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法院关于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西侧、新瀛路2弄1号的房地产、无证建筑及附属设施(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象山县人民法院关于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西侧、新瀛路2弄1号的房地产、无证建筑及附属设施(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象 (略) 将于2023年6月26日10时至2023年6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象 (略)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象 (略) ,http://**,户名: (略) 象 (略)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西侧、新瀛路2弄1号的房地产、无证建筑及附属设施。
拍卖范围为xxx所有的座落于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2弄1号的2处房地产(包含固定装修、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与围墙、绿化等附属设施;xx所有的座落于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2弄1号的1处房地产(包含固定装修、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与不锈钢栏杆、绿化等附属设施。具体如下:
(一)xxx所有的座落于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2弄1号的房地产、围墙、绿化等附属设施(地号为25-003-038-0005):
(1)房屋建筑物(xxx)
拍卖房屋建筑物共1项,建筑面积合计为1342.54平方米(参照2021年9月6日象山县测 (略) 出具的不动产司法处置测绘资料中的测绘建筑面积),具体分别列示:
序号 | 权证 | 权属所有人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层数 | 房屋所有权证上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象房权证爵溪街道字第2005-*号 | xxx | 01号厂房(住宅) | 混合 | 4 | 1390.79 | 1342.54 | 实测与权证面积差异-48.25平方米 |
合 计 | 1390.79 | 1342.54 |
其中:01号房屋(住宅)经过装修:地面铺大理石、复合地板、部分防滑地砖,墙面内墙涂料刷白、部分贴瓷砖,顶棚内墙涂料刷白、部分塑料扣板吊顶。
(2)土地使用权(xxx)
拍卖地块位于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2弄1号,土地使用权人:xxx,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460.62平方米(象国用(2010)第09441号,证载土地面积与测绘土地面积一致),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地号:25-003-038-0005,终止日期:2065年10月19日。该地块位于爵溪街道新瀛路2弄1号,红线内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及场地平整),距离象山港路约500米左右,对外交通较便捷,各项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
注:根据提供的2021年9月6日象山县测 (略) 出具的不动产司法处置测绘资料发现:北首土地证红线外有27.71平方米为超占面积,本次不列入拍卖范围。
(3)围墙、不锈钢栏杆
拍卖围墙、不锈钢栏杆附属设施共2项,具体分别列示:
序 | 名称 | 项目特征 | 购建年月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号 | 长度米 | 宽度或管径米 | 高度米 | ||||||
1 | 砖砌围墙 | 北面 | 5.2 | 2.3 | 平方米 | 11.96 | |||
2 | 不锈钢栏杆 | 包含基础 | 36 | 1.5 | 平方米 | 54.00 |
(4)绿化
拍卖绿化共3项,具体分别列示:
序号 | 绿化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桂花树 | 高度4米 | 株 | 4 | |
2 | 桂花树 | 高度2米 | 株 | 2 | |
3 | 玉兰树 | 高度4米 | 株 | 4 |
xxx所有的座落于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西侧的房地产、不锈钢栏杆、伸缩门、货梯、绿化等附属设施(地号为*):
(1)房屋建筑物(xxx)
拍卖房屋建筑物共5项,建筑面积合计为3626.26平方米(参照2021年9月6日象山县测 (略) 出具的不动产司法处置测绘资料中的测绘建筑面积),具体分别列示:
序号 | 权证 | 权属所有人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层数 | 房屋所有权证上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无 | xxx | 01号房屋(综合) | 混合 | 6 | 2375.99 | ||
2 | 无 | 02号房屋(宿舍楼) | 混合 | 4 | 744.72 | |||
3 | 无 | 03号房屋(住宅楼) | 混合 | 4 | 379.17 | |||
4 | 无 | 棚1 | 棚房 | 1 | 79.70 | |||
5 | 无 | 棚2 | 棚房 | 1 | 46.68 | |||
合计 | 3,626.26 |
其中:01号房屋(综合)经过装修:地面铺普通大理石、抛光砖,墙面普通刷白,顶棚为内墙涂料刷白、部分吊顶为防火纤维板、石膏板吊顶;02号房屋(宿舍楼)经过简易装修:地面铺普通地砖,墙面普通刷白,无吊顶普通刷白;03号房屋(住宅楼)经过住宅精装修:地面铺花岗岩、实木地板、防滑地砖,墙面聚脂漆刷白,顶棚石膏板聚脂漆(有造型),配有厨具及卫生洁具。
(2)土地使用权(xxx)
拍卖地块位于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西侧,土地使用权人:xxx,地类用途为综合,土地使用权面积1312.80平方米(象国用(2001)字第03-0157号,证载土地面积与测绘土地面积一致),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地号:*,终止日期:2051年01月19日。该地块位于爵溪街道新瀛路西侧,红线内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及场地平整),距离象山港路约500米左右,对外交通较便捷,各项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
(3)不锈钢栏杆、伸缩门、货梯等附属设施
拍卖不锈钢栏杆、伸缩门、货梯等附属设施共5项,具体分别列示:
序 | 名称 | 项目特征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号 | 长度米 | 宽度或管径米 | 高度米 | |||||
1 | 东首不锈钢大门 | 别墅用 | 2 | 2.2 | 套 | 2.00 | ||
2 | 不锈钢栏杆 | 包含基础 | 54 | 1.5 | 平方米 | 81.00 | ||
3 | 电动伸缩门 | 东面 | 10.6 | 套 | 1.00 | |||
4 | 伸缩门门套 | 砖砌,贴大理石 | 2.8 | 1.2 | 2.1 | 平方米 | 3.36 | |
5 | 货梯 | 01号房屋(综合)内 | 套 | 1.00 |
(4)绿化
拍卖绿化共4项,具体分别列示:
序号 | 绿化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造型罗汉松 | 高度3米 | 株 | 1 | |
2 | 苏铁 | 茎高130厘米 | 株 | 1 | |
3 | 石榴树 | 高度4米 | 株 | 1 | |
4 | 小樟树 | 株 | 1 |
(三)xx所有的座落于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2弄1号的房地产(包含固定装修、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与不锈钢栏杆、绿化等附属设施(地号为25-003-038-0064-01)。具体如下:
(1)房屋建筑物
拍卖房屋建筑物共2项,建筑面积合计为3151.60平方米(根据2021年9月6日象山县测 (略) 出具的不动产司法处置测绘资料中的测绘建筑面积),具体分别列示:
序号 | 权证 | 权属所有人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层数 | 房屋所有权证上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象房权证爵溪街道字第2010-*号 | xx | 01号房屋(综合) | 混合 | 5 | 2022.28 | 2314.50 | 实测与权证面积差异292.22平方米 |
2 | 象房权证爵溪镇字第*号 | xx | 02号房屋(办公) | 混合 | 3 | 873.89 | 837.10 | 实测与权证面积差异-36.79平方米 |
合 计 | 3151.60 |
其中:01号房屋(综合)经过装修:地面铺普通大理石、抛光砖,墙面普通刷白,顶棚为内墙涂料刷白、部分吊顶为防火纤维板、石膏板吊顶;02号房屋(办公)经过装修:第1-2层:大理石铺地,墙面与顶棚为聚脂漆刷白,第3层:木质地板,墙面聚脂漆刷白,顶棚石膏板吊顶,配有木质扶手栏杆。
(2)土地使用权
拍卖地块位于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2弄1号,土地使用权人:xx,地类用途为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981.29平方米(注:象国用(2010)第0967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土地使用权面积989.38平方米,2021年9月6日象山县测 (略) 不动产司法处置测绘资料上土地使用权面积981.29平方米,测绘与权证土地面积相差-8.09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地号:25-003-038-0064-01,终止日期:2050年6月18日。该地块位于爵溪街道新瀛路2弄1号,红线内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及场地平整),距离象山港路约500米左右,对外交通较便捷,各项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
(3)不锈钢栏杆
拍卖不锈钢栏杆附属设施共1项,具体分别列示:
序 | 名称 | 项目特征 | 购建年月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号 | 长度米 | 宽度或管径米 | 高度米 | ||||||
1 | 不锈钢栏杆 | 包含基础 | 51 | 1.5 | 平方米 | 76.50 |
(4)绿化
拍卖绿化共3项,具体分别列示:
序号 | 绿化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枇杷树 | 胸径¢17 | 株 | 1 | |
2 | 杨梅树 | 高度4米 | 株 | 1 | |
3 | 杨梅树 | 小株 | 株 | 1 |
一、宗地内存在未经审批建筑物。未经审批建筑物需补办规划审批并通过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办理转移登记,未补办相关手续应在转移登记前整改到位;二、土地使用范围超出宗地界址线,超出宗地界址线部分土地,需补办用地手续后办理转移登记,未补办用地手续应在转移登记前整改到位;三、测绘成果报告房屋建筑面积与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不一致。房屋建筑面积按原登记范围的实测数据成果登记;四、三处不动产合并处置,处置后房屋用途按原登记不变,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期限统一时间节点(方式一:买受人承诺放弃部分土地使用期限至2050年6月18日止;方式二:买受人申请补缴土地出让金补足部分土地使用期限至2065年10月19日止);五、未腾退,所有权人使用,承诺过户后3个月内搬离,逾期未搬离的,法院按规定进行腾退;六、罗汉松不包括在本次拍卖之内。
起拍价:1138.4万元,保证金:12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按照《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允许竞拍法拍房(规定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携带委托书、双方 (略) 办理委托备案手续,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当天不接收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略) 限售政策:
(略) (略) 、 (略) (略) 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法拍房”交易相关政策适用的备忘》中相关要求,“法拍房”受让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 (略) 限售政策限售两年。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25日15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统一定于6月20日(10:00-10:30)安排看样。请提前致电400-883-1966进行看样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看样,过时不接受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本院已委托“中瑞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400-883-1966、*或登录访问http://**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瑞信法服”自助预约。