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160357.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共计11处建构筑物
重庆市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160357.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共计11处建构筑物
拍卖公告
(略) 第五 (略) 将于2023年6月6日10时至2023年6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第五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第五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共计11处建构筑物(详见下表)。据评估报告显示(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规划建筑面积(㎡) | 现状 | 备注 | 评估价格(万元) |
1 |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权证号:石柱县房地证2010字第*号) | *.93 | 部分闲置、部分有人占用 | 抵押、查封、工业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0年7月26日;容积率为0.76、建筑限高24米,建筑密度不低于30%,绿地率不高于20%;红线外“六通”、红线内“场地平整” | 2325.19 |
2 | 仓库1 | 5256.10 | 完成平整场地、挖土石方、挖孔桩、浇注护壁 | 闲置 | 149.14 |
3 | 质检中心 | 5116.02 | 施工至桩基挖方及护壁部分 | 闲置 | 233.55 |
4 | 前处理车间 | 3952.06 | 桩基础及基础梁下垫层施工完 | 闲置 | 106.77 |
5 | 固体制剂车间 | 7858.90 | 桩基挖方及护壁部分(其中已浇筑了四根桩) | 闲置 | 135.02 |
6 | 食堂 | 3685 | 施工至桩基挖方及护壁部分 | 闲置 | 116.02 |
7 | 办公楼 | 10130.90 | 施工至桩基挖方及护壁部分 | 闲置 | 157.31 |
8 | 宿舍1 | 4690.60 | 施工至桩基挖方及护壁部分 | 闲置 | 98.82 |
9 | 宿舍2 | 4690.60 | 施工至桩基挖方及护壁部分 | 闲置 | 124.76 |
10 | 精致提取车间 | 4097.46 | 施工至二层楼面以下结构(包括二层楼面),柱预留筋平均约40㎝,防雷接地基础已施工完工,已施工完成部分土建工程建筑面积1359.66平方米。 | 闲置 | 65.49 |
11 | 工程车间 | 1405.74 | 为单层建筑,施工至一层屋面板的结构部分,防雷接地基础已实施完工。已施工完成部分土建工程建筑面积1405.74平方米。 | 闲置 | 93.82 |
12 | 液体制剂车间 | 6575.06 | 基础部分已施工完成,一层柱钢筋预留,防雷接地基础已施工完工。 | 闲置 | 37.43 |
合计 | 重庆市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160357.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共计11处建构筑物 | *.93(土地面积)、57458.44(地上建构筑物规划面积) | - | 整体拍卖 | 3643.32(其中土地价值2325.19,地上建构筑物价值1318.13) |
根据《 (略) 房地产权证》(石柱县房地证2010字第*号)、《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渝地(2010)(石柱)第4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石柱县房地证(押)2012字第*号、石柱县房地证(押)2012字第*号)、《石柱县 (略) 见(构)筑物面积测绘报告》、《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建字第*号)、《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地上附着工程已施工完成部分重置造价编制报告》(渝金汇工程【2023】0082号)、《重庆石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 (略) 地块有关问题)的复函》、《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涉案土地出让及地上建筑物相关情况)的复函》等资料及评估报告显示:房地产权证号为:石柱县房地证2010字第*号。土地面积为*.93平方米,地上建构筑物规划面积57458.44平方米,已施工建成土建工程建筑面积2765.4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2060年7月26日。
由于修建园区道路(工业大道),提取车间已施工部分已被拆除、提取精致车间已施工的8-10轴/A-F轴部分已被拆除、仓库2已施工部分已被拆除,本次拍卖范围不含已拆除的在建工程。本次拍卖范围不包括工业大道、养殖用房1间、材料用房1间、碎石加工厂1座、入户便道1根、水泵房1座、电力杆线2根以及地上农作物。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整体评估价:3643.32万元(其中土地价值2325.19万元,地上建构筑物价值1318.13万元),整体起拍价:2040.2592万元,保证金:204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注: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3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现对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资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 (略) 安排, (略) 电话:400-962-2283或登录集成拍卖网站www.cq-jc.com、或下载集成拍卖手机APP、关注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第五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第五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拟拍卖财产瑕疵及风险提要》
整体拍卖、变卖处置被执行人重庆 (略) 名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石柱县房地2010字第*号) (略) 所有的地上11处建构筑物(规划建筑总面积57458.44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不含工业大道、养殖用房1间、材料用房1间、碎石加工厂1座、入户便道1根、水泵房1座、电力杆线2根以及地上农作物。
(2023)渝05执恢109号
一、拟拍卖的标的物财产:
整体拍卖、变卖处置被执行人重庆 (略) 名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石柱县房地 2010字第*号) (略) 所有的地上11处建构筑物(规划建筑总面积57458.44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不含工业大道、养殖用房1间、材料用房1间、碎石加工厂1座、入户便道1根、水泵房1座、电力杆线2根以及地上农作物。
二、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系按现状拍卖和交付,所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和拍卖范围参见评估报告、拍卖公告以及本《拟拍卖财产瑕疵及风险提要》等的相关资料,买受人可到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查阅,可现场实地查勘标的物及向相关财产管理部门自行了解情况等。
2.上述拟拍卖的标的物财产拍卖若成交, (略) 出具法律文书确认买受人权属,拍卖成交的标的物权属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3.本院将按标的物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手续上的交付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直接交付,并通知标的物的原所有权人或占有人。
4.对于上述参与竞买的前提条件,买受人(竞买人)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和注意!
