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转让所属一批积压物资(国资监测编号GR2023XJ1000001)
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转让所属一批积压物资(国资监测编号GR2023XJ1000001)
项目名称 | 国家管网集团 (略) 西部分公司转让所属一批积压物资 | 项目编号 | N0125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5-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6-0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4年5月24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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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克拉玛依、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精河、玛纳斯、鄯善石油基地、哈密、库尔勒等地)、 (略) (兰州、酒泉、张掖、金昌、山丹、武威等地)、 (略) (德令哈)等地 | ||||||||||||||||||||||||||
标的现状 | 以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7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30 | ||||||||||||||||||||||||||
评估机构 | 新疆永信中辰资产评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国家管网集团 (略) 西部分公司 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受让方十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国家管网集团 (略) 执行董事专题会议纪要》(19)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家石油天 (略) |
重大事 | / |
特别 | 一、本次处置的资产是国家管网集团 (略) 西部分 (略) 实施管理的部分积压物资(评估报告 新信评报字〔2022〕098号-099号),现由国家管网集团 (略) 西部分公司统一进行处置。 二、此次转让积压物资主要为中槽钢、清洁剂、立式离心泵、燃气轮机配件、天然气发电机配件、变频电机调速装置配件、干式电压互感器、交联电力电缆、高分段小型断路器、信号灯、电动执行机构配件各类配件、成套六角头螺栓、各类阀门、离心式压缩机各类配件、螺杆式压缩机各类配件、内外环缠绕垫片、190系列柴油机配件等,存放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克拉玛依、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精河、玛纳斯、鄯善石油基地、哈密、库尔勒等地) (略) (兰州、酒泉、张掖、金昌、山丹、武威等地)、 (略) (德令哈)等地。 三、意向受让方须接受本次处置《明细表》中备注已自用部分不在实际数量内。标的物以展示资产现状和数量为准,不再单独称重和测量,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完全接受评估报告明细表可能出现的差异以及处置资产与展示资产可能存在的差异,成交价格不作相应调整。展示资产与清单不符的,以展示资产现状和数量为准,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四、本次资产存放地点分散, (略) 路途较远,道路交通不便。以下摘自新信评报字〔2022〕098号:其中3大类物资为中槽钢,露天存放,为已完工工程项目不再使用的工程余料;17大类物资主要为防冻润滑液,由于存放时间较长故无法正常使用于设备;26大类物资主要为立式离心泵、冷却塔专用泵等,储存时间已超过规定储存期限或有效期限,经技术鉴定,确无使用价值;28大类物资为燃气轮机配件、天然气发电机组配件,均为超过10年以上物资,由于装置停产、工艺改变、主装置已报废或主设备已更新,造成备品备件无使用方向;31大类物资主要为干式电压互感器、低压电器设备配件、变频电机调速装置配件等,主要为工程施工遗留物资,由于主设备已淘汰现无使用去处;32大类物资为交联电力电缆、铜芯信号电缆等电工材料,为工程施工遗留,库存时间长已无法安全使用;33、34大类物资为交流接触器、熔断器配件、塑壳式断路器、保险管等,库存时间长,无使用去向;38大类物资主要为不锈钢压力表、电动执行机构配件、控制系统配件等;44、45大类物资主要为球阀、低压手动闸阀及阀门配件等,部分物资由于存放时间过长填料老化无法正常使用;51大类物资主要为离心式压缩机配件、空气压缩机配件、活塞式压缩机配件、螺杆式压缩机配件等,工程施工遗留备件,因压缩机停用等原因,部分备件无使用去向,其中预成型填料、密封圈,由于存放时间过长已老化故无法使用于设备。以下摘自新信评报字〔2022〕099号:其中17大类物资主要为阀门密封脂,储存时间超年限,已不具有使用价值;22大类物资主要为清管器、碟形皮碗等,由于主设备已划转,造成积压无使用方向;38大类物资主要为不锈钢压力表、电动执行机构配件、电液联动执行机构配等,由于设备更新、装置停产等原因,已无法使用;51大类物资主要为离心式压缩机配件、管道泵配件、活塞式压缩机配件、气体分离设备配件等,存放时间较长无使用去向;53大类物资主要为内外环缠绕垫片,存放时间较长无使用去向。 五、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意向受让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 六、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七、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处置资产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整体转让;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税,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四、受让方承担资产处置过程发生的装车、运输费等相关费用以及须负责区域拆除及垃圾清运,按要求恢复拆除区域,并承担拆除清运费用。 五、受让方须遵守转让方安全管理要求,若拆除、装卸、拉运过程中违反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本次处置资产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13%向转让方缴纳税金,税金须由受让方自行缴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5-26 09:00:00 至 2023-06-08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6-0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郭靖慧 |
咨询电话 | 0991-*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 15:30-19:30 | |
