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人民法院关于伊宁县萨木于孜乡艾西热甫村47号绿健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五个养殖大棚及地上附属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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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人民法院关于伊宁县萨木于孜乡艾西热甫村47号绿健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五个养殖大棚及地上附属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 (略)

关于拍卖伊宁县萨木于孜乡艾西热甫村47号绿健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

五个养殖大棚及地上附属物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 (略) 将于2023年6月26日16时至2023年6月27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 (略) 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 (略) ),现公告如下:

案号:(2023)新4021执恢109号

  1. 拍卖标的:伊宁县萨木于孜乡艾西热甫村47号绿健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五个养殖大棚及地上附属物。

二、1、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6月25日

2、预展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6月25日

3、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标的物信息:标的物位于新疆伊犁州伊宁县萨木于孜乡艾西热甫村47号绿健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伊宁县北山坡),周边为山坡、草场及葡萄种植基地(东临山坡、南临树上干杏种植园、西临葡萄种植园、北临山坡),厂区内建有5个养殖大棚,其中2个牛棚、3个鸡棚(部分已出租),办公区、员工宿舍、屠宰房、草料棚、青储饲料池及其它地上附属设施,建筑物总层数地上一层,全部始建于2013年6月,(详情请见附件中的评估报告);土地总面积:30亩;土地用途:种植林木、家禽养殖;土地为承包地,合同三年一签,租金每年结算,承包费按当年村委会的承包标准收取,具体费用有意者请自行向村委会了解;本次拍卖只包含此标的物及其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办公及住宅区内的可移动物品。该标的物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目前已(通水、通电、通讯、通路)使用正常。

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实际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接纳厂区移交时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厂区、房屋内部的毁损,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保证;

评估总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0元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增 (略) 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片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款不做调整。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5日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七、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目前全部鸡舍、牛棚、厂房、宿舍、办公区等没有办理相关权证(具体情况电话咨询)。

八、对上述拍卖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2 (略) 联系。

九、与拍卖财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略) 如实举报;

本次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 (略) 已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2023年6月2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 (略) 确认,并通知“淘宝司法拍卖网”,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若竞价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 (略) 确认的,拍卖成交裁定书直接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竞价程序开始前,竞买人应按网站提示,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的方式将保证金交纳至淘宝司法拍卖网指定的支付宝账户,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2023年7月10日前将剩余价 (略) 指定账户(户名:伊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伊宁支行,行号:*

,账号:*5543)。

十一、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如有存在的水、电、气及暖气费等欠缴费用,最终以实际交割为准,由(被执行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 (略) 不承担一切责任。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拍卖成交的,“淘宝司法拍卖网”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 (略) 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张女士

法院地址:伊宁县吉里于孜大街11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 (略)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版本: 0 修改时间: 2023/5/25 13:30:00
,伊宁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 (略)

关于拍卖伊宁县萨木于孜乡艾西热甫村47号绿健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

五个养殖大棚及地上附属物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 (略) 将于2023年6月26日16时至2023年6月27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 (略) 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 (略) ),现公告如下:

案号:(2023)新4021执恢109号

  1. 拍卖标的:伊宁县萨木于孜乡艾西热甫村47号绿健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五个养殖大棚及地上附属物。

二、1、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6月25日

2、预展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6月25日

3、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标的物信息:标的物位于新疆伊犁州伊宁县萨木于孜乡艾西热甫村47号绿健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伊宁县北山坡),周边为山坡、草场及葡萄种植基地(东临山坡、南临树上干杏种植园、西临葡萄种植园、北临山坡),厂区内建有5个养殖大棚,其中2个牛棚、3个鸡棚(部分已出租),办公区、员工宿舍、屠宰房、草料棚、青储饲料池及其它地上附属设施,建筑物总层数地上一层,全部始建于2013年6月,(详情请见附件中的评估报告);土地总面积:30亩;土地用途:种植林木、家禽养殖;土地为承包地,合同三年一签,租金每年结算,承包费按当年村委会的承包标准收取,具体费用有意者请自行向村委会了解;本次拍卖只包含此标的物及其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办公及住宅区内的可移动物品。该标的物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目前已(通水、通电、通讯、通路)使用正常。

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实际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接纳厂区移交时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厂区、房屋内部的毁损,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保证;

评估总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0元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增 (略) 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片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款不做调整。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5日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七、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目前全部鸡舍、牛棚、厂房、宿舍、办公区等没有办理相关权证(具体情况电话咨询)。

八、对上述拍卖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2 (略) 联系。

九、与拍卖财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略) 如实举报;

本次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 (略) 已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2023年6月2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 (略) 确认,并通知“淘宝司法拍卖网”,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若竞价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 (略) 确认的,拍卖成交裁定书直接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竞价程序开始前,竞买人应按网站提示,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的方式将保证金交纳至淘宝司法拍卖网指定的支付宝账户,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2023年7月10日前将剩余价 (略) 指定账户(户名:伊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伊宁支行,行号:*

,账号:*5543)。

十一、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如有存在的水、电、气及暖气费等欠缴费用,最终以实际交割为准,由(被执行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 (略) 不承担一切责任。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拍卖成交的,“淘宝司法拍卖网”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 (略) 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张女士

法院地址:伊宁县吉里于孜大街11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 (略)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版本: 0 修改时间: 2023/5/25 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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