5.涉及标的物办证、过户等司法拍卖本身所形成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对于拍卖本身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所承担的部分税费,应以先由买受人进行全部的垫付为参与竞买的前提条件,买受人应将因标的物办证过户等司法拍卖本身所形成的税费中所代为被执行人垫付的全部相关税费 (略) , (略) 凭代为垫付的税费发票上所记载的金额,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相应的款项给买受人。因标的物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双方全部完税,买受人(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应对将要就标的物全部完税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税费数额有一个充分的预估。
6.待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本院出具法律文书确认买受人的财产权属,买 (略) 出具的确认买受人财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必须在15日内到相应的财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标的物的转移过户登记手续。如买受 (略) 确认财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后未在15日的期限内申报缴纳涉及标的物办证、过户等司法拍卖本身所形成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或者虽在规定的15日的期限内申报缴纳了前述税费,但未在15日内将代为被执行人所垫付的全部相关司法拍卖本身所形成的税费 (略) , (略) 有权确定标的物办证过户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单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此买受人(竞买人)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和注意!
7.上述拟拍不动产标的物的面积等数据仅供参考,以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最终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为准,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应对拟拍标的物的各类重要指标和有关数据、功能、面积、位置、用途、现状等的问题引起足够的关注,必要时可进行包括实际丈量、聘请专家鉴定等的相关查勘工作。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拟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如买受人今后办理相关的房地产权证,证载位置、面积、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有出入,成交价不作调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拟拍标的物财产的瑕疵及其他的相关具体情况等由竞买人自行审慎地进行尽责了解,评估报告和有关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可供参考,可到相关的拍卖辅助机构等查阅。
8.如买受人对其参与竞买所获得的标的物财产在办理交易或过户,或者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所进行的处置中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交纳有关税、费等,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拟拍标的物财产的瑕疵及其他的相关具体情况等由竞买人自行审慎地进行尽责了解,评估报告和有关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可供参考,可到相关的拍卖辅助机构等查阅。
根据评估报告披露的信息以及标的物的现状情况,需要提请竞买人引起高度注意的是:
(1)本次整体拍卖、变卖标的物为被执行人重庆 (略) 名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石柱县房地2010字第*号) (略) 所有的地上11处建构筑物(规划建筑总面积57458.44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不含工业大道、养殖用房1间、材料用房1间、碎石加工厂1座、入户便道1根、水泵房1座、电力杆线2根以及地上农作物。
(2)标的物若拍卖成交,除涉及标的物办证、过户等司法拍卖本身所形成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本次拍卖标的物截止2022年止共欠城镇土地使用税*.81元,滞纳金*.69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3)本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重庆 (略) 名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石柱县房地2010字第*号)地块规划重新编织规划,调整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土地价 (略) 依据土地现状、规划调整等情况独立出具评估结果。需提醒买受人注意:目前,该宗土地证载用地性质为工业,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可能需要按照规划调整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手续和流程,并全部承担因规划调整而需缴纳的相关费用。
(4)本次拍卖标的物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但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目前,工业大道穿过本拍卖标的物即被执行人重庆 (略) 名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石柱县房地2010字第*号)对应的地块。请买受人注意:工业大道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另需注意,工业大道修建占用了本次拍卖标的部分宗地,并拆除了占用土地地上属于被执行人重庆 (略) 所有的建构筑物。石柱县人民政府修建工业大道前未完成相应的征收。石柱县人民政府来文陈述待拍卖成交后完成工业大道占地以及所 (略) 所有的建构筑物的征收事项。请买受人特别注意:买受人仅就工业大道所占用土地价值享有向石柱县人民政府主张征收权利。被执行人重庆 (略) 就工业大道占用土地部分地上已经拆除且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建构筑物价值享有向石柱县人民政府主张征收权利。(6)执行人重庆 (略) 名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石柱县房地2010字第*号)红线 (略) 所有的地上11处建构筑物外,养殖用房1间、材料用房1间、碎石加工厂1座、入户便道1根、水泵房1座、电力杆线2根以及农作物均不在此次拍卖范围。石柱县人 (略) 来文陈述前述不属于拍卖范围内的地上构筑物以及地上农作物均不属于被执行人重庆 (略) 所有,且未办理建设规划许可手续,均未确权登记,属于违法建筑;拍卖成交后由石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群众自行拆除,保障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交付。
(7)执行人重庆 (略) 名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石柱县房地2010字第*号) (略) 厂房施工单位修建的临时围墙、露天厕所、工人宿舍等临时建构筑物的 (略) 厂房修建的组织措施费中考虑, (略) 地上合法建筑物的建安工程造价已摊入地上建筑物的工程造价中。
