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冀任告[2023]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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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冀任告[2023]007号)

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冀任告[2023]007号)
冀任告[2023]007号 2023/5/25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号宗地占2015年第一批次2号地,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15〕497号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750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庐山道西侧、思贤村西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36
主要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其他商服用地 7504 四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24.3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1024.36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备注: 宗地规划主要指标: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宜建内容:商业服务业及配套设施;建筑退线或地界距离:东侧:退地界不小于10米;南侧、西侧、北侧:满足规范规定要求;规划控制指标:建筑高度:不超过36米,地下不超过-15米(不含地基部分);容积率:不大于1.3;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45%;停车率:满足《 (略) 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引》等相关规范要求;主要出入口方位:开规划庐山道。规划其它相关内容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评估报告备案号:*BA0077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申请。授权他人竞买的,只接受现场授权和公证授权。
外地企业参加竞买,应在竞买成功 (略) (略) 或将外地 (略) 。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需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并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用地需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和供地政策,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满足环保要求。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6月13日 至 2023年06月15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9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6月13日 至 2023年06月15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9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5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6月15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6月16日09时00分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
2、申请人必须在工作日内咨询或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6时30分,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出让文件规定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从而不具备竞买资格。
3、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20%的部分,应于5日内交清。
4、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5、其它相关内容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9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17-*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略)
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冀任告[2023]007号)
冀任告[2023]007号 2023/5/25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号宗地占2015年第一批次2号地,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15〕497号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750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庐山道西侧、思贤村西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36
主要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其他商服用地 7504 四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24.3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1024.36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备注: 宗地规划主要指标: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宜建内容:商业服务业及配套设施;建筑退线或地界距离:东侧:退地界不小于10米;南侧、西侧、北侧:满足规范规定要求;规划控制指标:建筑高度:不超过36米,地下不超过-15米(不含地基部分);容积率:不大于1.3;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45%;停车率:满足《 (略) 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引》等相关规范要求;主要出入口方位:开规划庐山道。规划其它相关内容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评估报告备案号:*BA0077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申请。授权他人竞买的,只接受现场授权和公证授权。
外地企业参加竞买,应在竞买成功 (略) (略) 或将外地 (略) 。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需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并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用地需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和供地政策,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满足环保要求。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6月13日 至 2023年06月15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9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6月13日 至 2023年06月15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9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5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6月15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6月16日09时00分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
2、申请人必须在工作日内咨询或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6时30分,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出让文件规定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从而不具备竞买资格。
3、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20%的部分,应于5日内交清。
4、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5、其它相关内容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9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17-*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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