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公告照片、视频仅供参考,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被执行人应负担本次变价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个 (略) 联系,联系电话:0574-*。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二、买受人于2023年7月27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户名:象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象山支行,账号:*3093),并在2023年8月1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纸质材料)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略) (略) 象 (略) 立案庭309办公室(地址: (略) 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标的物在拍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六个月内交付;法院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 (略) 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给竞买人提供有可能贷款的信息:只为竞买人提供拍卖成交后可能贷款的信息,具体事宜由银行与竞买人自行协商、自己负责, (略) 无涉。
按揭贷款业务联系方式:
1、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邵逸硕)
* *(姚瑞洵)
2、工商银行象山支行
* *
3、象山国民村镇银行
* *(陈利敏)
“一键贷”业务联系方式:
1、 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
0574-* 0574-* *(翁经理)
2、 杭州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 *(张经理)
*老师*、*;何老师*、*
杭州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 *(琚经理)
杭州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 *(顾经理)
杭州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 *(郭经理)
3、 浙商银行 授权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 * (项芬芬)
4、 宁波慈溪农村 (略)
* *(孙经理)
5、 宁波文创 (略)
* *(干贤安)
* *(杨珊群)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弘正 (略) 出具的报告。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qa-jump
法院网拍技术咨询电话:0574-*。
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0574-*(李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7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略) 象 (略)
2023年5月25日
(略) 象 (略) 将于2023年6月26日10时至2023年6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象 (略)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象 (略) ,http://**,户名: (略) 象 (略)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西侧、新瀛路2弄1号的房地产、无证建筑及附属设施。
拍卖范围为xxx所有的座落于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2弄1号的2处房地产(包含固定装修、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与围墙、绿化等附属设施;xx所有的座落于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2弄1号的1处房地产(包含固定装修、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与不锈钢栏杆、绿化等附属设施。具体如下:
(一)xxx所有的座落于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2弄1号的房地产、围墙、绿化等附属设施(地号为25-003-038-0005):
(1)房屋建筑物(xxx)
拍卖房屋建筑物共1项,建筑面积合计为1342.54平方米(参照2021年9月6日象山县测 (略) 出具的不动产司法处置测绘资料中的测绘建筑面积),具体分别列示:
序号 | 权证 | 权属所有人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层数 | 房屋所有权证上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象房权证爵溪街道字第2005-*号 | xxx | 01号厂房(住宅) | 混合 | 4 | 1390.79 | 1342.54 | 实测与权证面积差异-48.25平方米 |
合 计 | 1390.79 | 1342.54 |
其中:01号房屋(住宅)经过装修:地面铺大理石、复合地板、部分防滑地砖,墙面内墙涂料刷白、部分贴瓷砖,顶棚内墙涂料刷白、部分塑料扣板吊顶。
(2)土地使用权(xxx)
拍卖地块位于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2弄1号,土地使用权人:xxx,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460.62平方米(象国用(2010)第09441号,证载土地面积与测绘土地面积一致),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地号:25-003-038-0005,终止日期:2065年10月19日。该地块位于爵溪街道新瀛路2弄1号,红线内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及场地平整),距离象山港路约500米左右,对外交通较便捷,各项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
注:根据提供的2021年9月6日象山县测 (略) 出具的不动产司法处置测绘资料发现:北首土地证红线外有27.71平方米为超占面积,本次不列入拍卖范围。
(3)围墙、不锈钢栏杆
拍卖围墙、不锈钢栏杆附属设施共2项,具体分别列示:
序 | 名称 | 项目特征 | 购建年月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号 | 长度米 | 宽度或管径米 | 高度米 | ||||||
1 | 砖砌围墙 | 北面 | 5.2 | 2.3 | 平方米 | 11.96 | |||
2 | 不锈钢栏杆 | 包含基础 | 36 | 1.5 | 平方米 | 54.00 |
(4)绿化
拍卖绿化共3项,具体分别列示:
序号 | 绿化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桂花树 | 高度4米 | 株 | 4 | |
2 | 桂花树 | 高度2米 | 株 | 2 | |
3 | 玉兰树 | 高度4米 | 株 | 4 |
xxx所有的座落于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西侧的房地产、不锈钢栏杆、伸缩门、货梯、绿化等附属设施(地号为*):
(1)房屋建筑物(xxx)
拍卖房屋建筑物共5项,建筑面积合计为3626.26平方米(参照2021年9月6日象山县测 (略) 出具的不动产司法处置测绘资料中的测绘建筑面积),具体分别列示:
序号 | 权证 | 权属所有人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层数 | 房屋所有权证上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无 | xxx | 01号房屋(综合) | 混合 | 6 | 2375.99 | ||
2 | 无 | 02号房屋(宿舍楼) | 混合 | 4 | 744.72 | |||
3 | 无 | 03号房屋(住宅楼) | 混合 | 4 | 379.17 | |||
4 | 无 | 棚1 | 棚房 | 1 | 79.70 | |||
5 | 无 | 棚2 | 棚房 | 1 | 46.68 | |||
合计 | 3,626.26 |
其中:01号房屋(综合)经过装修:地面铺普通大理石、抛光砖,墙面普通刷白,顶棚为内墙涂料刷白、部分吊顶为防火纤维板、石膏板吊顶;02号房屋(宿舍楼)经过简易装修:地面铺普通地砖,墙面普通刷白,无吊顶普通刷白;03号房屋(住宅楼)经过住宅精装修:地面铺花岗岩、实木地板、防滑地砖,墙面聚脂漆刷白,顶棚石膏板聚脂漆(有造型),配有厨具及卫生洁具。
(2)土地使用权(xxx)
拍卖地块位于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西侧,土地使用权人:xxx,地类用途为综合,土地使用权面积1312.80平方米(象国用(2001)字第03-0157号,证载土地面积与测绘土地面积一致),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地号:*,终止日期:2051年01月19日。该地块位于爵溪街道新瀛路西侧,红线内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及场地平整),距离象山港路约500米左右,对外交通较便捷,各项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
(3)不锈钢栏杆、伸缩门、货梯等附属设施
拍卖不锈钢栏杆、伸缩门、货梯等附属设施共5项,具体分别列示:
序 | 名称 | 项目特征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号 | 长度米 | 宽度或管径米 | 高度米 | |||||
1 | 东首不锈钢大门 | 别墅用 | 2 | 2.2 | 套 | 2.00 | ||
2 | 不锈钢栏杆 | 包含基础 | 54 | 1.5 | 平方米 | 81.00 | ||
3 | 电动伸缩门 | 东面 | 10.6 | 套 | 1.00 | |||
4 | 伸缩门门套 | 砖砌,贴大理石 | 2.8 | 1.2 | 2.1 | 平方米 | 3.36 | |
5 | 货梯 | 01号房屋(综合)内 | 套 | 1.00 |
(4)绿化
拍卖绿化共4项,具体分别列示:
序号 | 绿化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造型罗汉松 | 高度3米 | 株 | 1 | |
2 | 苏铁 | 茎高130厘米 | 株 | 1 | |
3 | 石榴树 | 高度4米 | 株 | 1 | |
4 | 小樟树 | 株 | 1 |
(三)xx所有的座落于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2弄1号的房地产(包含固定装修、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与不锈钢栏杆、绿化等附属设施(地号为25-003-038-0064-01)。具体如下:
(1)房屋建筑物
拍卖房屋建筑物共2项,建筑面积合计为3151.60平方米(根据2021年9月6日象山县测 (略) 出具的不动产司法处置测绘资料中的测绘建筑面积),具体分别列示:
序号 | 权证 | 权属所有人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层数 | 房屋所有权证上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象房权证爵溪街道字第2010-*号 | xx | 01号房屋(综合) | 混合 | 5 | 2022.28 | 2314.50 | 实测与权证面积差异292.22平方米 |
2 | 象房权证爵溪镇字第*号 | xx | 02号房屋(办公) | 混合 | 3 | 873.89 | 837.10 | 实测与权证面积差异-36.79平方米 |
合 计 | 3151.60 |
其中:01号房屋(综合)经过装修:地面铺普通大理石、抛光砖,墙面普通刷白,顶棚为内墙涂料刷白、部分吊顶为防火纤维板、石膏板吊顶;02号房屋(办公)经过装修:第1-2层:大理石铺地,墙面与顶棚为聚脂漆刷白,第3层:木质地板,墙面聚脂漆刷白,顶棚石膏板吊顶,配有木质扶手栏杆。
(2)土地使用权
拍卖地块位于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2弄1号,土地使用权人:xx,地类用途为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981.29平方米(注:象国用(2010)第0967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土地使用权面积989.38平方米,2021年9月6日象山县测 (略) 不动产司法处置测绘资料上土地使用权面积981.29平方米,测绘与权证土地面积相差-8.09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地号:25-003-038-0064-01,终止日期:2050年6月18日。该地块位于爵溪街道新瀛路2弄1号,红线内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及场地平整),距离象山港路约500米左右,对外交通较便捷,各项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
(3)不锈钢栏杆
拍卖不锈钢栏杆附属设施共1项,具体分别列示:
序 | 名称 | 项目特征 | 购建年月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号 | 长度米 | 宽度或管径米 | 高度米 | ||||||
1 | 不锈钢栏杆 | 包含基础 | 51 | 1.5 | 平方米 | 76.50 |