本次拟拍卖的全部标的物财产以上所摘要列举的瑕疵情况仅供参考,对于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标的物的其他各种瑕疵情况和不利负担、不 (略) 均不能保证其并不存在,对此买受人(竞买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买受人(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自行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各相关瑕疵情况及存在的风险和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自行充分考虑并独立地作出相关的审慎判断,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鉴于拟拍标的物的各种瑕疵情形将会带来的相关影响,竟买人在拍卖日前应就将来若成功买受标的物后其能否顺利实现自己的预期利益等的问题自行了解充分考虑和独立地作出相应的审慎判断,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对于上述参与竞买的前提条件,买受人(竞买人)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和注意!
10、本次 (略) (2023)渝05执恢109号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5日前已将载明有拍卖相关事项的书面通知书向双方当事人等进行了邮寄送达,相关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并专门赴标的物现场张贴了拍卖公告,鉴于执行中根据申请执行人所提供的各相关被执行人等的电话号码不能完全有效地与相关的当事人等取得联系,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各相关被执行人等的具体下落,本院又 (略) 司法服务短信平台系统向已知的各相关被执行人等的手机号码发送了拍卖通知。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等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11、本院特别提醒,对于拟拍标的物的相关瑕疵情况所带来的一系列的不利负担,买受人(竞买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且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依法处理或者处置,并应对标的物所有可能产生或可能存在应支付的各类费用、标的物的各类瑕疵情况以及存在的风险自行了解和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入指定的网络司法拍卖结算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为支付的将视为无效,他人所缴款项将退回原账户;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相关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相关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予以确认,并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将相关的 (略) 备案;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不承担拟拍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按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的《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认为自己享有相关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办理竞买登记报名手续前获得相关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对其具有优先购买权的审查认可,同时还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将经由相关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予以确认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有关 (略) 进行核实备案。经由以上程序予以确认的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对相应拟拍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若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截止日前相关享有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未到相关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经该拍卖辅助机构对其具有优先购买权等的有关事项通过审查认可的,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12、上述拟拍标的物若拍卖流拍,有关的执行债权人请求以物抵债的,适用本《拟拍卖财产瑕疵及风险提要》全部所涉及的相关内容。
1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拟拍卖财产瑕疵及风险提要》、《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1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证载地址与现地址不一致的,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为准。如买受人今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证载位置、面积、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不符时,以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15、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需自行向相关权属部门了解,拆迁安置相关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若因自身条件(资质)等原因而带来的法律风险及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6、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 (略) 第五 (略) 提交合法证明 (略) 确认。逾期则视为放弃。
17、买受 (略) 出具的确认不动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后,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即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妥善维护、管理。如标的因故(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毁损灭失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和涉及其它隐患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18、拍卖成交后,若遇有与在先负担在标的物上的权力相冲突的情形或有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情形以及有其他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的利益主体进行协商妥善处理或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
19、买受人付款后 (略) 联系,及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过户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0、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1、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22、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23、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 (略) 指定案款账户(开户单位: (略) 第五 (略) ,开户行: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6*)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2、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及拍卖机构发布的《拟拍卖财产瑕疵及风险提要》、《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自助预约:
集成拍卖电话:400-962-2283
集成拍卖网站:www.cq-jc.com
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集成拍卖”
(略) 第五 (略) :023-*
(略) 第五 (略) 地址: (略) 渝中区经纬大道486号
(略) (略) 监督电话:023-* 023-*
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第五 (略)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竞买须知
(略) 第五 (略) 将于2023年6月6日10时至2023年6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第五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第五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重庆市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160357.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共计11处建构筑物。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第五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第五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 (略) 安排,请拨打集成拍卖电话:400-962-2283或登录集成拍卖网站www.cq-jc.com、或下载集成拍卖手机APP、关注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买受人付款后 (略) 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 (略) 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特别说明
标的物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确认权属的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送达权属登记机关,在拍卖标的物具备办理过户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时,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买受 (略) 出具的确认权属的法律文书后,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即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妥善维护、管理。如标的因故(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毁损失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和涉及其它隐患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3、本次拍卖范围不包括工业大道、养殖用房1间、材料用房1间、碎石加工厂1座、入户便道1根、水泵房1座、电力杆线2根以及地上农作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证载地址与现地址不一致的,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为准。如买受人今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证载位置、面积、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不符时,以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需自行向相关权属部门了解,拆迁安置相关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若因自身条件(资质)等原因而带来的法律风险及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 (略) 第五 (略) 提交合法证明 (略) 确认。逾期则视为放弃。
6、买受 (略) 出具的确认不动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后,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即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妥善维护、管理。如标的因故(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毁损灭失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和涉及其它隐患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7、拍卖成交后,若遇有与在先负担在标的物上的权力相冲突的情形或有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情形以及有其他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的利益主体进行协商妥善处理或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0、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 (略) 指定案款账户(开户单位: (略) 第五 (略) ,开户行: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
11、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及拍卖机构发布的《拟拍卖财产瑕疵及风险提要》、《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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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第五 (略)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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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第五 (略)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标的物调查信息表
拍品名称 | 重庆市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160357.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共计11处建构筑物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权证情况 | 石柱县房地证2010字第*号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
拍品现状 | 建构筑物用途 | 工业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建构筑物结构 | 钢混 | |
是否已腾空 | 否 | |
租赁情况 | 部分闲置、部分占用 | |
欠费情况 | 1、城镇土地使用税欠费:*.5元(截至2022年12月29日)。 2、其他:不详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抵押情况 | 查封、抵押(土地) |
拍品介绍 | ||
该标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位于石柱工业园区b区内。所在区域有 (略) 、 (略) 、重庆 (略) 、重庆英孚 (略) 等已建成的工业厂区项目,产业聚集度较高。 标的物距石柱县城8公里,距石柱汽车客运总站约10公里,距重庆主城250公里,距高铁石柱站7公里,交通便捷程度一般。 | ||
特别说明 | ||
1. 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税法各自承担;截至2022年12月29日,城镇土地使用税欠费及滞纳金共计*.5元由被执行人承担;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2.限购情况:需竞买人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并按当地相关政策办理。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重庆 (略) 400-962-2283或登录www.cq-jc.com,或关注“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
