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宇通汽车配件厂报废机器设备一批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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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宇通汽车配件厂报废机器设备一批转让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西安宇通汽车配件厂报废机器设备一批转让

项目编号

SJ-2023-*-C04

转让方名称

西安宇通汽车配件厂

挂牌价(万元)

17.9002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报名开始时间)

2023年5月26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6月8日 17:00

披露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竞价时间

2023年6月9日 10:00-10:10

咨询报名

1、项目咨询:胡女士*;

2、公司地址: (略) 锦业路6号绿地领海A座908室;

3、报名咨询:胡先生 * ;

4、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3年6月1日和2023年6月2日(上午10时), (略) 东郊纺一路东段(西安宇通 (略) 内)。

5、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 (略) 公共资源及交易中心网站http://**。

转让方承诺

西安宇通汽车配件厂承诺本次转让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所有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产权无法律纠纷。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西安宇通汽车配件厂报废机器设备一批

标的编号

SJ-2023-*-C04 (001)

标的所在地区

(略) 东郊纺一路东段

目前用途

报废

评估机构

新兰特房 (略)

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1 月 1 日

标的评估值(万元)

17.9002

起始价(万元)

17.9002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的“西安宇通汽车配件厂报废机器设备一批,共计28台报废机器设备,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整体拍卖。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西安宇通汽车配件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郭猛

所属地区

(略)

注册地址

(略) 东郊纺一路东段

机构性质

全民所有制

批准单位名称:

西安 (略)

批准文件

(略) 关于同意西安宇通汽车配件厂闲置设备报废的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批复文件

批准文号

西工投发【2023】13号

批准日期:

2023年2月3日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保证金(万元)

5

加价幅度(万元)

0.5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及“锅炉拆除”类字样;

3. 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重要信息披露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委托人、竞买人、竞得人和其他参与竞价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文件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受让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意向受让人按受让条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报名有关资料,按照交易系统提供的虚拟账号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交易保证金交纳

竞买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显示的银行账户及金额在公告要求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第四条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交易标的价值、网络操作方法等,一旦报名成功、报出有效价格即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意向受让人进行平台注册、标的报名及点击出价等行为必须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不得代报名、代打款,否则因无法核实竞买人身份及款项是否到账等风险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

第五条 本次标的转让按资产现状转让,竞买人须实地踏勘,仔细察看标的物,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竞买人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不因竞价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承诺对自己竞购该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2、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自行承担竞买行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交纳成交价款,向 (略) 指定账号交纳拍卖佣金和拆除保证金。

1、拍卖佣金收取比例为成交价的10%

2、拆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元)

3、买受人付清全额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和拆除保证金后,方可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第七条 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拆除保证金后,拍卖人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割单》,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割单》与委托人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在标的物交接过程中,买受人必须按照拆装规程严格进行安全操作,且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拆、装、运费以及在拆、装、运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八条 买受人须在付清成交价款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同委托人办理完移交手续,办理完移交手续之日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装、卸、运及清场工作。

1、买受人须同委托人签订《拆除安全保证书》等文件合同;

2、买受人须严格遵守委托人厂区、场地的规章制度,拆除工作应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拆除工作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而造成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经济损失从拆除保证金中扣除,若有不足由买受人自行补足交纳;

3、买受人逾期未完成标的的拆除清场工作的,委托人按人民币2000元/日标准收取买受人保管费;逾期3日以上未完成标的的拆除清场工作,视为放弃标的及买受权。在此期间标的发生丢失、损坏、不完整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标的交割之前,买受人应签订《拆装安全保证书》及有关法律文件,明确安全责任。拍卖人只负责标的的拍卖,对拆、装、运环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 特别规定:

1、本次竞价均以标的实际的型号、规格、数量和现状为准,竞买人须仔细实地查看,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一旦报价竞投,则视为对该竞买物品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账号交清成交价款、代理机构服务佣金、拆除保证金的,视为违约,保证金和已付价款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依据《拍卖法》规定,由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交易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转让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西安宇通汽车配件厂报废机器设备一批转让

