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天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杜集区朔里镇罗里村废弃石料拍卖合同公告
淮北市天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杜集区朔里镇罗里村废弃石料拍卖合同公告
(略) 天汇 (略) 所属杜集区朔里镇罗里村废弃石料
出让合同
项目编号: HBCQ-2023-019
二○二三年五月
(略) 天汇 (略) 所属废弃石料出让合同
出 让 人: (略) 天汇 (略) (以下简称*方)
法定代表人: 李飞
单位地址: (略) 杜集区龙山路135号红星凯越广场装饰材料馆1幢A10210-A10218
受让人: (略) (以下简称*方)
法定代表人:宫婷
单位地址: (略) 长山路西梅苑路北帝景翰园翰邦国际广场13#02室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规定,*方于2023年4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天汇 (略) 所属废弃石料以拍卖方式进行有偿出让。经过公开竞价,*方成为受让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标的 (略) 天汇 (略) 所属废弃石料。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吨)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清运保证金(万元) | 环保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成交价 (万元) |
1 | 废弃石料 | 约69576 | 100 | 50 | 20 | 335.22 | 338.22 |
瑕疵说明:1、竞拍前意向竞买人应现场查看,竞拍后,委托方和拍卖方不对废弃石料质量负责。2、实际数量达不到或超过公示数量,成交价格不予调整,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存在多退少补。 |
第三条 *方同意以人民币 338.22 万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的竞买报价 (略) 天汇 (略) 所属废弃石料,并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安全施工协议手续。本合同下的清运时限为45日,自交付之日起算。
第四条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价款。全部价款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6696;开户行:工行淮海路支行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结束后并在《出让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按委托方要求,缴纳清运保证金50万元,环保保证金20万元。(账户: (略) 天汇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淮北杜集支行,账号:1305 0167 1920 0039 730)。清运完毕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由委托方将清运保证金和环保保证金无息退回。
第五条 *方自依法获得标的后,清运时间与施工时间同步进行,待土石方施工结束后45日内将场地内石料清运完毕(清运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风险均由*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清运中断除外,否则,每延迟一天,罚款5千元。如延期至10日未完成清运,*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本次拍卖标的。*方所缴纳的成交款、清运保证金、环保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方作业过程中自行负责地方附着物的清运补偿及当地的协调工作。待清场后,如无需罚款,10个工作日内限期清运保证金原账户无息退回。
第七条 *方有权要求*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方有权检查、督促*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第八条 *方根据相关法规文件要求,运输路 (略) 容要求行驶。运输过程中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抛洒、不得超载,运输中全程车辆遮布覆盖。
第九条 *方必须严格按照经*方审查同意的清运方案进行清运。
(一)现场负责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略) 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二)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方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
第十条 *方自备、自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由此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由*方自行负责,给*方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全部由*方承担。属于*方提供的工具、设备,*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认真检查确认,一次性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 *方成为受让人后,在装车或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规、政策。*方必须做好粉尘综合利用,对废弃石料运输的道路进行硬化,彻底解决运输产生的粉尘、扬尘污染问题。依法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同时废止。*方需严格按照*方要求和约定施工协议内容施工,严禁拉运标的物以外的石料,否则已交的清运保证金200万元和环保保证金100万元不予退还,待清运完毕并经*方验收合格后由*方将清运保证金和环保保证金无息退回。
第十三条 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或一方 (略) 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未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份,*方、*方、监管方各执*份。
*方: (略) 天汇 (略) *方: (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23年5月17日 2023年5月17日
0天0小时1分0秒
0天3小时36分0秒
附件:废弃石料出让合同.pdf
(略) 天汇 (略) 所属杜集区朔里镇罗里村废弃石料
出让合同
项目编号: HBCQ-2023-019
二○二三年五月
(略) 天汇 (略) 所属废弃石料出让合同
出 让 人: (略) 天汇 (略) (以下简称*方)
法定代表人: 李飞
单位地址: (略) 杜集区龙山路135号红星凯越广场装饰材料馆1幢A10210-A10218
受让人: (略) (以下简称*方)
法定代表人:宫婷
单位地址: (略) 长山路西梅苑路北帝景翰园翰邦国际广场13#02室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规定,*方于2023年4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天汇 (略) 所属废弃石料以拍卖方式进行有偿出让。经过公开竞价,*方成为受让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标的 (略) 天汇 (略) 所属废弃石料。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吨)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清运保证金(万元) | 环保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成交价 (万元) |
1 | 废弃石料 | 约69576 | 100 | 50 | 20 | 335.22 | 338.22 |
瑕疵说明:1、竞拍前意向竞买人应现场查看,竞拍后,委托方和拍卖方不对废弃石料质量负责。2、实际数量达不到或超过公示数量,成交价格不予调整,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存在多退少补。 |
第三条 *方同意以人民币 338.22 万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的竞买报价 (略) 天汇 (略) 所属废弃石料,并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安全施工协议手续。本合同下的清运时限为45日,自交付之日起算。
第四条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价款。全部价款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6696;开户行:工行淮海路支行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结束后并在《出让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按委托方要求,缴纳清运保证金50万元,环保保证金20万元。(账户: (略) 天汇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淮北杜集支行,账号:1305 0167 1920 0039 730)。清运完毕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由委托方将清运保证金和环保保证金无息退回。
第五条 *方自依法获得标的后,清运时间与施工时间同步进行,待土石方施工结束后45日内将场地内石料清运完毕(清运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风险均由*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清运中断除外,否则,每延迟一天,罚款5千元。如延期至10日未完成清运,*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本次拍卖标的。*方所缴纳的成交款、清运保证金、环保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方作业过程中自行负责地方附着物的清运补偿及当地的协调工作。待清场后,如无需罚款,10个工作日内限期清运保证金原账户无息退回。
第七条 *方有权要求*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方有权检查、督促*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第八条 *方根据相关法规文件要求,运输路 (略) 容要求行驶。运输过程中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抛洒、不得超载,运输中全程车辆遮布覆盖。
第九条 *方必须严格按照经*方审查同意的清运方案进行清运。
(一)现场负责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略) 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二)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方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
第十条 *方自备、自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由此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由*方自行负责,给*方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全部由*方承担。属于*方提供的工具、设备,*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认真检查确认,一次性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 *方成为受让人后,在装车或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规、政策。*方必须做好粉尘综合利用,对废弃石料运输的道路进行硬化,彻底解决运输产生的粉尘、扬尘污染问题。依法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同时废止。*方需严格按照*方要求和约定施工协议内容施工,严禁拉运标的物以外的石料,否则已交的清运保证金200万元和环保保证金100万元不予退还,待清运完毕并经*方验收合格后由*方将清运保证金和环保保证金无息退回。
第十三条 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或一方 (略) 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未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份,*方、*方、监管方各执*份。
*方: (略) 天汇 (略) *方: (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23年5月17日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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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废弃石料出让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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