拍卖公告
(略) 第五 (略) 将于2023年6月6日10时至2023年6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第五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第五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共计11处建构筑物(详见下表)。据评估报告显示(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规划建筑面积(㎡) | 现状 | 备注 | 评估价格(万元) |
1 |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权证号:石柱县房地证2010字第*号) | *.93 | 部分闲置、部分有人占用 | 抵押、查封、工业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0年7月26日;容积率为0.76、建筑限高24米,建筑密度不低于30%,绿地率不高于20%;红线外“六通”、红线内“场地平整” | 2325.19 |
2 | 仓库1 | 5256.10 | 完成平整场地、挖土石方、挖孔桩、浇注护壁 | 闲置 | 149.14 |
3 | 质检中心 | 5116.02 | 施工至桩基挖方及护壁部分 | 闲置 | 233.55 |
4 | 前处理车间 | 3952.06 | 桩基础及基础梁下垫层施工完 | 闲置 | 106.77 |
5 | 固体制剂车间 | 7858.90 | 桩基挖方及护壁部分(其中已浇筑了四根桩) | 闲置 | 135.02 |
6 | 食堂 | 3685 | 施工至桩基挖方及护壁部分 | 闲置 | 116.02 |
7 | 办公楼 | 10130.90 | 施工至桩基挖方及护壁部分 | 闲置 | 157.31 |
8 | 宿舍1 | 4690.60 | 施工至桩基挖方及护壁部分 | 闲置 | 98.82 |
9 | 宿舍2 | 4690.60 | 施工至桩基挖方及护壁部分 | 闲置 | 124.76 |
10 | 精致提取车间 | 4097.46 | 施工至二层楼面以下结构(包括二层楼面),柱预留筋平均约40㎝,防雷接地基础已施工完工,已施工完成部分土建工程建筑面积1359.66平方米。 | 闲置 | 65.49 |
11 | 工程车间 | 1405.74 | 为单层建筑,施工至一层屋面板的结构部分,防雷接地基础已实施完工。已施工完成部分土建工程建筑面积1405.74平方米。 | 闲置 | 93.82 |
12 | 液体制剂车间 | 6575.06 | 基础部分已施工完成,一层柱钢筋预留,防雷接地基础已施工完工。 | 闲置 | 37.43 |
合计 | 重庆市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160357.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共计11处建构筑物 | *.93(土地面积)、57458.44(地上建构筑物规划面积) | - | 整体拍卖 | 3643.32(其中土地价值2325.19,地上建构筑物价值1318.13) |
根据《 (略) 房地产权证》(石柱县房地证2010字第*号)、《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渝地(2010)(石柱)第4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石柱县房地证(押)2012字第*号、石柱县房地证(押)2012字第*号)、《石柱县 (略) 见(构)筑物面积测绘报告》、《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建字第*号)、《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地上附着工程已施工完成部分重置造价编制报告》(渝金汇工程【2023】0082号)、《重庆石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 (略) 地块有关问题)的复函》、《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涉案土地出让及地上建筑物相关情况)的复函》等资料及评估报告显示:房地产权证号为:石柱县房地证2010字第*号。土地面积为*.93平方米,地上建构筑物规划面积57458.44平方米,已施工建成土建工程建筑面积2765.4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2060年7月26日。
由于修建园区道路(工业大道),提取车间已施工部分已被拆除、提取精致车间已施工的8-10轴/A-F轴部分已被拆除、仓库2已施工部分已被拆除,本次拍卖范围不含已拆除的在建工程。本次拍卖范围不包括工业大道、养殖用房1间、材料用房1间、碎石加工厂1座、入户便道1根、水泵房1座、电力杆线2根以及地上农作物。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整体评估价:3643.32万元(其中土地价值2325.19万元,地上建构筑物价值1318.13万元),整体起拍价:2040.2592万元,保证金:204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注: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3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现对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资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 (略) 安排, (略) 电话:400-962-2283或登录集成拍卖网站www.cq-jc.com、或下载集成拍卖手机APP、关注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第五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第五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拟拍卖财产瑕疵及风险提要》
整体拍卖、变卖处置被执行人重庆 (略) 名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石柱县房地2010字第*号) (略) 所有的地上11处建构筑物(规划建筑总面积57458.44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不含工业大道、养殖用房1间、材料用房1间、碎石加工厂1座、入户便道1根、水泵房1座、电力杆线2根以及地上农作物。
(2023)渝05执恢109号
一、拟拍卖的标的物财产:
整体拍卖、变卖处置被执行人重庆 (略) 名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石柱县房地 2010字第*号) (略) 所有的地上11处建构筑物(规划建筑总面积57458.44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不含工业大道、养殖用房1间、材料用房1间、碎石加工厂1座、入户便道1根、水泵房1座、电力杆线2根以及地上农作物。
二、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系按现状拍卖和交付,所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和拍卖范围参见评估报告、拍卖公告以及本《拟拍卖财产瑕疵及风险提要》等的相关资料,买受人可到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查阅,可现场实地查勘标的物及向相关财产管理部门自行了解情况等。
2.上述拟拍卖的标的物财产拍卖若成交, (略) 出具法律文书确认买受人权属,拍卖成交的标的物权属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3.本院将按标的物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手续上的交付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直接交付,并通知标的物的原所有权人或占有人。
4.对于上述参与竞买的前提条件,买受人(竞买人)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和注意!
