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黑龙江省龙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黑龙江省龙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 发布时间:2023-05-24 11:00


(略) (略)
车辆采购项目公告

(略) (略) ,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 (略) (略) 供应链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 (略) (略) (以下称“采购人”)出租汽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GG-ZC-*-0031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福瑞迪CNG双燃料出租车50台,信息如下:
车辆名称:双燃料出租车
品牌、规格型号及其他具体要求:
品牌:福瑞迪CNG双燃料出租车
规格参数: 长x宽x高(mm): 4510x1750x1470
轴距(mm): 2650
排放标准:国六B
排气量(ml):1.591
功率(KW):90.2/79(汽油/CNG)
气瓶容积(L):87
油箱容积(L):50
百公里油耗(L):6.0
安全参数:前排双安全气囊、ABS+EBD、速度感应自动落锁、胎压监测、上坡辅助。
1.5供?货?期:按采购人供货要求20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1.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采购方式:减价采购(多次竞价)
1.8采购预算:4,100,000元(含增值税、含运费)
1.9其它要求:
1.9.1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车辆。
1.9.2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提车。
1.9.3验收:车辆到货时,应附一份车辆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车辆交付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车辆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车一致。
1.9.4验收异议时限: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车辆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9.5验收异议处理
1.9.5.1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车辆之日起1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视为车辆符合约定。
1.9.5.2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车辆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9.5.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车辆进行检验。
2、采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分批次供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竞价安排
3.1竞价方式:减价(多次竞价)
3.2起始竞价金额:4,100,000元
3.3减价幅度:10,000元
3.4延时竞价周期5分钟
3.5竞价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6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自行 (略) 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http://**)报价,意向供应商竞价时填写上报单价,竞价结束后,报价排名第一的预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报价明细供采购人进行价格核查,报价明细中的单报价不得高于其对应的限制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车辆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本次采购车辆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车辆的生产或销售;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请意向供应商注意,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否则因预留电话有误联系不到意向供应商或者预留联系人不知悉本次竞价采购事宜,报名审核将不通过,不能参与竞价。)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05月25日时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 (略) 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供采购人审核: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本项目联系人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记录的承诺(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5.1.5如为经销商,需提供与制造商签订的经销协议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适用于指定品牌的)。
5.2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5.2.1提交审核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2023年05月29日17:00前送达;
5.2.2递交证明材料的地点: (略) (略) 珠江路副37号
5.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5.2.4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文件(第5.1.1-5.1.5)项要求的全部资料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材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采购人存档。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注: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 (略) 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7.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7.1按照满足采购需求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7.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 (略) 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8.其它说明
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竞价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要求。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车辆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 (略) 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香坊区珠江路副37号旅游投资集团2号楼
联系人:国先生
电话:*
2023年5月24日
黑龙江省龙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 发布时间:2023-05-24 11:00


(略) (略)
车辆采购项目公告

(略) (略) ,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 (略) (略) 供应链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 (略) (略) (以下称“采购人”)出租汽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GG-ZC-*-0031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福瑞迪CNG双燃料出租车50台,信息如下:
车辆名称:双燃料出租车
品牌、规格型号及其他具体要求:
品牌:福瑞迪CNG双燃料出租车
规格参数: 长x宽x高(mm): 4510x1750x1470
轴距(mm): 2650
排放标准:国六B
排气量(ml):1.591
功率(KW):90.2/79(汽油/CNG)
气瓶容积(L):87
油箱容积(L):50
百公里油耗(L):6.0
安全参数:前排双安全气囊、ABS+EBD、速度感应自动落锁、胎压监测、上坡辅助。
1.5供?货?期:按采购人供货要求20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1.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采购方式:减价采购(多次竞价)
1.8采购预算:4,100,000元(含增值税、含运费)
1.9其它要求:
1.9.1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车辆。
1.9.2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提车。
1.9.3验收:车辆到货时,应附一份车辆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车辆交付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车辆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车一致。
1.9.4验收异议时限: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车辆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9.5验收异议处理
1.9.5.1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车辆之日起1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视为车辆符合约定。
1.9.5.2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车辆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9.5.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车辆进行检验。
2、采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分批次供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竞价安排
3.1竞价方式:减价(多次竞价)
3.2起始竞价金额:4,100,000元
3.3减价幅度:10,000元
3.4延时竞价周期5分钟
3.5竞价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6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自行 (略) 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http://**)报价,意向供应商竞价时填写上报单价,竞价结束后,报价排名第一的预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报价明细供采购人进行价格核查,报价明细中的单报价不得高于其对应的限制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车辆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本次采购车辆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车辆的生产或销售;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请意向供应商注意,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否则因预留电话有误联系不到意向供应商或者预留联系人不知悉本次竞价采购事宜,报名审核将不通过,不能参与竞价。)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05月25日时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 (略) 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供采购人审核: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本项目联系人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记录的承诺(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5.1.5如为经销商,需提供与制造商签订的经销协议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适用于指定品牌的)。
5.2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5.2.1提交审核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2023年05月29日17:00前送达;
5.2.2递交证明材料的地点: (略) (略) 珠江路副37号
5.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5.2.4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文件(第5.1.1-5.1.5)项要求的全部资料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材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采购人存档。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注: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 (略) 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7.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7.1按照满足采购需求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7.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 (略) 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8.其它说明
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竞价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要求。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车辆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 (略) 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香坊区珠江路副37号旅游投资集团2号楼
联系人:国先生
电话:*
2023年5月2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