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南矿床钾矿详查探矿权(第二次拍卖)
风南矿床钾矿详查探矿权(第二次拍卖)
(略) 第一 (略)
拍卖公告
(略) 第一 (略) 将于2023年6月13日10时至2023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http://**)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风南矿床钾矿详查探矿权。勘查项目名称: (略) 茫崖行委风南矿床钾矿详查(保留);勘查面积:212.68平方公里;勘查单位: (略) 柴达木综合地 (略) ;勘查矿种:钾盐;《勘查许可证》(证号:T**);有效期:2021-10-03至2023-10-02。
评估价:24363.56万元
起拍价:13644万元;保证金:1365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3年6月13日10时至2023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安排预约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组织实施。
六、特别提示:
1、关于竞买人的资质: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 [2017]14号) 规定“(二) 非油气探矿权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十九) (略) 将探矿权拍卖或者裁定给他人的,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受让人提交的探矿权变更申 (略) 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变更登记。受让人应当具备本通知第 (二) 条规定的探矿权申请人条件”等规定,竞买人需要自行具备相应资质,必要时请到国家自然资源部及相关部门了解咨询。
若竞买成功后,因不具备相应资质导致探矿权无法权属转移登记,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根据评估报告披露, (略) 自然资源厅颁发的《勘查许可证》(证号:T*78;有效期:2020年5月29日至2021年10月2日)有效期已届满
据评估公司披露,探矿权人已取得国家自然资源部2022年4月20日发放的(2022)190《领取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通知》,可办理探矿权保留登记手续。根据通知要求,需向地方税务部门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后领取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
据国家自然资源部2022年12月1日对于本标的“关于探矿权使用费缴纳问题”的回复:《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 海域使用金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 [2021] 19号) 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的征收管理职责已划转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开具《缴款通知书》,通知缴款人缴款,负责收缴相应费款、以及欠费催缴、误缴退库等工作。
辅助机构已于2023年3月24日接到国家税务总局茫崖行委税务局口头答复知:上述探矿权使用费已缴纳至2023年10月。
根据2023年3月28日查询自然资源部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显示项目编号为“T**”,项目名称为“ (略) 风南矿床钾矿详查(保留)”,有效期为2021-10-03至2023-10-02。
竞买人须自行向国家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税务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办理进度。
探矿权使用费未缴清的部分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并先行垫付。买受人未在税务及相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均视为自愿负担原权利人应负担的探矿权使用费。
3、本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范围仅限于在有效期内的探矿权证规定的范围。拍卖成交后,法院和辅助机构仅以向买 (略) 出具相关审税、过户的法律文书作为标的物交付标准。买受人在今后开发、使用该标的物的探矿权等过程中,应符合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实施细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略) 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略) 和辅助机构无关。”
4、截止至2022年10月12日,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网络公示信息:该 (略) 第一 (略) 查封冻结,无抵押信息登记。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中相关条件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3年7月3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 (略) 账户(开户名: (略) 第一 (略) ,开户行:农行古北新区支行,账号:*3062),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自身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须向拍卖辅助机构预约安排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解除查封手续。买受 (略) 出具的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权属转移登记至买受人名下的审税手续,并在税务部门出具缴纳税款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缴纳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分别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办理审税、缴税手续或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均视为自愿负担原权利人应负担的税费。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欠费(不包含原权利人未缴纳的探矿权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7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三、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3年6月7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调注册报名、买受人权属转移登记及税费缴纳等事项, (略) (略) 已授权委托(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京东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4705国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普陀区铜川路70号1705-1706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83051
法官电话:021-*-83052
(略) 第一 (略)
2023年05月23日
(略) 第一 (略)
拍卖公告
(略) 第一 (略) 将于2023年6月13日10时至2023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http://**)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风南矿床钾矿详查探矿权。勘查项目名称: (略) 茫崖行委风南矿床钾矿详查(保留);勘查面积:212.68平方公里;勘查单位: (略) 柴达木综合地 (略) ;勘查矿种:钾盐;《勘查许可证》(证号:T**);有效期:2021-10-03至2023-10-02。
评估价:24363.56万元
起拍价:13644万元;保证金:1365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3年6月13日10时至2023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安排预约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组织实施。
六、特别提示:
1、关于竞买人的资质: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 [2017]14号) 规定“(二) 非油气探矿权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十九) (略) 将探矿权拍卖或者裁定给他人的,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受让人提交的探矿权变更申 (略) 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变更登记。受让人应当具备本通知第 (二) 条规定的探矿权申请人条件”等规定,竞买人需要自行具备相应资质,必要时请到国家自然资源部及相关部门了解咨询。
若竞买成功后,因不具备相应资质导致探矿权无法权属转移登记,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根据评估报告披露, (略) 自然资源厅颁发的《勘查许可证》(证号:T*78;有效期:2020年5月29日至2021年10月2日)有效期已届满
据评估公司披露,探矿权人已取得国家自然资源部2022年4月20日发放的(2022)190《领取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通知》,可办理探矿权保留登记手续。根据通知要求,需向地方税务部门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后领取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
据国家自然资源部2022年12月1日对于本标的“关于探矿权使用费缴纳问题”的回复:《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 海域使用金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 [2021] 19号) 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的征收管理职责已划转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开具《缴款通知书》,通知缴款人缴款,负责收缴相应费款、以及欠费催缴、误缴退库等工作。
辅助机构已于2023年3月24日接到国家税务总局茫崖行委税务局口头答复知:上述探矿权使用费已缴纳至2023年10月。
根据2023年3月28日查询自然资源部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显示项目编号为“T**”,项目名称为“ (略) 风南矿床钾矿详查(保留)”,有效期为2021-10-03至2023-10-02。
竞买人须自行向国家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税务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办理进度。
探矿权使用费未缴清的部分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并先行垫付。买受人未在税务及相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均视为自愿负担原权利人应负担的探矿权使用费。
3、本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范围仅限于在有效期内的探矿权证规定的范围。拍卖成交后,法院和辅助机构仅以向买 (略) 出具相关审税、过户的法律文书作为标的物交付标准。买受人在今后开发、使用该标的物的探矿权等过程中,应符合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实施细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略) 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略) 和辅助机构无关。”
4、截止至2022年10月12日,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网络公示信息:该 (略) 第一 (略) 查封冻结,无抵押信息登记。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中相关条件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3年7月3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 (略) 账户(开户名: (略) 第一 (略) ,开户行:农行古北新区支行,账号:*3062),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自身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须向拍卖辅助机构预约安排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解除查封手续。买受 (略) 出具的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权属转移登记至买受人名下的审税手续,并在税务部门出具缴纳税款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缴纳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分别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办理审税、缴税手续或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均视为自愿负担原权利人应负担的税费。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欠费(不包含原权利人未缴纳的探矿权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7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三、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3年6月7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调注册报名、买受人权属转移登记及税费缴纳等事项, (略) (略) 已授权委托(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京东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4705国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普陀区铜川路70号1705-1706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83051
法官电话:021-*-83052
(略) 第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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