项目编号

SJ-2023-*-C04

转让方名称

西安宇通汽车配件厂

挂牌价(万元)

17.9002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报名开始时间)

2023年5月26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6月8日 17:00

披露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竞价时间

2023年6月9日 10:00-10:10

咨询报名

1、项目咨询:胡女士*;

2、公司地址: (略) 锦业路6号绿地领海A座908室;

3、报名咨询:胡先生 * ;

4、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3年6月1日和2023年6月2日(上午10时), (略) 东郊纺一路东段(西安宇通 (略) 内)。

5、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 (略) 公共资源及交易中心网站http://**。

转让方承诺

西安宇通汽车配件厂承诺本次转让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所有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产权无法律纠纷。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西安宇通汽车配件厂报废机器设备一批

标的编号

SJ-2023-*-C04 (001)

标的所在地区

(略) 东郊纺一路东段

目前用途

报废

评估机构

新兰特房 (略)

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1 月 1 日

标的评估值(万元)

17.9002

起始价(万元)

17.9002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的“西安宇通汽车配件厂报废机器设备一批,共计28台报废机器设备,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整体拍卖。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西安宇通汽车配件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郭猛

所属地区

(略)

注册地址

(略) 东郊纺一路东段

机构性质

全民所有制

批准单位名称:

西安 (略)

批准文件

(略) 关于同意西安宇通汽车配件厂闲置设备报废的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批复文件

批准文号

西工投发【2023】13号

批准日期:

2023年2月3日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保证金(万元)

5

加价幅度(万元)

0.5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及“锅炉拆除”类字样;

3. 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重要信息披露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委托人、竞买人、竞得人和其他参与竞价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文件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受让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意向受让人按受让条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报名有关资料,按照交易系统提供的虚拟账号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交易保证金交纳

竞买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显示的银行账户及金额在公告要求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第四条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交易标的价值、网络操作方法等,一旦报名成功、报出有效价格即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意向受让人进行平台注册、标的报名及点击出价等行为必须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不得代报名、代打款,否则因无法核实竞买人身份及款项是否到账等风险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

第五条 本次标的转让按资产现状转让,竞买人须实地踏勘,仔细察看标的物,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竞买人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不因竞价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承诺对自己竞购该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2、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自行承担竞买行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交纳成交价款,向 (略) 指定账号交纳拍卖佣金和拆除保证金。

1、拍卖佣金收取比例为成交价的10%

2、拆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元)

3、买受人付清全额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和拆除保证金后,方可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第七条 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拆除保证金后,拍卖人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割单》,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割单》与委托人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在标的物交接过程中,买受人必须按照拆装规程严格进行安全操作,且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拆、装、运费以及在拆、装、运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八条 买受人须在付清成交价款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同委托人办理完移交手续,办理完移交手续之日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装、卸、运及清场工作。

1、买受人须同委托人签订《拆除安全保证书》等文件合同;

2、买受人须严格遵守委托人厂区、场地的规章制度,拆除工作应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拆除工作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而造成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经济损失从拆除保证金中扣除,若有不足由买受人自行补足交纳;

3、买受人逾期未完成标的的拆除清场工作的,委托人按人民币2000元/日标准收取买受人保管费;逾期3日以上未完成标的的拆除清场工作,视为放弃标的及买受权。在此期间标的发生丢失、损坏、不完整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标的交割之前,买受人应签订《拆装安全保证书》及有关法律文件,明确安全责任。拍卖人只负责标的的拍卖,对拆、装、运环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 特别规定:

1、本次竞价均以标的实际的型号、规格、数量和现状为准,竞买人须仔细实地查看,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一旦报价竞投,则视为对该竞买物品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账号交清成交价款、代理机构服务佣金、拆除保证金的,视为违约,保证金和已付价款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依据《拍卖法》规定,由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交易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转让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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