5.涉及标的物办证、过户等司法拍卖本身所形成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对于拍卖本身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所承担的部分税费,应以先由买受人进行全部的垫付为参与竞买的前提条件,买受人应将因标的物办证过户等司法拍卖本身所形成的税费中所代为被执行人垫付的全部相关税费 (略) , (略) 凭代为垫付的税费发票上所记载的金额,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相应的款项给买受人。因标的物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双方全部完税,买受人(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应对将要就标的物全部完税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税费数额有一个充分的预估。
6.待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本院出具法律文书确认买受人的财产权属,买 (略) 出具的确认买受人财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必须在15日内到相应的财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标的物的转移过户登记手续。如买受 (略) 确认财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后未在15日的期限内申报缴纳涉及标的物办证、过户等司法拍卖本身所形成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或者虽在规定的15日的期限内申报缴纳了前述税费,但未在15日内将代为被执行人所垫付的全部相关司法拍卖本身所形成的税费 (略) , (略) 有权确定标的物办证过户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单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此买受人(竞买人)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和注意!
7.上述拟拍不动产标的物的面积等数据仅供参考,以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最终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为准,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应对拟拍标的物的各类重要指标和有关数据、功能、面积、位置、用途、现状等的问题引起足够的关注,必要时可进行包括实际丈量、聘请专家鉴定等的相关查勘工作。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拟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如买受人今后办理相关的房地产权证,证载位置、面积、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有出入,成交价不作调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拟拍标的物财产的瑕疵及其他的相关具体情况等由竞买人自行审慎地进行尽责了解,评估报告和有关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可供参考,可到相关的拍卖辅助机构等查阅。
8.如买受人对其参与竞买所获得的标的物财产在办理交易或过户,或者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所进行的处置中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交纳有关税、费等,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拟拍标的物财产的瑕疵及其他的相关具体情况等由竞买人自行审慎地进行尽责了解,评估报告和有关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可供参考,可到相关的拍卖辅助机构等查阅。
根据评估报告披露的信息以及标的物的现状情况,需要提请竞买人引起高度注意的是:
(1)本次整体拍卖、变卖标的物为被执行人重庆 (略) 名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石柱县房地2010字第*号) (略) 所有的地上11处建构筑物(规划建筑总面积57458.44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不含工业大道、养殖用房1间、材料用房1间、碎石加工厂1座、入户便道1根、水泵房1座、电力杆线2根以及地上农作物。
(2)标的物若拍卖成交,除涉及标的物办证、过户等司法拍卖本身所形成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本次拍卖标的物截止2022年止共欠城镇土地使用税*.81元,滞纳金*.69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3)本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重庆 (略) 名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石柱县房地2010字第*号)地块规划重新编织规划,调整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土地价 (略) 依据土地现状、规划调整等情况独立出具评估结果。需提醒买受人注意:目前,该宗土地证载用地性质为工业,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可能需要按照规划调整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手续和流程,并全部承担因规划调整而需缴纳的相关费用。
(4)本次拍卖标的物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但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目前,工业大道穿过本拍卖标的物即被执行人重庆 (略) 名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石柱县房地2010字第*号)对应的地块。请买受人注意:工业大道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另需注意,工业大道修建占用了本次拍卖标的部分宗地,并拆除了占用土地地上属于被执行人重庆 (略) 所有的建构筑物。石柱县人民政府修建工业大道前未完成相应的征收。石柱县人民政府来文陈述待拍卖成交后完成工业大道占地以及所 (略) 所有的建构筑物的征收事项。请买受人特别注意:买受人仅就工业大道所占用土地价值享有向石柱县人民政府主张征收权利。被执行人重庆 (略) 就工业大道占用土地部分地上已经拆除且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建构筑物价值享有向石柱县人民政府主张征收权利。(6)执行人重庆 (略) 名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石柱县房地2010字第*号)红线 (略) 所有的地上11处建构筑物外,养殖用房1间、材料用房1间、碎石加工厂1座、入户便道1根、水泵房1座、电力杆线2根以及农作物均不在此次拍卖范围。石柱县人 (略) 来文陈述前述不属于拍卖范围内的地上构筑物以及地上农作物均不属于被执行人重庆 (略) 所有,且未办理建设规划许可手续,均未确权登记,属于违法建筑;拍卖成交后由石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群众自行拆除,保障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交付。
(7)执行人重庆 (略) 名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石柱县房地2010字第*号) (略) 厂房施工单位修建的临时围墙、露天厕所、工人宿舍等临时建构筑物的 (略) 厂房修建的组织措施费中考虑, (略) 地上合法建筑物的建安工程造价已摊入地上建筑物的工程造价中。
本次拟拍卖的全部标的物财产以上所摘要列举的瑕疵情况仅供参考,对于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标的物的其他各种瑕疵情况和不利负担、不 (略) 均不能保证其并不存在,对此买受人(竞买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买受人(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自行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各相关瑕疵情况及存在的风险和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自行充分考虑并独立地作出相关的审慎判断,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鉴于拟拍标的物的各种瑕疵情形将会带来的相关影响,竟买人在拍卖日前应就将来若成功买受标的物后其能否顺利实现自己的预期利益等的问题自行了解充分考虑和独立地作出相应的审慎判断,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对于上述参与竞买的前提条件,买受人(竞买人)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和注意!
