事人协商解决,*方配合协助做好工作,相关费用由*方承担。修建的运材道路本合同执行完毕后归*方无偿使用。

5、如未按时付清中标款,视为*方违约,终止合同,*方不退还竞价保证金,五云林场另行确定销售经营方式。

五、双方权利义务

1、*方应对该山场的林木采伐申报与审批等提供无偿技术服务。

2、*方对转让山场的林木采伐与销售享有管理权、经营权、收益权。签订林木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合同后视同办理完山场交接手续,山场上林木由*方经营管护,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方在生产、销售林木各环节中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作业场所,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如出现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灾由*方负全权责任,同时*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

4、*方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采伐作业设计组织生产,按木材运输管理规定进行木材调运,自觉遵守林业法规政策及林业主管部门管理,确保不发生未批先采、越界采伐、异地采伐、乱收乱购等违规违法行为,*方承诺承担违反林业法规政策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六、其他条款

*方为独立经济主体,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其所雇请的人员只与*方发生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与*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本合同木材的销售价款全部汇入*方指定账号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方各执一份。

*方(签章): *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附件:转让山场范围地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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