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自然资告字[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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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自然资告字[2023]8号)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自然资告字[2023]8号)
东自然资告字[2023]8号 2023/5/24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东出让2022-31号 宗地总面积: 31513平方米 宗地坐落: 人才楼南侧、海榆西线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4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45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中心城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31513 十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66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5666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备注: 本次拍卖设定最高价格为6515.90万元,总面积31513平方米(合47.27亩,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1°,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9°面积31468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拍卖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二)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1、 (略) 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 (略) 有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 (略) 范围有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
4、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案或查处整改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5月24日 至 2023年06月14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5月24日 至 2023年06月14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4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6月14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6月15日09时30分 在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宗地拟用于安居房项目,属于房地产产业;
(二)该宗地自竞得人取得土地出让权半年内开工建设,2年内完工交付使用。其中第一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以上。
(三)若项 (略) 政府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应按要求执行。具体详见《 (略) 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关于印发2018年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2019年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2020〕127)等文件。
(四)安居房销售价格最高原则上不超过7200元/㎡,具体按项目所在地段、项目品质及配套确定销售价格。且住房户型面积不大于120㎡,主要 (略) 基层教师、基层医务人员、引进人才及本地居民住房困难的问题。其余未尽事宜依据《 (略) 基层教师及医务人员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文件落实。
(五)根据《 (略)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新建居住类建筑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建设或预留充电条件,其新建建筑停车场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未按相关标准和规定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新建建筑项目,不予验收通过。
(六)安居房设计建筑安装、装修、环境建设相关要求详见《 (略) 安居型商品住房涉及建筑安装、装修、环境建设相关要求》。
(七)项目在规划设计时,需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琼府[2017]96号)要求,合理配置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
(八)根据《关于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琼公通〔2022〕11号)的要求建设智慧安防系统。
(九)其他未尽详列的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规范要求执行,并 (略) 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DBJ46-062-2022)。
(十)项目建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计5人,招录条件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执行,同工同酬并遵照竞得方规章制度管理。
上述开发建设要求将列入《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市房管中心签订《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十一)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 (略) 场化商品住房用地计划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1〕2208号)规定,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公开拍卖出让。
(十二)本次拍卖出让设定最高限价,具体限价金额按照“保证合理建安成本和利润的前提下”的工作要求,结合拍卖起始价为基础上浮,溢价率不超过15%。
(十三)仅有一位具有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参与竞买,且其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土地出让底价,则该竞买人为该宗地使用权竞得者。
(十四)两位或两位以上具有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如其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土地出让底价,则报价最高者为该宗地使用权竞得人。当竞买人持续竞价达到该宗地拍卖出让最高限价时,如除最高报价者外有其他竞买人表示接受最高报价,则现场转入摇号环节,主持人现场宣布摇号规则并确定竞得人,摇号参与者为最高报价者和所有表示接受最高报价的竞买人,成交价为最高限价;如无其他竞买人表示接受最高报价,则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十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郭女士 胡女士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略)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自然资告字[2023]8号)
东自然资告字[2023]8号 2023/5/24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东出让2022-31号 宗地总面积: 31513平方米 宗地坐落: 人才楼南侧、海榆西线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4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45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中心城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31513 十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66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5666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备注: 本次拍卖设定最高价格为6515.90万元,总面积31513平方米(合47.27亩,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1°,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9°面积31468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拍卖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二)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1、 (略) 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 (略) 有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 (略) 范围有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
4、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案或查处整改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5月24日 至 2023年06月14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5月24日 至 2023年06月14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4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6月14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6月15日09时30分 在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宗地拟用于安居房项目,属于房地产产业;
(二)该宗地自竞得人取得土地出让权半年内开工建设,2年内完工交付使用。其中第一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以上。
(三)若项 (略) 政府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应按要求执行。具体详见《 (略) 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关于印发2018年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2019年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2020〕127)等文件。
(四)安居房销售价格最高原则上不超过7200元/㎡,具体按项目所在地段、项目品质及配套确定销售价格。且住房户型面积不大于120㎡,主要 (略) 基层教师、基层医务人员、引进人才及本地居民住房困难的问题。其余未尽事宜依据《 (略) 基层教师及医务人员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文件落实。
(五)根据《 (略)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新建居住类建筑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建设或预留充电条件,其新建建筑停车场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未按相关标准和规定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新建建筑项目,不予验收通过。
(六)安居房设计建筑安装、装修、环境建设相关要求详见《 (略) 安居型商品住房涉及建筑安装、装修、环境建设相关要求》。
(七)项目在规划设计时,需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琼府[2017]96号)要求,合理配置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
(八)根据《关于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琼公通〔2022〕11号)的要求建设智慧安防系统。
(九)其他未尽详列的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规范要求执行,并 (略) 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DBJ46-062-2022)。
(十)项目建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计5人,招录条件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执行,同工同酬并遵照竞得方规章制度管理。
上述开发建设要求将列入《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市房管中心签订《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十一)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 (略) 场化商品住房用地计划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1〕2208号)规定,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公开拍卖出让。
(十二)本次拍卖出让设定最高限价,具体限价金额按照“保证合理建安成本和利润的前提下”的工作要求,结合拍卖起始价为基础上浮,溢价率不超过15%。
(十三)仅有一位具有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参与竞买,且其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土地出让底价,则该竞买人为该宗地使用权竞得者。
(十四)两位或两位以上具有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如其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土地出让底价,则报价最高者为该宗地使用权竞得人。当竞买人持续竞价达到该宗地拍卖出让最高限价时,如除最高报价者外有其他竞买人表示接受最高报价,则现场转入摇号环节,主持人现场宣布摇号规则并确定竞得人,摇号参与者为最高报价者和所有表示接受最高报价的竞买人,成交价为最高限价;如无其他竞买人表示接受最高报价,则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十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郭女士 胡女士
联系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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