10、本次 (略) (2023)渝05执恢109号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5日前已将载明有拍卖相关事项的书面通知书向双方当事人等进行了邮寄送达,相关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并专门赴标的物现场张贴了拍卖公告,鉴于执行中根据申请执行人所提供的各相关被执行人等的电话号码不能完全有效地与相关的当事人等取得联系,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各相关被执行人等的具体下落,本院又 (略) 司法服务短信平台系统向已知的各相关被执行人等的手机号码发送了拍卖通知。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等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11、本院特别提醒,对于拟拍标的物的相关瑕疵情况所带来的一系列的不利负担,买受人(竞买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且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依法处理或者处置,并应对标的物所有可能产生或可能存在应支付的各类费用、标的物的各类瑕疵情况以及存在的风险自行了解和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入指定的网络司法拍卖结算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为支付的将视为无效,他人所缴款项将退回原账户;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相关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相关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予以确认,并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将相关的 (略) 备案;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不承担拟拍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按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的《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认为自己享有相关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办理竞买登记报名手续前获得相关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对其具有优先购买权的审查认可,同时还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将经由相关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予以确认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有关 (略) 进行核实备案。经由以上程序予以确认的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对相应拟拍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若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截止日前相关享有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未到相关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经该拍卖辅助机构对其具有优先购买权等的有关事项通过审查认可的,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12、上述拟拍标的物若拍卖流拍,有关的执行债权人请求以物抵债的,适用本《拟拍卖财产瑕疵及风险提要》全部所涉及的相关内容。
1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拟拍卖财产瑕疵及风险提要》、《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1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证载地址与现地址不一致的,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为准。如买受人今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证载位置、面积、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不符时,以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15、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需自行向相关权属部门了解,拆迁安置相关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若因自身条件(资质)等原因而带来的法律风险及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6、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 (略) 第五 (略) 提交合法证明 (略) 确认。逾期则视为放弃。
17、买受 (略) 出具的确认不动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后,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即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妥善维护、管理。如标的因故(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毁损灭失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和涉及其它隐患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18、拍卖成交后,若遇有与在先负担在标的物上的权力相冲突的情形或有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情形以及有其他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的利益主体进行协商妥善处理或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
19、买受人付款后 (略) 联系,及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过户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0、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1、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22、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23、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 (略) 指定案款账户(开户单位: (略) 第五 (略) ,开户行: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6*)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2、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及拍卖机构发布的《拟拍卖财产瑕疵及风险提要》、《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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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第五 (略) :023-*
