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岳农庄现代蔬菜大棚一期、二期项目经营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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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岳农庄现代蔬菜大棚一期、二期项目经营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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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巴岳农庄现代蔬菜大棚一期、二期项目经营招商
项目编号 * 租赁底价 46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5-24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06-06
标的所在地区 (略) >市辖区>铜梁区 资产类别 房产租赁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租赁,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资产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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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巴岳农庄现代蔬菜大棚一期、二期项目经营招商
坐落 (略) 铜梁区侣俸镇保乡村 楼盘名称
租赁底价 46 万元 租赁期限(年) 12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免租期
租金递增方式 不递增 招租用途 仅限蔬菜瓜果种植
产权证号
楼层 结构
房屋证载用途 房屋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约54.69亩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招商方负责在《项目招商经营合同》签订次日起120日内移交标的
是否存在租赁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标的踏勘联系人 蒋老师 联系电话 *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重庆龙裕 (略)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龙裕 (略)
评估备案机构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一、标的系巴岳农庄现代蔬菜大棚一期、二期项目经营招商,项目占地面积约54.69亩,合作经营期限为12年,项目用途仅限蔬菜瓜果种植。本项目挂牌价为第一年招商金底价(即招商方第一年保底净利润)。

二、意向合作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合作申请且通过资格审核,并交纳保证金5万元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合作方。

四、为保护招商方和意向合作方的合法权益,招商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合作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商方原因,意向合作方(合作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商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合作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合作经营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商方签订经营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合作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合作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合作方被确定为合作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部分转为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经营合同生效后,合作方可凭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剩余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剩余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无息返还;其余意向合作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该项目已竣工但尚未验收,未办理产权证,本次招商面积系招商方自行测量所得,实际经营面积以移交为准,项目经营手续尚未办理项目成交后,相关手续由招商方负责办理,合作方不得以标的无产权证面积误差为由向招商方提出任何要求。

六、意向合作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招商经营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合作经营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经营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商方签订经营合同,经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本次招商采取保底净利润+增值提成的方式进行合作。合作期限内,招商方除每年向合作方收取招商金(即保底净利润)外,还按照下列标准分段累计向合作方收取产值利润(即增值提成):(1)平均每亩产值未达到3万元部分,不收取产值利润;(2)平均每亩产值3万元(含3万元)至3.5万元(不含3.5万元)部分,按0.*(万元/亩)×实际移交面积(亩)收取;(3)每亩产值在3.5万元及以上的,每亩产值较3万元增加部分,每增加0.5万元(不足0.5万元不计算),产值利润按0.25(万元/亩)×实际移交面积(亩)增加收取。

(二)合作期限内,合作方负责按照家庭农场主标准在当地培养生产管理经理(30亩为一个单元,每30亩至少培养一名),生产管理经理经合作方培训后由招商、合作双方共同考评上岗,由合作方负责与生产管理经理签订劳务合同并发放薪酬。每个单元的生产管理经理年度薪酬采取保底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发放,保底工资为6万元,绩效工资采取分段累计方式计算:(1)平均每亩产值未达到3万元部分,不计算绩效;(2)平均每亩产值3万元(含3万元)至3.5万元(不含3.5万元)部分,一次性绩效4万元;(3)每亩产值在3.5万元及以上的,每亩产值较3万元增加部分,每增加0.5万元(不足0.5万元不计算),增加一次性绩效5万元。

(三)项目产值以生产管理经理在招商、合作双方监督下登记的项目产值台账或产值报告为准。

七、意向合作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已竣工但尚未验收,未办理产权证;本次招商面积系招商方自行测量,实际经营面积以移交为准;标的尚未办理经营手续等)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合作,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标的均以经营合同约定为准,意向合作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合作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合作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招商金,否则将视为违约。

八、意向合作方须在被确定为合作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签订《项目招商经营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将招商金支付至招商方指定账户。因合作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招商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九、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等)均由合作方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巴岳农庄现代蔬菜大棚一期、二期项目经营招商网络竞价方案》。

十、项目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商方承担,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水费、电费、人工费、设施设备维护费用等)由合作方自行承担(需招商方名义缴纳的以招商方名义缴纳)。

十一、本次招商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合作方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须另行向招商方支付有关税、费后办理,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十二、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上级部门要求等不可抗力原因,招商方可提前终止合作合同,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三、标的经营期间因合作方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十四、合作方在《项目招商经营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向招商方支付50万元履约保证金,经营合同终止后,根据经营合同约定返还履约保证金。招商方负责在《项目招商经营合同》签订次日起120日内移交标的(合作方须付清履约保证金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经营期计算以签订《项目招商经营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

十五、项目其他未尽事项由招商、合作双方自行约定。

十六、备查资料:《项目招商经营合同》《巴岳农庄现代蔬菜大棚一期、二期项目经营招商网络竞价方案》。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合作方需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23-*
附件下载:
项目招商经营合同

标的名称 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标的类型 标的状态
巴岳农庄现代蔬菜大棚一期、二期项目经营招商 46 5 招租房产 报名中