(4)绿化
拍卖绿化共3项,具体分别列示:
序号 | 绿化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枇杷树 | 胸径¢17 | 株 | 1 | |
2 | 杨梅树 | 高度4米 | 株 | 1 | |
3 | 杨梅树 | 小株 | 株 | 1 |
一、宗地内存在未经审批建筑物。未经审批建筑物需补办规划审批并通过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办理转移登记,未补办相关手续应在转移登记前整改到位;二、土地使用范围超出宗地界址线,超出宗地界址线部分土地,需补办用地手续后办理转移登记,未补办用地手续应在转移登记前整改到位;三、测绘成果报告房屋建筑面积与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不一致。房屋建筑面积按原登记范围的实测数据成果登记;四、三处不动产合并处置,处置后房屋用途按原登记不变,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期限统一时间节点(方式一:买受人承诺放弃部分土地使用期限至2050年6月18日止;方式二:买受人申请补缴土地出让金补足部分土地使用期限至2065年10月19日止);五、未腾退,所有权人使用,承诺过户后3个月内搬离,逾期未搬离的,法院按规定进行腾退;六、罗汉松不包括在本次拍卖之内。
起拍价:1138.4万元,保证金:12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按照《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允许竞拍法拍房(规定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携带委托书、双方 (略) 办理委托备案手续,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当天不接收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略) 限售政策:
(略) (略) 、 (略) (略) 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法拍房”交易相关政策适用的备忘》中相关要求,“法拍房”受让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 (略) 限售政策限售两年。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25日15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统一定于6月20日(10:00-10:30)安排看样。请提前致电400-883-1966进行看样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看样,过时不接受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本院已委托“中瑞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400-883-1966、*或登录访问http://**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瑞信法服”自助预约。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公告照片、视频仅供参考,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被执行人应负担本次变价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个 (略) 联系,联系电话:0574-*。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二、买受人于2023年7月27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户名:象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象山支行,账号:*3093),并在2023年8月1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纸质材料)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略) (略) 象 (略) 立案庭309办公室(地址: (略) 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标的物在拍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六个月内交付;法院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 (略) 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给竞买人提供有可能贷款的信息:只为竞买人提供拍卖成交后可能贷款的信息,具体事宜由银行与竞买人自行协商、自己负责, (略) 无涉。
按揭贷款业务联系方式:
1、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邵逸硕)
* *(姚瑞洵)
2、工商银行象山支行
* *
3、象山国民村镇银行
* *(陈利敏)
“一键贷”业务联系方式:
1、 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
0574-* 0574-* *(翁经理)
2、 杭州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 *(张经理)
*老师*、*;何老师*、*
杭州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 *(琚经理)
杭州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 *(顾经理)
杭州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 *(郭经理)
3、 浙商银行 授权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 * (项芬芬)
4、 宁波慈溪农村 (略)
* *(孙经理)
5、 宁波文创 (略)
* *(干贤安)
* *(杨珊群)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弘正 (略) 出具的报告。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qa-jump
法院网拍技术咨询电话:0574-*。
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0574-*(李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7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略) 象 (略)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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