(略) 第五 (略) 地址: (略) 渝中区经纬大道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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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第五 (略)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竞买须知
(略) 第五 (略) 将于2023年6月6日10时至2023年6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第五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第五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重庆市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160357.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共计11处建构筑物。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第五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第五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 (略) 安排,请拨打集成拍卖电话:400-962-2283或登录集成拍卖网站www.cq-jc.com、或下载集成拍卖手机APP、关注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买受人付款后 (略) 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 (略) 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特别说明
标的物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确认权属的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送达权属登记机关,在拍卖标的物具备办理过户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时,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买受 (略) 出具的确认权属的法律文书后,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即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妥善维护、管理。如标的因故(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毁损失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和涉及其它隐患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3、本次拍卖范围不包括工业大道、养殖用房1间、材料用房1间、碎石加工厂1座、入户便道1根、水泵房1座、电力杆线2根以及地上农作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证载地址与现地址不一致的,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为准。如买受人今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证载位置、面积、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不符时,以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需自行向相关权属部门了解,拆迁安置相关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若因自身条件(资质)等原因而带来的法律风险及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 (略) 第五 (略) 提交合法证明 (略) 确认。逾期则视为放弃。
6、买受 (略) 出具的确认不动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后,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即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妥善维护、管理。如标的因故(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毁损灭失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和涉及其它隐患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7、拍卖成交后,若遇有与在先负担在标的物上的权力相冲突的情形或有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情形以及有其他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的利益主体进行协商妥善处理或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0、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 (略) 指定案款账户(开户单位: (略) 第五 (略) ,开户行: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
11、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及拍卖机构发布的《拟拍卖财产瑕疵及风险提要》、《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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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第五 (略)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标的物调查信息表
拍品名称 | 重庆市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160357.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共计11处建构筑物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权证情况 | 石柱县房地证2010字第*号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
拍品现状 | 建构筑物用途 | 工业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建构筑物结构 | 钢混 | |
是否已腾空 | 否 | |
租赁情况 | 部分闲置、部分占用 | |
欠费情况 | 1、城镇土地使用税欠费:*.5元(截至2022年12月29日)。 2、其他:不详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抵押情况 | 查封、抵押(土地) |
拍品介绍 | ||
该标 (略) 石柱县下路镇柏树村,位于石柱工业园区b区内。所在区域有 (略) 、 (略) 、重庆 (略) 、重庆英孚 (略) 等已建成的工业厂区项目,产业聚集度较高。 标的物距石柱县城8公里,距石柱汽车客运总站约10公里,距重庆主城250公里,距高铁石柱站7公里,交通便捷程度一般。 | ||
特别说明 | ||
1. 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税法各自承担;截至2022年12月29日,城镇土地使用税欠费及滞纳金共计*.5元由被执行人承担;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2.限购情况:需竞买人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并按当地相关政策办理。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重庆 (略) 400-962-2283或登录www.cq-jc.com,或关注“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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