报价会名称 保留价(起始价)(万元) 最新价(万元) 状态 开始时间
暂无报价会!
鉴证书编号 鉴证书名称 成交价(万元) 日期
鉴证书暂未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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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巴岳农庄现代蔬菜大棚一期、二期项目经营招商
项目编号 * 租赁底价 46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5-24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06-06
标的所在地区 (略) >市辖区>铜梁区 资产类别 房产租赁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租赁,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资产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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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巴岳农庄现代蔬菜大棚一期、二期项目经营招商
坐落 (略) 铜梁区侣俸镇保乡村 楼盘名称
租赁底价 46 万元 租赁期限(年) 12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免租期
租金递增方式 不递增 招租用途 仅限蔬菜瓜果种植
产权证号
楼层 结构
房屋证载用途 房屋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约54.69亩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招商方负责在《项目招商经营合同》签订次日起120日内移交标的
是否存在租赁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标的踏勘联系人 蒋老师 联系电话 *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重庆龙裕 (略)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龙裕 (略)
评估备案机构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一、标的系巴岳农庄现代蔬菜大棚一期、二期项目经营招商,项目占地面积约54.69亩,合作经营期限为12年,项目用途仅限蔬菜瓜果种植。本项目挂牌价为第一年招商金底价(即招商方第一年保底净利润)。

二、意向合作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合作申请且通过资格审核,并交纳保证金5万元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合作方。

四、为保护招商方和意向合作方的合法权益,招商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合作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商方原因,意向合作方(合作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商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合作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合作经营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商方签订经营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合作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合作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合作方被确定为合作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部分转为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经营合同生效后,合作方可凭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剩余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剩余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无息返还;其余意向合作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该项目已竣工但尚未验收,未办理产权证,本次招商面积系招商方自行测量所得,实际经营面积以移交为准,项目经营手续尚未办理项目成交后,相关手续由招商方负责办理,合作方不得以标的无产权证面积误差为由向招商方提出任何要求。

六、意向合作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招商经营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合作经营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经营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商方签订经营合同,经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本次招商采取保底净利润+增值提成的方式进行合作。合作期限内,招商方除每年向合作方收取招商金(即保底净利润)外,还按照下列标准分段累计向合作方收取产值利润(即增值提成):(1)平均每亩产值未达到3万元部分,不收取产值利润;(2)平均每亩产值3万元(含3万元)至3.5万元(不含3.5万元)部分,按0.*(万元/亩)×实际移交面积(亩)收取;(3)每亩产值在3.5万元及以上的,每亩产值较3万元增加部分,每增加0.5万元(不足0.5万元不计算),产值利润按0.25(万元/亩)×实际移交面积(亩)增加收取。

(二)合作期限内,合作方负责按照家庭农场主标准在当地培养生产管理经理(30亩为一个单元,每30亩至少培养一名),生产管理经理经合作方培训后由招商、合作双方共同考评上岗,由合作方负责与生产管理经理签订劳务合同并发放薪酬。每个单元的生产管理经理年度薪酬采取保底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发放,保底工资为6万元,绩效工资采取分段累计方式计算:(1)平均每亩产值未达到3万元部分,不计算绩效;(2)平均每亩产值3万元(含3万元)至3.5万元(不含3.5万元)部分,一次性绩效4万元;(3)每亩产值在3.5万元及以上的,每亩产值较3万元增加部分,每增加0.5万元(不足0.5万元不计算),增加一次性绩效5万元。

(三)项目产值以生产管理经理在招商、合作双方监督下登记的项目产值台账或产值报告为准。

七、意向合作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已竣工但尚未验收,未办理产权证;本次招商面积系招商方自行测量,实际经营面积以移交为准;标的尚未办理经营手续等)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合作,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标的均以经营合同约定为准,意向合作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合作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合作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招商金,否则将视为违约。

八、意向合作方须在被确定为合作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签订《项目招商经营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将招商金支付至招商方指定账户。因合作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招商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九、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等)均由合作方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巴岳农庄现代蔬菜大棚一期、二期项目经营招商网络竞价方案》。

十、项目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商方承担,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水费、电费、人工费、设施设备维护费用等)由合作方自行承担(需招商方名义缴纳的以招商方名义缴纳)。

十一、本次招商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合作方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须另行向招商方支付有关税、费后办理,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十二、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上级部门要求等不可抗力原因,招商方可提前终止合作合同,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三、标的经营期间因合作方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十四、合作方在《项目招商经营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向招商方支付50万元履约保证金,经营合同终止后,根据经营合同约定返还履约保证金。招商方负责在《项目招商经营合同》签订次日起120日内移交标的(合作方须付清履约保证金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经营期计算以签订《项目招商经营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

十五、项目其他未尽事项由招商、合作双方自行约定。

十六、备查资料:《项目招商经营合同》《巴岳农庄现代蔬菜大棚一期、二期项目经营招商网络竞价方案》。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合作方需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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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标的类型 标的状态
巴岳农庄现代蔬菜大棚一期、二期项目经营招商 46 5 招租房产 报名中

报价会名称 保留价(起始价)(万元) 最新价(万元) 状态 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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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书编号 鉴证书名称 成交价(万元)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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