咨询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技术支持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国家管网集团 (略) 西部分公司转让所属一批积压物资 | 项目编号 | N0125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5-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6-0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4年5月24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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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克拉玛依、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精河、玛纳斯、鄯善石油基地、哈密、库尔勒等地)、 (略) (兰州、酒泉、张掖、金昌、山丹、武威等地)、 (略) (德令哈)等地 | ||||||||||||||||||||||||||
标的现状 | 以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7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30 | ||||||||||||||||||||||||||
评估机构 | 新疆永信中辰资产评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国家管网集团 (略) 西部分公司 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受让方十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国家管网集团 (略) 执行董事专题会议纪要》(19)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家石油天 (略) |
重大事 | / |
特别 | 一、本次处置的资产是国家管网集团 (略) 西部分 (略) 实施管理的部分积压物资(评估报告 新信评报字〔2022〕098号-099号),现由国家管网集团 (略) 西部分公司统一进行处置。 二、此次转让积压物资主要为中槽钢、清洁剂、立式离心泵、燃气轮机配件、天然气发电机配件、变频电机调速装置配件、干式电压互感器、交联电力电缆、高分段小型断路器、信号灯、电动执行机构配件各类配件、成套六角头螺栓、各类阀门、离心式压缩机各类配件、螺杆式压缩机各类配件、内外环缠绕垫片、190系列柴油机配件等,存放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克拉玛依、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精河、玛纳斯、鄯善石油基地、哈密、库尔勒等地) (略) (兰州、酒泉、张掖、金昌、山丹、武威等地)、 (略) (德令哈)等地。 三、意向受让方须接受本次处置《明细表》中备注已自用部分不在实际数量内。标的物以展示资产现状和数量为准,不再单独称重和测量,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完全接受评估报告明细表可能出现的差异以及处置资产与展示资产可能存在的差异,成交价格不作相应调整。展示资产与清单不符的,以展示资产现状和数量为准,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四、本次资产存放地点分散, (略) 路途较远,道路交通不便。以下摘自新信评报字〔2022〕098号:其中3大类物资为中槽钢,露天存放,为已完工工程项目不再使用的工程余料;17大类物资主要为防冻润滑液,由于存放时间较长故无法正常使用于设备;26大类物资主要为立式离心泵、冷却塔专用泵等,储存时间已超过规定储存期限或有效期限,经技术鉴定,确无使用价值;28大类物资为燃气轮机配件、天然气发电机组配件,均为超过10年以上物资,由于装置停产、工艺改变、主装置已报废或主设备已更新,造成备品备件无使用方向;31大类物资主要为干式电压互感器、低压电器设备配件、变频电机调速装置配件等,主要为工程施工遗留物资,由于主设备已淘汰现无使用去处;32大类物资为交联电力电缆、铜芯信号电缆等电工材料,为工程施工遗留,库存时间长已无法安全使用;33、34大类物资为交流接触器、熔断器配件、塑壳式断路器、保险管等,库存时间长,无使用去向;38大类物资主要为不锈钢压力表、电动执行机构配件、控制系统配件等;44、45大类物资主要为球阀、低压手动闸阀及阀门配件等,部分物资由于存放时间过长填料老化无法正常使用;51大类物资主要为离心式压缩机配件、空气压缩机配件、活塞式压缩机配件、螺杆式压缩机配件等,工程施工遗留备件,因压缩机停用等原因,部分备件无使用去向,其中预成型填料、密封圈,由于存放时间过长已老化故无法使用于设备。以下摘自新信评报字〔2022〕099号:其中17大类物资主要为阀门密封脂,储存时间超年限,已不具有使用价值;22大类物资主要为清管器、碟形皮碗等,由于主设备已划转,造成积压无使用方向;38大类物资主要为不锈钢压力表、电动执行机构配件、电液联动执行机构配等,由于设备更新、装置停产等原因,已无法使用;51大类物资主要为离心式压缩机配件、管道泵配件、活塞式压缩机配件、气体分离设备配件等,存放时间较长无使用去向;53大类物资主要为内外环缠绕垫片,存放时间较长无使用去向。 五、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意向受让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 六、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七、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处置资产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整体转让;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税,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四、受让方承担资产处置过程发生的装车、运输费等相关费用以及须负责区域拆除及垃圾清运,按要求恢复拆除区域,并承担拆除清运费用。 五、受让方须遵守转让方安全管理要求,若拆除、装卸、拉运过程中违反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本次处置资产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13%向转让方缴纳税金,税金须由受让方自行缴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5-26 09:00:00 至 2023-06-08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6-0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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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郭靖慧 |
咨询电话 | 0991-*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 15:30-19:30 | |
咨询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技术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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